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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类别及建设情况

网友发布 2022-07-29 23:05 · 头闻号投资融资

前言

一个国家的金融体制决定了其企业融资的具体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财政融资主导、银行机构贷款主导、以及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存的几个阶段。对中小企业而言,间接融资仍然是其获得社会资金的主导方式。

国际上一般采用存量法计算一个地区直接融资的占比,即以股票市场市值与债券余额之和除以股票市场市值、债券余额以及银行贷款余额之和,据此估算方法,2018年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不足 20%。常见的间接融资方式在我国主要是银行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而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则依赖于银行贷款。另外,我国中小企业也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创业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进行融资,但整体比例较低。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中银行贷款占据主导地位,而随着直接融资市场的逐渐完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创业融资也成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行选择。图 4.2 显示了 2017 年我国中小企业不同融资渠道的融资占比情况,从中可以看出银行贷款居于绝对核心地位,占比达到 94.01%,且较上年上升了 0.54个百分点,说明我国中小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有所提高,但从另一方面来看,银行提供给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则仅占其全部融资余额的 24.67%,这意味着尽管银行只提供了其不到四分之一的贷款总额给中小企业,却仍然是中小企业极为依赖的资金来源,中小企业融资窘境可见一斑。

另外,小额贷款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间接融资分别提供了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的 2.61%和 1.87%,创业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市场则供给提供了融资总额的 1.18%。

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这一背景下,政策当局通过各类定向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也逐年增长。

截至 2018 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总量达到 33.5 万亿元,较 2017 年增加 8.98%,而更能体现扶持小微企业的单笔授信一千万以下的贷款余额较 2017 年增加了21.8%,贷款余额达到 9.4 万亿元。整体来看,自 2013 年至 2018 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始终维持在较高的增长水平。

尽管股权融资作为一个直接融资渠道在我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较为严苛的准入机制使得股权融资仍然主要服务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能够利用这一渠道获得融资殊为不易,股权融资市场上的“马太效应”十分明显。

运行多年的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对众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仍然不够友好,难以解决这些企业发展所渴求的必要资金。表 4.4 显示了不同规模的企业在股权融资市场的融资情况,可以看出大型企业利用股权融资获得的融资额达到所有企业融资总额的 93.25%,而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总额加起来仍未超过 7%,差距可谓悬殊。

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与其经济贡献度不匹配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的主旨演讲中提到,我国小微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 GDP 的比例约为 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比例约为 50%,截至 2017 年末,我国共有小微企业法人主体约 2800万户,个体工商户月 6200 万户,中小微企业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 90%,贡献了全国 80%以上的就业,70%以上的发明专利。国际横向比较来看,美国、德国、日本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 50%左右,对就业的贡献率在60%-70%之间,我国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可谓不大。

而另一方面,2017 年末中国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总量的比例仅约为 37.8%,可以说我国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与中小企业的经济贡献度完全不匹配。同样对比国际上与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基本相同的日本来看,日本中小企业在对经济贡献度达到 50%的同时,其国内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和贴现占到了全部贷款的 62%。

正是因为中小企业获得的融资支持预期经济贡献度不相匹配,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的还有较大的未来贷款空间尚未被满足。我们可以分别以中小企业的GDP 贡献占比和税收贡献占比两个指标为基准,以非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情况为目标来测算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空间。如果以 GDP 贡献占比来估算,中小企业 2017 年末的贷款空间约为实际贷款余额的 2.45 倍,而如果以税收贡献占比估算,则约为实际贷款余额的 1.64 倍。

我们也可以以中小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与我国基本相似的日本做对比估算我国中小企业的贷款空间,同时日本在发达国家中其金融体系中的直接融资比例相对较少,与我国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也较为相近,因此这种对比也能说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情况。以日本中小企业从日本国内银行获得的贷款和日本中小企业的 GDP 贡献率为基准,对比同期我国的 GDP 总量和中小企业 GDP贡献度,可以估算出我国 2017 年底中小企业的贷款空间约为实际贷款余额的4.93 倍。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由于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不够,这就造成了融资过程中的―卖方市场,即金融机构始终处于优势地位,从而进一步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即获得融资机会困难,支付更高融资成本,融资程序相对复杂。

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难以获得外部融资机会,二是由于资源有限即便获得融资支持其额度也往往不足以满足其融资需求。事实上中小企业面临的这种融资缺口本质上是信贷市场失灵的表现,中下企业的融资需求不能被满足或不能被充分满足现实了金融市场资金配置的低效率,市场无法出清,最终制约了中小企业面临投资机会时的投资选择。社会信贷救助成本理论认为,中小企业作为相对弱势群体却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社会应该在其面临融资约束问题时给予相应的信贷资源补偿,即为其支付部分融资成本,以提供其面对金融机构时的信用、抵押和风险补偿。

但我国目前并没有系统性的中小企业信贷救助制度,金融体系和政府部门尚未完全承担起这部分救助成本,而中小企业本身较弱的素质则决定了没有这部分救助成本其必然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2018 年全国金融机构面向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为 3.16%,比大型企业高出 1.83 个百分点,即不良率超过大型企业的一倍还多;而单户授信 500 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为 5.5%,更是高出大型企业 4.17 个百分点。

另外,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为 3 年左右,成立 3 年后仍能维持正常经常的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仅占注册企业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些数据表明中小企业本身的脆弱特性很难在嫌贫爱富的金融市场获得充分融资,如果没有社会信贷救助成本的补偿或寻求新的融资路径,融资难的问题难以解决。

中小企业即便获得了融资机会,其仍然会面临融资贵的问题,即其综合融资成本往往超出社会平均融资成本,很多情况下也超出其可负担范围,融资的综合成本压力甚至成为压垮中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社会融资成本指数显示,我国企业平均融资成本为 7.6%,其中银行贷款平均融资成本为 6.6%,融资性信托平均融资成本为 9.25%,保理平均融资成本为 12.1%,而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贷款对象的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融资成本则高达 21.9%,是企业平均融资成本的 3 倍左右。

除此之外,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中还有包括担保费、保证金、评估费、登记费等在内的非利息成本,这些成本进一步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 4%-6%左右。实际上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离不开融资难的背景,在信贷―卖方市场上,由于资金供给总量不足以匹配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那么金融机构必然提高其贷款要价,出价高者才能获得信贷资源。

结语

而这又往往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即部分自身较为优质的中小企业因为经营利润难以覆盖畸高的贷款成本而不得不退出贷款市场,进而失去投资乃至生存机会,而那些愿意接受高融资成本的企业则往往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进行大量的高风险投资,从而提高了投资失败的概率,也提高了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如此反复金融机构则为了规避风险要么进一步提高贷款利率,要么直接减少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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