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面效应的发挥需要满足五个理论前提:
一是贷款利率粘性较低;二是企业存在外部融资依赖;三是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四是企业对利率变动有着较高的敏感度;五是相对较低的价格粘性和相对较高的工资粘性。
结合中国目前经济金融环境的实际情况,中国经济环境中还存在以下四个货币政策成本传导渠道显著存在的有利条件:第一,企业间接融资比重较大;第二,对企业贷款依赖程度较高;第三,企业银行贷款融资受限;第四,企业其他融资渠道萎缩。
下面,我们将结合中国经济现实,对以上四个外部条件逐一进行分析。
企业间接融资比重较大
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是中国企业融资的两种主要形式,内部融资指的是企业利用自身积累的资金进行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及扩大企业规模。
而外部融资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特定方式从其它经济主体获取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对于外部融资这种融资方式而言,其又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形式。直接融资一般指的是企业通过股权方式和债券方式从股票和债券市场获取资金,前者包括首次公开募股、股份增发等,后者则包括发行公司或企业债券以及可分离债券等。
间接融资则一般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来筹措资金的一种融资形式。实际上,
每年在中国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债权人与企业债务人之间的融通资金多达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亿。
通过对中国非金融部门近十年外部融资情况的考察,可以发现在企业的外部融资中,间接融资的数额和比例要远超直接融资。结合中国非金融部门2002—2018年外部融资方式的构成比例。
其中贷款指的是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贷款总额和信托、委托贷款总额;股票融资指的是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的总额;债券融资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可分离债券。
在2002—2018年间,尽管中国非金融部门股权和债权融资的比例逐年提高,但即便如此在这一周期中最高年份也仅为24%,而股权和债权融资比例在美国非金融部门中的占比高达70%左右。
相反,间接融资在中国非金融部门的占比达到了80%—90%。因此对于外部融资而言,非金融部门的主要的融资手段为间接融资,而非直接融资。
简而言之,中国企业的主要融资途径仍为银行贷款。近些年虽然中国资本市场有了较大的发展,直接融资方式也日渐丰富和完善,但上述情况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
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历史相对较短,目前各个方面仍不够完善。21世纪之后,
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例如2004和2009年分别开通了中小板和创业板,股权融资规模大幅提高。
但尽管如此,相对于发达国家,国内的股票融资比例仍然偏低。与股票市场相似,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也较为缓慢,企业债券的发行数量和比例远低于政府债券,间接融资在中国整体社会融资中所占比重较大。
2018年9月,中央银行对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加入了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国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表外融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累计值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
其中,直接融资包括企业债券融资与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间接融资包括新增人民币贷款与新增外币贷款,表外融资包括新增委托贷款、新增信托贷款与新增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截止2019年3月,中国社会融资规模为208.41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直接融资累计值占比11.7%,间接融资累计值占比77.2%,表外融资累计值占比0.7%,地方政府专项债累计值占比6.6%。
间接融资仍然是中国社会融资的主要方式,历年来,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最低也有一半左右。
综上所述,目前中国仍为“银行主导型”的融资体系,社会融资中,约8成来自间接融资,这为货币政策成本渠道在中国的畅通传导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旦央行实行货币政策使得利率或信贷规模发生变化,银行等金融中介将会有效地将这种冲击传导到实体经济中去,企业融资成本受到影响,从而导致物价变动。
企业贷款依赖程度较高
金融市场中,通过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融资的多数为规模大、信用级别高、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而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上述条件,因此通常无法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中获取资金,而一般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这一间接融资途径取得债务性融资。
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为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中国有关部门对资本市场进行了数次重大的改革,其中包括:2004年开通中小板,2005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2009年开通创业板,2011和2015年分别推出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等。
然而,尽管以上各种改革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缓解了企业的融资困境,
但总体而言企业上市的门槛依然较高,许多问题仍待解决。
《公司法》对企业上市资格的规定也十分严格,在公司股本总额、持续盈利时间等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2009年开通的创业板,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但实际上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受到的限制仍然比较大,只有在达到诸多条件后企业才能够在创业板上市融资。
除了上市的限制之外,股票的发行与资本市场的行情也有密切的联系。
股市的低迷容易导致IPO暂停,从而严重地影响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
对于迫切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并不是十分理想的选择,银行贷款仍然占据主导的地位。除此之外,对于普遍关心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目前仍面临较大的困难,在短时间内难以大范围实行。
实际上不仅非上市公司对银行贷款有较大的依赖,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银行贷款同样是其获取资金维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途径。
从理论上说,在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配股、增发股份、认股权证以及发行可转股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然而在具体实践中这些手段却可能受到较大的限制。
1997年以前,中国监管当局对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没有进行限制,而1997年之后,监管当局出台了新规对配股资格提出了较高的标准,因此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主要融资方式逐步转变为股份增发。
然而在2002年监管当局又对新股增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进一步在2006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就上市公司配股、股份增发、认股权证的条件,以及发行程度、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
对于企业而言,保证资金链的可靠运转对于生产经营活动至关重要,而由于配股、股份增发等直接融资手段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因此上市公司无法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及时地从资本市场进行筹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贷款成为其缓解短期资金压力的重要途径。
虽然一般认为股权融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具有更低的成本,而且在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倾向也比较明显,但由于融资条件及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获得新股增发机会的企业并不多。
例如201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只有80家增发了新股,这一数值仅占沪市上市公司总数的约5.5%。李小军实证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
结果表明股权融资偏好以及融资顺序理论在中国资本市场中未得到明显的体现。
股权融资通常仅被规模大、发展前景较好的公司所青睐,而即便如此,其更多地被用于过渡性的融资。对于外部融资方式中长期资金的获取途径,多数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负债性融资而非股权性融资。银行贷款仍然是中国大部分企业获得融资的主要方式。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银行贷款在中国企业的外部融资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债务融资的规模和比例要大于股权融资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银行贷款则是最为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外部融资渠道,其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更高,因此更加容易成为所谓的“银行贷款依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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