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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权利被架空学会这6种方法,让老板掌握公司大权

网友发布 2022-07-29 23:14 · 头闻号投资融资

本课程附带《股权控制工具箱》一套,如有需要请查看课程简介。

持股比例小,创始人如何掌握公司控制权?随着公司的发展,股权比例的稀释,越来越多的创始人在这个问题上百思不得其解。

有的创始人认为,只要我是公司大股东,就可以掌握公司控制权,有的创始人认为,只要我是公司董事长,就可以掌握公司控制权,还有的创始人认为,只要我是公司总经理,就可以掌握公司控制权。其实这三种说法都比较片面,因为公司控制是由三会一层共同决定的。

在公司控制逻辑中,我们从上往下看。

首先是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它可以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所以股东会属于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其次是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营决策,属于公司日常决策机构。

最后是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管理层成员由董事会任命,执行董事会分配下来的任务,属于日常执行机构。

另外还有一个监事会,可以监督董事会与管理层,属于监督机构。

如此看来,虽然三会一层都可以控制公司,但最顶层的控制是股东会!因为股东会直接决定了董事会人选,而董事会又任命了管理层。

因此,股东会是公司控制中,最重要的环节。那谁来控制股东会呢?肯定靠全体股东行使表决权了。

在之前的股权生命线课程中,我曾经讲过,如果公司使用的是工商默认章程,没有做过任何股权设计,想要绝对控制公司,出资比例一定要超过三分之二,约等于67%,因为工商默认章程是同股同权,开股东会时的表决权比例等于股权比例。

但在实务中,随着公司的发展,融资的进行,创始人股权比例肯定会被稀释。稀释后我们该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的看着投资人把公司控制权抢走吗?我想任何创始人都不想被自己创办的公司扫地出门。

1976年创办苹果公司的乔布斯,在1985年被董事会赶出公司,直到1997年才重新回归。1984年创办万科的王石,经历过激烈的宝万之争后,不得不在2017年辞职退休。1998年创办雷士照明的吴长江,因为内部股权之争,在2014年被其他股东送进去了。这样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不一而足。

因此,为了保证创始人的顶层控制权,防止股东互相碾压,本课程引入一个股权设计的重要概念,即将股权比例与表决权比例进行分离,然后赋予创始人较大的表决权比例,简称同股不同权。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即使股权比例被无限稀释,创始人也能掌握公司控制权,从而防止其他股东与创始人争权夺利。

下面,我讲解六种同股不同权的的顶层设计方法:

一、公司章程特殊约定。

如果创始人开的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而且公司正处于初创期,那么创始人可以使用公司章程特殊约定这个方法,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制,如图所示:

大华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钱多多是创始人,出资30万元,孙小美是联合创始人,出资20万元,金贝贝是财务投资人,出资50万元。

如果大华公司使用的是工商默认章程,那三人的表决权比例为30:20:50,这个表决权比例非常差劲,因为钱多多与孙小美两位创始人即使联手,也只能与财务投资人金贝贝打个平局,更何况财务投资人想要拉拢小股东,比创始人要容易许多。

因此,为了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我们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这样的特殊约定:每当召开股东会要求股东表决时,钱多多享有67%的表决权,孙小美享有33%的表决权,而财务投资人不享有表决权。

这样一来,钱多多即使持股比例较小,也可以完全控制大华公司,再也不用担心自身权力被架空。

二、有限合伙持股平台。

如果创始人成立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而且公司渡过了初创期,正准备进入成长期。此时,创始人可以考虑架设持股平台,来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制,如图所示。

大华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创始人钱多多出资30万元,联合创始人孙小美出资20万元,财务投资人金贝贝出资49.9万元,但金贝贝的出资,并非直接投入大华公司,而是先把钱投入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再用这家有限合伙企业,把钱投入大华公司。

为什么要使用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呢?因为有限合伙企业有一个天然属性,即钱权高度分离。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GP掌握企业100%的控制权,有限合伙人LP只出资,不享有企业控制权。

这就意味着,即使公司章程没有做特殊设置,当大华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钱多多本人将享有自身持有的大华公司30%的表决权,以及有限合伙企业50%的表决权,因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就是钱多多。代表合伙企业去大华公司举手表决的人,只能是他。所以最终,钱多多享有80%的表决权,可以绝对控制大华公司。

当然,如果钱多多自身的表决权加上有限合伙企业的表决权,仍然达不到67%的绝对控制标准,那我们仍需通过其他方法增加表决权比例,比如公司章程特殊约定、一致行动协议、投票权委托等等。再看下一个方法。

三、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顾名思义,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就特定事项在股东会采取一致意见,这就是一致行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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