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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网友发布 2022-08-01 16:55 · 头闻号创业故事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就业创业十三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6月30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四川省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社厅近日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三条政策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齐抓共管,打出政策组合拳,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成功就业创业。

第十三条政策措施涉及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拓宽基层就业范围空、支持自主创业、支持灵活就业、提高职业技能、困难帮扶、提高招聘质量和效率、简化求职和就业程序、强化持续服务、扩大就业试用期规模、维护就业权益、强化岗位责任等。

简化高校毕业生求职手续,帮扶困难。

在简化求职、就业手续方面,要求推进体检结果互认。高校毕业生半年内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过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的签字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注册手续。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补发或重新分配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凭学历证直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高校和有关部门按规定转发档案。

开展困难帮扶,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免除今年及往年毕业生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偿还,不计复利。如果今年毕业生因疫情未还款,不影响征信。

四川将继续扩大就业实习规模,组织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参加就业实习,并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实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新考核的国家级和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灵活就业。

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每人1万元创业补贴。引领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就业奖励。

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

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900个“天府微创园”,持续实施“青年创造计划”,延伸创业服务体系。加大青年创业项目支持力度,对四川省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创业种苗项目给予1万元至5万元资金支持,对重点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室和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室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支持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青年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相关税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毕业当年和离校后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_热点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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