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金融系统创新改革的大趋势下,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西北地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经济金融的创新改革对甘肃省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但对于兰白自创区来说,在构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中,有何对策建议?
争取投贷联动融资模式试点资格
直到2016年,我国商业银行才可以在试点地区通过参与投贷联动进行股权投资探索,因此在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构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时,
不论国家政策制度创新,还是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创新以及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的前提都是兰白自创区取得投贷联动试点资质。
从现阶段到试点资质获批的这段时间内,甘肃省政府应当持续加强对兰白自创区建设的支持支持,兰白自创区应当积极促进融资体系改革,科创型中小企业进行改造升级,争取早日获取投贷联动试点资质。
选取地方性银行如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探索投贷联动业务体系构建,选取创投机构探索科创发展平台基金,双方就投贷联动合作模式进行探讨,进一步促进债权与股权投资相融合的创新型合作机制。
政府单位与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学习国内外投贷联动先进管理经验,积极支持并参与投贷联动体系的构建。
首先,应当清除不利于投贷联动融资模式的管理制度,理清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组织模式。
在兰白自创区领导办公室之下设立投贷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机构协调与意见反馈工作,引导各参与机构之间的协同发展。
在逐步完善机制体制与基本条件之后,以本地政府与多方参与机构共同申请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投贷联动资质。
尽早地为兰白自创区内科创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创造新路径。
健全兰白自创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运行机制
1. 创建兰白自创区平台准入评价机制
组织权威专家、以及资深学者、优秀资产管理人等专家组成科创发展平台管理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制定融资企业评定标准,对自创区内的科创型中小企业进行严格甄选。
从
经营模式、战略规划、科研水平、创新动力、技术壁垒、核心竞争力、人才资源、行业发展前景、企业成长周期、预估前景等多个方面制定筛选标准,综合考量,严格把控参与科创发展平台基金的融资企业。
首先,从宏观到中观最后到微观的评价机制,即先判断该企业参与投贷联动是否符合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发展与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其次评估该科创企业行业发展前景与市场竞争情况,最后便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制度体系、产品创新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评价。
尤其是最后微观评价部分,
不仅是对资产规模、产品质量等硬件的评估也是对人才资源、团队价值、战略规划等软件方面的测评。
同时,不但要对企业发展现状进行合理判断,也得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前景以及潜力进行预测。
其次是对产业园区的审核,即对自创区内各个产业园区的配套设施情况、政策支持力度、产业园区管理模式创新、园区内企业发展状况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进而针对产业园区内道路状况、排洪系统、供应系统增加建设;对园区内增加建设医院、学校、银行提供支持;对产业园的综合实力提升提供整改意见。最终提高产业园区服务与管理能力。
为科创型中小企业参与投贷联动融资模式提供环境支持。
2. 完善兰白自创区融资担保增信机制
首先应该完善自创区的风险担保机制。
第一,应当由自创区提供一定程度的融资担保,另外政府部门对合作银行、担保机构为科创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或融资担保业务构建不良贷款担保补偿机制。产业园区也可以以园区内的物业作为担保物提供辅助担保。
政府有关部门始终没有把控好创新企业担保体系的法律标准。
第二,通过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了解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及偿还能力、违约情况。
第三,可以由甘肃省政府组织设立科创企业投贷联动担保服务机制,设立相关服务平台公司为自创区内优质科创企业融资过程提供担保。以此促进其他金融机构参与投贷联动模式构建。
与此同时设立自创区信用评价机制,设立相应条款以及标准来优化自创区内企业信用环境。
首先,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一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对科创型企业投资的信用风险,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商业银行可以依据相关条款强化增信措施来分散风险,增强回款保障。
可以依据资产负债率、杠杆倍数等财务限制条款约束企业经营杠杆和债务负担。
可以依据控制权、抵押权、经营权的限制条款防止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机构的利益损失。
其次,通过以上各种限制措施,可以提高企业信用,防范企业失信行为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兰白自创区构建更加良好的投融资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快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3. 优化兰白自创区投贷信息共享机制
在整个投贷联动融资模式构建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作为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主要参与方,对于信息的要求更高,更加需要获得科创型中小企业真实、完整、及时的信息。
因此,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信息库的信贷或存款企业客户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同时构建专业人才团队,负责对科创型企业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
同样作为投资方的创投机构应当利用自身对于投资活动以及企业融资研究的丰富经验,积极与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汇总,提高投贷联动投资匹配效率;
政府作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中的另一主要参与方,应当加强
政府相关部门、自创区管理办公室、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投贷联动的重视程度,推动相关商业银行、创投机构、科创型企业加入投贷联动融资模式,为加强政府对于投融资信息的判断能力以及项目监督能力,应当依托产业协会搭建科创产业平台以促进各方投资者信息共享、协同合作。
对于科创型中小企业来说,其本身作为融资方参与到投贷联动,应当依据相应的制度要求建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信息系统,以保证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信息给科创发展平台基金,同时构建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保障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在信息共享的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平台基金运行,提供充足的信息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提供帮助。
对于兰白自创区方面,建议更新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尽早布局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将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于投贷联动。对于兰州、白银高新区方面,应当为投贷联动信息共享提供现代化智能工厂数字化接口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设立兰白自创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容错机制
1. 打造投贷联动融资模式防火墙隔离系统
商业银行经营运作必须时刻保持谨慎原则,保证银行资金安全及经营稳定。另外,在银行参与投贷联动的资金使用方面,政府部门也出台了诸多制度,防止商业银行因为投贷联动高风险特征对其基本业务产生影响。
同时,需要打造防火墙隔离系统,对投贷联动经营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进行隔离。
进行投贷联动业务隔离时的重点应当是资金风险管理,因此必须建立规范的交易流程,构建严格的管理系统,从而使各项资金的使用和业务的办理有着明确的标准,从而限制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与投贷联动业务资金的交互;
同时配套信息管理机制以规范信息机制、防范黑幕交易,
同时应当建立自身的信息防火墙机制,防止业务信息泄露及滥用;
虽然投贷联动强调交流共享,但是各个机构部门在运行及管理过程中应当独自运行,尽可能使投贷联动业务人员不在其他业务部门任职,也尽量控制其他部门人员过多涉及投贷联动业务,配套金融服务方面设置监管制度,防止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风险。
机构之间因为投贷联动业务模式将产生大量的交流共享活动,因此需要构建对接平台,对各机构部门之间的的投贷联动业务运行进行检查和监督。
2.建立投贷联动融资模式风险预警机制
在构建投贷联动运行体系的过程中,不仅对于其运行模式、资金管理进行监督,还应当加强融入资金后的科创型中小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风险检测。
即资金在通过投贷联动融资模式进入企业后,投贷联动体系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及自创区管理与发展情况进行持续性的监督,
针对于此设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预警及反馈机制。
在科创型中小企业参与到投贷联动后,企业需定期向科创发展平台基金报告企业运行情况,并由商业银行及科创发展平台基金管理者参与到其经营管理过程,参与过程中,商业银行和基金管理者对企业开展审查监督,对其资金使用风险进行判断,提出合理有效的经营管理建议,降低其资金使用风险。
通过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宏观因素与产业发展、市场前景等行业因素以及融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等微观信息的整合,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数据库,然后
结合互联网平台的信息技术,对投贷联动融资企业进行风险监测,及时地对企业整体运行状况进行反馈,从而帮助投贷联动体系对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创投机构本身对风险投资有着丰富的经验,关于融资企业的风险控制方面,创投机构可以提供咨询服务;
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及金融配套服务等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因此在融资企业的结算及其他服务方面可以求助于商业银行,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依靠其自身优势对融资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风险防范。
另外,可以组织金融专业技术人员对融资企业进行不定期指导,帮助兰白自创区企业合理使用资金的同时,为投贷联动资金退出机制做准备。
3.完善投贷联动融资模式风险补偿及退出机制
因为商业银行其自身的特点,其对投资资金的风险性特别重视。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当对于风险补偿有所支持,从而保证商业银行参与投贷联动的积极性。第二方面,对于具有高风险的产业领域,
兰白自创区应当鼓励保险公司退出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按照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另一方面由甘肃省政府组织设立科创企业投贷联动担保服务机制,设立相关服务平台公司为自创区内优质科创企业融资过程提供担保。为促进投贷联动的合理运行,以及避免投贷联动资金的抽离问题,必须完善兰白自创区投贷联动的退出机制。
因此关于资金退出机制,一方面需要加强企业的经营效益以及提高盈利能力,进而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提高融资能力后,
积极通过担保方式进行信贷融资,进而开拓其上市发展渠道,最后使投贷联动资金可以最为有效的退出融资企业。
第二方面,促进关联主体的沟通,促进上下游企业的回购,尤其是由上下游大企业对其进行收并购的前后端回购,对于科创型中小企业,这种资金退出方式是最佳的选择。
最后,针对于经营效益不佳的融资企业,在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投贷联动体系应当由商业银行提供清算服务,由政府部门完善操作流程,以保障科创型中小企业的破产不会波及到其他方面,同时可以将企业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价值保留,由政府与自创区协同创投机构提供支持与服务,使该部分价值得以转化为资产。
加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人才培养和区域交流
投贷联动融资模式主要针对的是科创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所覆盖领域广泛,而且高新技术特征明显,产业发展较为创新,因此在不论在构建投贷联动体系时、还是对科创型中小企业进行资质筛选,或是投贷联动体系的日常运行都需要专业的团队或人才来完成。
所以为解决有关问题,
必须加强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也应该加强区内外合作交流,并且应当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为投贷联动体系运行保驾护航。
首先,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应该选择对科创产业有一定了解的技术性人才,通过借助相关的技术支持以及与自创区内科创企业的合作交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其次,
在科创发展平台基金的促进下,引导商业银行与创投机构组织投融资学习交流,以促进彼此之间的信任,最终组织一支专业化的投贷联动融资模式团队。
其次,科创型中小企业处于不同的周期对于发展支撑的要求也就不尽相同,例如针对于初创期的科创企业,其对资金的需求比对财务系统专业化、管理模式规范化、市场预判专业化的需求更低。
另外,除了以上各个方面,对于综合化、专业化更高的金融服务需求也更大。
因此,兰白自创区投贷联动领导办公室更应该组建专业化团队对多方参与投贷联动融资模式的现状及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到准确预判以及有能力及时解决这类问题。
最后,北京中关村自创区及西安自创区等五个自创区是第一批投贷联动试点地区,兰白自创区可以组织与这些地区进行合作交流并构建投贷联动交流会,再通过与科研机构、高校专家合作组成专家团队,促进兰白自创区投贷联动融资模式理论研究,从而引导其实践有更加健康的发展基础。
通过一系列互惠互享、互惠互利的措施,
可以大大促进政府部门、兰白自创区、商业银行的人才资源更加专业化、综合化。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