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舒舒·祖宗传》曰:“不可作恶。”不管结果严重不严重,都不要碰运气。这么做只是因为这件坏事只会产生极小的影响。要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会通过偷窥来偷偷观察别人的隐私。在他们看来,如果不只是看看,怎么会给别人造成困扰呢?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在意?要知道即使是很小的偷窥行为也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这种行为不涉嫌犯罪,但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并不过分。但如果被曝光,公安机关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对已经造成的侵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种偷窥的行为是很鄙视的,但是当偷窥者是自己的亲人时,该如何解决?是不顾家人的面子小题大做,还是选择忍气吞声?今天我要讲的是一个案例,表哥偷看表哥洗澡,最后却引发了一场家庭谋杀。我表哥居然因为偷窥死了。这背后发生了什么?我表妹是不是怀恨在心,故意杀了她?
年仅15岁的李若思是一名学习成绩优异的好学生。这个时候,她恰好自尊心很强。由于青春期的叛逆,李若思非常重视她的隐私。所以,在2013年的这一天,当她发现堂姐李成云在洗澡的时候在门外偷看自己的时候,立刻暴怒。
不仅大骂李成云,还向姑姑姑父诉苦。小小年纪,学习不好,偷看女生洗澡。还好,这一次,是我自己的亲人。如果足够多的纸捅到别人家怎么办?本以为姑姑会给李成云一个深刻的教育,可让李若思没想到的是,当他们赶到后,看到李成云在哭,竟然反过来责怪自己。
“如果你没有把门关紧,他怎么会碰巧来看你呢?更何况你有什么好看的?做姐姐这么小。”
但李成云只比自己小一岁,她坚信自己洗澡时绝对关上门。但是现在,看着姑姑和姑父对自己的责备,李若思所有的委屈都哽住了。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她住在姑姑家,知道这件事只能作罢。毕竟李承云是他们心中的宝贝,但她经不起任何伤害。
也就是在父母的纵容下,李承云不仅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丝毫愧疚,甚至认为李若思是故意给自己难看,好像是为了报复表妹。这一天,当李成云得知李若思要出门时,她猜想此时她一定在房间里换衣服,于是她偷偷地找到了房间钥匙,打开了李若思故意锁着的门。
就这样,正在换衣服的李若思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了个措手不及。她万万没有想到,表妹能在这一点上放纵,她又羞又恨。有了上次的经历后,李若思知道只有她才能在这件事上得到公正。毕竟她的父母只会让自己更有耐心,更何况是她的姨妈姨夫。
于是为了给李成云一个教训,让他知道自己不是好欺负的,李若思在李成云放学的路上叫了几个朋友把他围住,用铁棍和言语威胁他。起初,李若思只是想吓吓这个养尊处优、骄横跋扈的表妹,却没有想到,从小被父母惯坏的李成云吓得直接晕倒在地。
李若思此时才反应过来。我表哥的心脏出了点问题,但是因为很久没有复发,就忘了这件事。现在他立即拨打120,但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酿成血案。得知此事的叔叔阿姨们立即报了警,他们对李若思心生怨恨,决定让她赔偿儿子的生命。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时,李若思只想用恶言达到威慑的目的,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李承云的死亡。这种因过失未预见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来说,李若思的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当时,李若思只有15岁,他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法律没有规定那个年龄的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更何况的行为只是语言上的威慑,并没有直接迫害云的身体,而李承云则是因为抗压能力低下而猝死。
2014年2月20日,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李若思对李成云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但仍要求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虽然这个案件的结果对于失去儿子的李成云父母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但他们可以及时制止儿子的行为,而不是一次次的纵容,李若思也可能不会再追究。但正是由于他们对李若思的指责,李承云变得越来越放肆,从而亲手造成了一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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