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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是公司获取发展资金的渠道,要如何安排它

网友发布 2022-07-29 23:16 · 头闻号投资融资

引言

债权融资是公司获取发展所需资金的重要渠道,也是优先考虑的融资方式。债权融资涉及内部贷款、银行贷款、债券、担保等。

在安排债权融资时,由于

内部贷款是调配内部资金余缺的一种有效手段,从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公司应优先考虑通过内部贷款满足融资需求,不足部分再安排银行贷款、债券等外部债权融资。

内部贷款

内部贷款的形式之一是股东贷款,即由上级股东给下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在资金集中过程中的往来款通常也表现为股东贷款。

股东贷款的安排需视资本结构非独立公司和资本结构独立公司区别安排:

对于资本结构非独立的全资附属公司,应根据整体资本结构优化要求及整体融资成本和税负最优的原则,确定股东贷款的期限、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

若资本结构独立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为上市公司,在实现资金集中管理或合资股东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按照市场融资条件,经内部批准后向其提供超股权比例的股东贷款。

在管理上,股东贷款作为外部银行贷款的替代,实质上体现了股东财务能力和附属公司财务风险的相互转移,应视作股权资本进行管理,计算项目回报要求时,可类同于权益资本合理评估项目的回报水平。

举个例子,Z集团为全国性地产公司,在境内外均设有融资平台。20X1年3月,Z集团在国内某二线城市获取城市广场项目,项目包含购物中心,酒店和公寓等业态,20X2年开盘预售。

该城市广场项目于20X1年12月按境外持股架构引入H投资集团,双方按照6:4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开发。在城市广场项目开发过程中,A公司一共提供过两笔大额股东贷款。

一笔是在项目缴纳地价保证金的时候,由Z集团在国内的投资性公司提供了5亿元人民币无息股东贷款,之所以将利率定为无息,是因为贷款主体的投资性公司为税前盈利,而城市广场项目的盈利水平一般,所以不计息属于合理安排。

后续与H投资集团合作时,按照同股同权同比例出资原则,H投资集团应承担该笔贷款的40%,但由于H投资集团缺乏人民币资金,于是双方商定由H投资集团境外公司向Z集团境外公司提供对应人民币5亿元的40%的境外美元贷款。

且贷款的偿还以境内项目公司的贷款偿还为前提条件,从而规避了Z集团超股权比例贷款的风险。同时,考虑到该项目当时已成为Z集团的合资项目,

双方将原有人民币5亿元无息贷款转为利率为7.2%的委托贷款。

并根据协议约定及税务建议,决定境外美元贷款按照年利率4.7%计算。

另外一笔股东贷款发生在项目第二笔地价支付前。由于项目公司资金紧缺,而合作方无法及时筹集到人民币资金,当时根据双方股东协商决定,由乙集团提供一笔8亿元人民币的单方股东贷款,且向项目公司收取高额利息。

同时,为降低Z集团单方面提供股东贷款的风险,Z集团要求双方境外合资持股公司在境外向银行申请了一笔三年期12亿港元的贷款,成本为HIBOR+243bps,并全部归Z集团使用。

虽然上述两笔股东贷款解决了城市广场项目的资金缺口,但是站在Z集团的角度,第二笔股东贷款的交易架构设计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首先,境外借款主体虽为双方的合资公司,但是控股方是Z集团。

根据境外贷款合同中普遍约定的交叉违约条款,Z集团对全部贷款的偿还负有连带责任,因此该交易架构并未降低Z集团向境内项目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贷款的风险。

其次,该笔境外贷款的成本为HIBOR+243 bps,高于Z集团在境外的融资成本,对Z集团而言有一定的损失。内部贷款的另一种形式是在集团内不同公司之间安排贷款,其重要作用是可有效调剂集团内部的资金余缺,实现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对多业态的公司而言,不同业态的资金需求存在差异,例如:零售业务如不发生战略性资本支出,通常现金流较为充沛,但地产业务的融资需求往往较大。

若公司同时拥有这两个业态,它们彼此间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资金调剂。若集团化企业下属多家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跨上市公司互贷机制安排内部贷款。

通过跨上市公司互贷,可打破上市公司之间的资金壁垒,该方式可作为资金集中管理机制的补充举措,进一步发挥资金集中效益。

根据公开信息,在2010年年末通过的华润集团跨上市公司互贷机制下,华润创业、华润置地和华润水泥在未来三年可为系内其他上市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而系内另外两家上市公司华润电力和华润燃气。

虽然未获独立股东投票批准为系内其他上市公司提供贷款,但仍然可以作为借款方参与互贷机制。从资金使用角度而言,这种方式可以算是突破常规的内部贷款安排。

通过内部贷款调节资金余缺还有另一种情形。若同一家公司内部存在不同季节性特征的业务板块,可以利用旺季错开的时间进行资金调度。

以零售和啤酒为例:零售板块常常受节日等因素影响,冬季是销售和收款的高峰季节,现金流较为充裕,而啤酒板块的销售和收款旺否是在夏天,冬天则是淡季。

那么,公司就可以在冬季安排由现金流较为充裕的零售板块贷款给处于收款淡季的啤酒板块,使啤酒板块获得充足资金为旺季销售做准备;而在夏李就安排啤酒板块贷款给零售板块,满足其开新店或准备销售旺季等资金需求。

外部债权融资

外部债权融资的方式更加多样,以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最为常见。总的来说:

银行贷款的程序相对简便,条件也较为灵活。

而发行债券的融资期限长、规模较大,通常是作为长期债权资本的主要来源。此外公司还可以采用商业票据、信托、租赁等其他债权融资方式。

银行贷款一般是企业最为主要的外部融资渠道。相较债券而言,银行贷款的优势在于灵活度高、条款可商议,获取的周期相对较短,成本相对较低,且不需要公开公司的重要信息,而劣势就在于通常期限相对较短、且通常有财务指标的约束等。

在市场化程度越高、金融越发达的环境中,银行数量会更多,银团贷款更为普遍,银行产品更为丰富,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并且贷款协议和财务约束指标也更为复杂。

例如:2009年,汇源果汁订购了十余条果汁生产线,总投资额超过10亿元,各生产线于2010年3月陆续投产,为解决新生产线的资金缺口,2010年4月,汇源果汁与工银亚洲等18家银行签订2.5亿美元的三年期贷款。

财务约束条款包括有息负债与净有形资产的比率小于0.65,有息负债与EBITDA的比率小于5。但到2010年9月,汇源果汁就因为新生产线产品销售不理想,中期业绩亏损,违反了财务约束条款,导致其于2010年9月10 日宣布临时停牌。

最后经过协商,汇源果汁取得贷款违约豁免,约束条款修改为有息负债与净有形资产的比率小于0.7、有息负债与EBITDA的比率小于7.5,并且汇源果汁还需要向贷款银行支付125万美元豁免费、提前偿还2500万美元,同时贷款利率上调50bps。

汇源果汁因违反财务约束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发行债券也是许多公司可利用的主要外部债权融资渠道之一。发行债券的优势在于融资金额较大,期限选择多,期限可以长达30年甚至无到期日,投资者范围广,且一般无财务约束指标。

但同时,发行债券也存在一些劣势,包括:法律文件烦琐、境内发债需要审批或登记、境外发债的发行成本较高,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也会更高。

由于债券相对于银行贷款期限可以更长的这个突出优势,一些项目投资期较长的公司会更倾向于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例如香港的和记黄埔就多次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根据和记黄埔2014年的年报,其票据及债券占期末有息负债余额的64%,其在2009年之后发行的债券和票据均为期限在5~20年的中长期债券。债权资本的较长期限与和记黄埔同期主要以公用事业资产为投资标的相匹配,提升了其财务弹性。

并且,和记黄埔还十分注重对其永久债的利用,永久债占有息负债的比例由2010年年末的3%持续提升至2014年年末的14%。

虽然永久债的融资成本较高,但由于其在会计处理上可被完全认定为权益,在评级上当满足一定条件时还可被部分或全部视为权益处理,因此通过永久债融资可有效减少对有息负债余额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控制有息负债率,维持良好的信用评级。

但同时也需注意的是,

行永久债需要每隔若干年上调利率基点,这会不断提高债券成本。公司选择发行永久债,往往是在特殊情况下做出的决策,或是在发行永久债时约定可赎回的期限并在利率重置前提前偿还。

因而,虽然永久债在会计处理上是作为权益核算的,但从公司管理的角度,仍应将其作为外部债权融资进行管理,以防止低估公司实际负债水平而引发财务风险。

此外,附回购计划的股权融资也与永久债有类似性质,同样应作为外部债权融资进行管理。

结语

此外,公司还需要关注债权融资中的担保和承诺事项。担保是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是担保人财务能力和被担保人财务风险的相互转移。

承诺是公司根据已生效的合同或约定而必须履行的未来付款义务,

通常包括资本支出承诺、经营租赁承诺等。

担保和承诺实质构成了公司的或有负债,公司应关注其对资本结构和财务弹性带来的潜在影响,并对担保和承诺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因或有负债过多引发债权人、信用评级机构或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负面评估。尤其是在为非全资的资本结构独立公司提供担保时,

原则上应与合资股东以同等条件提供,不应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并要在合同中明确担保性质和责任限额,而在对有股权出售计划的持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应尽可能在担保合同中约定股权转让时担保自动解除或一并转出。

总部应定期汇总分析担保情况,结合信用评级和债权限制条款等要求,

统一控制公司提供担保和承诺的总额度,以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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