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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毅中:《宣和遗事校注》前言(下)

网友发布 2022-08-01 13:30 · 头闻号创业故事

《宣和遗事校注》,程毅中校注,中华书局2022年3月版。

《宣和遗事》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如少了“臣黼、臣俣、臣偲、臣楷、臣贯、臣仲忽、臣熙载”七个人名;“命中官传旨,诏蔡京赓补,京即题云”,《挥麈余话》原文和《备要》都作“且诏臣赓补成篇,臣即题曰”。下面又重出了“雅燕酒酣添逸兴,玉真轩内见安妃”两句。

《备要》原缺“是人人自谓得”及“安妃”八字,而《宣和遗事》却不缺。“上大笑”下原有缺字,《宣和遗事》就没有空框,按《挥麈余话》则有大段佚文。“酒行无算”后,《备要》引文还有“上忽忆绍圣春宴口号二句……”大段文字,而《宣和遗事》不载;结尾“至二鼓五筹君臣大醉而罢”十一字,原文只是“众前奏丐罢始退”七字。

值得注意的是王明清《挥麈余话》所载的蔡京《保和殿特燕记》原文,虽然更为详尽,但也有缺字错字,而《备要》和《宣和遗事》的引文却可以作为《挥麈余话》的他校资料。

如开头一段,“宣和元年九月十二日,皇帝诏臣蔡京、臣王黻、臣越王俣、臣燕王似、臣嘉王楷、臣童贯、臣嗣濮王仲忽、臣冯熙载、臣蔡攸”。下面“臣鞗”之后缺了“臣行、臣徽、臣术侍”等二十二个字,看来《挥麈余话》已有脱简,却可据《宣和遗事》来校补。

“行”是蔡攸的儿子、蔡京的孙子,“徽”“术”应该也是蔡京的孙子,都参与了那次国宴。想来不会是《备要》补加的。而《备要》不载蔡京等人的姓氏,则不如《挥麈余话》的完备了。

《挥麈余话》

再如宣和六年赏灯一段,《备要》卷二十九【宣和六年 春正月,御楼观灯】《目》:

上元节也。故事,天子御楼观灯,则开封尹设次以弹压于西观下。上时从六宫于其上,以观天府之断决者,帘幕深密,下无由知。众中忽有人跃出,墨色布衣,若寺僧童行状,以手画帘,出指斥语,执于观下。上怒甚,令中使传旨治之。箠掠乱下,又加炮烙,询其谁何,略不一语,亦无痛楚之状;又断其足筋,俄施刀脔,血肉狼籍。上大不悦,为罢一夕之欢。至暮,竟不得其何人,付狱尽之。[一七]

《宣和遗事》“童行指斥至尊”一节改写得比较通俗,“上”字照例改成了“徽宗”:

宣和六年,正月十四日夜……徽宗观灯已毕。是时开封尹设幕次在西观下弹压,天府狱囚尽押在幕次断决,要使狱空。徽宗与六宫从楼上下觑西观断决公事,众中忽有一人,墨色布衣,若寺僧童形状,从人众中跳身出来,以手画帘,出指斥至尊之语。徽宗大怒,遣中使执于观下,令有司拷问,棰掠乱下,又加炮烙,询问此人为谁。其人略无一言,亦无痛楚之色,终不肯吐露情实。有司断了足筋,俄施刀脔,血肉狼藉,终莫知其所从来。帝不悦,遂罢一夕欢。[一八]

《铁围山丛谈》

按:这段引文似源出蔡絛的《铁围山丛谈》卷五,文长不录。

再如前集卷终处引了吕省元的一段“宣和讲篇”,前人都据此认为“省元”是元代人的称谓,从而考证《宣和遗事》是元人作品。实际上省元是宋人指礼部省试第一名,吕省元即南宋人吕中,他的《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可以他校。此段原文首段为:

世之言宣和之失者曰:辽不可攻,女真不可通,燕不可取,药师不可任,张觉不可纳。然皆非根本之论也。盖庆历、景德之时,虏势方强,故未有可乘之机。至天祚失道,内外俱叛,而已有可取之衅,则攻辽非失策也。女真固不可遽通,然以方张之势,毙垂尽之虏,他日必与我为邻,则通女真亦未为失策也。[一九]

《宣和遗事》则改写成:

世之论宣和之失者道:宋朝不当攻辽,不当通女真,不当取燕,不当任郭药师,不当纳张瑴。这个未是通论。何以言之?天祚失道,内外俱叛,辽有可取之衅,攻之宜也。女真以方张之势,毙垂亡之辽,他日必与我为邻,通之可也。[二〇]

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 《宣和遗事》

《宣和遗事》对引文有所改动,可资比较,反过来也可据以校证《四库》本之窜改。如“女真”和“虏”字在《四库》本里都作“金人”,应该是馆臣们改的。后面原文与《宣和遗事》引文还有许多出入,应是讲史家稍加通俗化的改笔。如“粘罕犹曰”作“粘罕尚兀自说”;“观虏酋告马广之言曰”作“虏酋曾告马广道”等等。

下面还有“寇入而不罢郊祀,恐碍推恩;寇至而不告中外,恐妨恭谢;寇迫而撤彩山,恐妨行乐”三句,《宣和遗事》把“恐”字全改为“怕”字,就比较浅显了。末句“寇迫而撤彩山”则作“寇迫而不撤彩山”,多一个“不”字是对的,因为《备要》卷二十九,曾载宣和六年徽宗预赏元宵的事,大臣们把金兵进攻的敌情隐匿不报。

《大事记》上两句说“寇入而不罢郊祀”,“寇至而不告中外”,与下句“寇迫而不撤彩山”是排比句,脱一个“不”字就不合情理了。不撤彩山指徽宗预赏元宵行乐的事,《宣和遗事》里有大段描写。这里也可以校补《大事记》的脱字。

后集最后一段“康王归国之后”,有一番议论,又引用了吕中的话,再一次提到:“寇迫而不撤彩山,恐妨行乐,此宣和之覆辙可戒也。”又证明“不撤彩山”正是原文了。

上海涵芬楼1929年影印本《明弘治本三国志通俗演义》

从《大事记》一段引文的他校,可以看到讲史家对史源的逐步改造。我们可以参照一下《三国志演义》第九卷《刘玄德败走夏口》中插入的一段话:“后来史官裴松之,曾贬剥刘玄德此言非真也。论曰”:

当时玄德在许昌,曾与董承等同谋,但事泄漏不克谐耳。若为国家惜操,安肯若是同谋诛之乎?云长果此时劝杀曹操,玄德不肯从者,因恐惧曹操心腹爪牙之多也。有徒,事不宿构,非造次所行。操虽可杀,自身亦不能免祸,故以计而止,何惜之有乎!既往之事,故托为雅言。故知以为国家惜而答云长者,非本心也,乃饰词耳。[二一]

按:《三国志》裴注原文作:

臣松之以为备后与董承等结谋,但事泄不克谐耳。若为国家惜曹公,其如此言何!羽若果有此劝而备不肯从者,将以曹公腹心亲戚,实繁有徒,事不宿构,非造次所行;曹虽可杀,身必不免,故以计而止,何惜之有乎!既往之事,故托为雅言耳。[二二]

中华书局版《三国志》

《三国志演义》里那些加出来的文字,就是为了帮助看官们了解而作的补充和较浅显的解说,可能还是说话人在演说中加进的插话。除“有徒”上面的“实繁”两字是无意的脱漏外,其余文字不同,则显然是引用者有意的增改,如改“曹公”为“曹操”,改“备”为“玄德”,改“羽”为“云长”,体现了编者的倾向性。

《宣和遗事》的编者也是这样来改编史料的,稍晚的罗贯中或其前的编次者也是这样做的,但做得更彻底一些,对全书融会得比较好一些。

《宣和遗事》后集多采录《南烬纪闻》和《窃愤录》、《窃愤续录》的文字。这三本书问题很多,《南烬纪闻》原无作者姓名,明代吴君平假托为辛弃疾撰;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抄本曹松溪跋和邓邦述《群碧楼鬻存书目》又作宋周煇撰;有好几种版本又题黄冀之撰,都不可信。

黄冀之的序文纪年为阜昌丁巳十一月初三日,那是伪齐的年号,丁巳相当绍兴七年,当时钦宗还活着,怎么就说他死于马足了?前人都认为伪书,作者和内容都不可信,版本又复杂多歧。

但《南烬纪闻》此书在元初就已问世,周密《齐东野语》卷十八《开运靖康之祸》曾加以批判,说是:“意者为此书之人,必宣政间不得志小人,造为凌辱猥嫚之事而甘心焉。此禽兽之所不忍为,尚忍言之哉!”

《南烬纪闻》

《窃愤录》比《宣和遗事》虚构更多,并非实录,只是野史小说。但金人掳掠强占赵宋宗室的妇女,“赐”作婢妾,亦见于确庵、耐庵《靖康稗史》等书[二三]。

金李天民的《南征录汇》等书也有记载。阿计替的名字,也见于《南征录汇》、可恭《宋俘记》和王成棣的《青宫译语》,但《青宫译语》译名作“阿替纪”,《宋俘记》作“阿替计”。

据《南征录汇》说:

又指挥元帅府,叛逆赵构母韦氏,妻邢氏、田氏、姜氏,先遣入京禁押,所贡宋俘赵柍、赵梴及赵楷妻朱氏,赵材妻徐氏,驰速来朝,用别诚伪,余安养燕山,另候指挥。二帅即遣真珠大王及千户国禄多、阿替计率骑兵五千监押去。[二四]

《南征录汇》

《青宫译语》说:“天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午,国相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命成棣随珍珠大王、千户国禄、千户阿替纪押宋韦妃、邢妃……等先至上京,护兵五千。”[二五]金人编的《宋俘记》也说:“二起:昏德妻韦氏,相国、建安两子,郓、康两王妻妾,……千户阿替计押解。”[二六]

金人对康王的母亲韦妃和妻子邢妃的确特别看待,始终和徽、钦帝后分别押送,分别居住,可能是因为康王掌握着兵权,后来又自立为帝,要拿他母亲和妻子作人质。

《青宫译语》末尾前一段说:

皇帝退朝,赐韦妃等宴殿左,后妃六人陪宴。赐相国、建安宴殿右,郎君四人及大王、阿替纪、成棣陪宴。宴毕、对御座谢恩,胡跪两叩。宣诏官口宣云:赐帝姬赵富金、王妃徐圣英、宫嫔杨调儿、陈文婉侍设野马郎君为妾;郡国夫人陈桃花、杨春莺、邢佛迷、曹大姑随侍为婢者。赐宋妃赵韦氏、郓王妃朱凤英、康王妃邢秉懿、姜醉媚,帝姬赵嬛嬛、王女肃大姬、肃四姬、康二姬,宫嫔朱淑媛、田芸芳、许春云、周男儿、何红梅、方芳香、叶寿星、华正仪、吕吉祥、骆蝶儿浣衣院居住者。赐宋相国王赵梴、建安王赵柍燕山居住者。赐道亡宋康王妃田春罗、王女肃二姬、肃三姬、康大姬,宫嫔徐金玉、沈知礼、褚月奴迄侍婢九人妥为掩瘗者。宣毕,王又引韦妃等十八人,侍婢九人一行立已,与相国、建安、富金帝姬等十人一行立,对座谢恩。又引韦妃等入院,始挈富金等归邸。[二七]

《青宫译语节本》

这里的“阿替纪”当为“阿计替”的异译。天会五年六月,宋高宗的母亲韦妃和妻子邢妃被派到浣衣局服役,大体可信。

据《呻吟语》引《燕人麈》的记载,天会六年十月,“金主令元帅府再选进昏德宫眷五十余人,复发还奴婢四十人,同徙韩州。自此,宋宫眷留浣衣院者嫔嫱、公主、诸王夫人、宗女、宗妇、宫女、官家女凡二百六十八人”[二八]。

再后天会九年,又引《燕人麈》载:“自俘宋女子入洗衣院,王子得乘其间,怂恿献俘,取三百人入院。兀术既败,怒取十人入宫。自此浣院日空,宫院日盛,土木脂粉,所费不赀。九年以后,日荒于色,不三年而崩。”[二九]可见浣衣院的女俘,随时都会被金主和王子们取去玩弄污辱。《呻吟语》曾载:

虏主……凡得二十四岁以下妇女一百十四人入宫。[三〇]

《呻吟语》

又如《宣和遗事》讲到“泽利令朱后作歌劝酒”的情节,与《南烬纪闻》相同,而《青宫译语》亦载朱后作歌一节,与此又有出入,第一首歌是朱慎妃所作,第二首才是朱后作的,文字略异,次序颠倒。引录于后:

十一午,抵真定,入城,馆于帅府。二王令万骑先驰,助攻中山,观动静。千户韶合宴款二王,以朱妃、朱慎妃工吟咏,使唱新歌。强之再,朱妃作歌云:“昔居天上兮珠宫玉阙,今居草莽兮青衫泪湿。屈身辱志兮恨难雪,归泉下兮愁绝。”朱慎妃和歌云:“幼富贵兮绮罗裳,长入宫兮侍当阳。今委顿兮异乡,命不辰兮志不强。”皆作而不唱。[三一]

《宣和遗事》与《南烬纪闻》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稍简而已,但强迫朱后唱歌的是泽利而不是韶合。《宣和遗事》据《南烬纪闻》而略有删节:

移时,乘醉命朱后劝酒唱歌。朱后以不能对,泽利怒曰:“四人性命在我掌握中,安得如是不敬我!”后不得已,不胜泣涕,乃持杯,遂作歌曰:“幼富贵兮厌绮罗裳。长入宫兮奉尊觞。今委顿兮流落异乡。嗟造物兮速死为强。”歌毕,上泽利酒。泽利笑曰:“词最好,可更唱一歌,劝知县酒。”后再歌曰:“昔居天上兮珠宫天阙,今日草莽兮事何可说。屈身辱志兮恨何可雪。誓速归泉下兮此愁可绝。”遂举杯劝知县酒。泽利起,拽后衣曰:“坐此同饮。”后怒,欲手格之,力不及,为泽利所击,赖知县劝止之。复举杯付后手中,曰:“劝将军酒。”后曰:“妾不能矣!愿将军杀我,死且不恨!”[三二]

《宣和遗事》目录

这个钦宗妻子朱后在金国备受侮辱,最后是愤而自杀,亦见于《呻吟语》。高宗的妻子邢妃也曾因盖天大王相逼而意图自尽。

《呻吟语》是留在金国的宋人整理的,作者之子又屡笔屡削,书中有许多空框,像是讳避而有所删削的。但还是保存了不少后妃、帝姬被侮辱、玩弄的实况。如韦后等七人出浣衣院一条,记了柔福帝姬归盖天大王赛理,玩腻了又把她送给了徐还;纯福帝姬归真珠大王设野马,最后又把她赏给了王昌远,即《青宫译语》的作者王成棣。

《南烬纪闻》等书托名于阿计替,《阿计替传》说都是阿计替传出的史料,而由别人整理成书。那么所谓《南烬纪闻》等三种稗史,原作者实际上都是阿计替一个人了。

但阿计替是负责押送韦妃等后妃这一批妇女的,并没有专押徽、钦二帝的任务,更不会记录徽、钦二帝被俘以前的史实。他是金国的千户,斡离不的亲信,怎么会如此同情徽、钦二帝而尖锐地揭露金人的暴行呢?据说他本是汉人,以貌似金人阿计替而作了顶替。

《南烬纪闻》等书大概是别人托名于实有其人的阿计替,以取信于人。书中有许多材料可能出自金人捏造的,如《宣和遗事》说韦后已改嫁盖天大王,就像汉代的蔡文姬一样,还生有儿子,即出自《南烬纪闻》。《呻吟语》则为之辟谣,说:

始闻韩世忠大败四太子兀术于黄天荡。粘罕编造秽书,诬蔑韦后、邢后、柔福帝姬诸人。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亦宁出此。舍是不恤,图复中原,天理人情,似无以易。诸公衮衮,未喻所裁。[三三]

《呻吟语》

《南烬纪闻》等书可能即来自粘罕故意编造的谣言,但柔福帝姬曾归盖天大王却是《呻吟语》也曾载入的史实,邢妃曾被盖天大王逼得几乎自尽,则见于《青宫译语》。因此有人认为韦后再嫁金人的传言事出有因,逃回南宋的柔福帝姬也未必是假的。《南烬纪闻》等三种稗史,本身就是野史小说,但其中确有一部分是宋人讳言的新闻。

《宣和遗事》的编者更进一步把它通俗化,还有所夸张,在揭露金人的暴行中充分流露了对宋朝皇室妇女及大批民女受害者的同情。近千年之后,这种以残暴手段掠夺财富和妇女的“兽行”并未绝迹,这也说明了我们东亚人民乃至世界人民追诉军国主义者“慰安妇”的罪行还有必要性。

我在校注《宣和遗事》中发现它竟然还有作为校补《挥麈余话》、《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皇朝编年纲目备要》等书的资源,却是意外的收获。可惜我没有能力再来校勘那些宋史资料了,只能提请整理宋代史料的学者不要忽视《宣和遗事》的价值。

《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

从上引一些例证,可以说明:

一是编者确实看过很多史书和稗史、小说、话本及宋人的诗文集,文化水平较高,正如杨维祯所遇见的“腹笥有文史”的朱桂英女士,但用的基本上是第二手资料。

二是已经对史传笔记做了一些改写,不是完全照抄原文。总的看,编者对史料初步进行了不少通俗化的改造,有意识地用了一些当时的口语,也采用了民间传闻的道听途说。

三是对引文已略加融会,但还不是语录式的话本,也没有发现书坊主删改的迹象。它在史传资料的基础上稍加修订,有增有删。

我认为它还是一种准备给说话人使用的底本,不是供案头阅读的“拟话本”,因为前集部分确有许多说话人的套话和诗赞。除了四段口语化程度较高的话本外,还有一些初步“融会”的讲稿。如前面引到的几段文字,与史源的文字就有不少差异,显然出自讲史家或书会才人的改编。

但后集部分的确很少诗赞和说话人套语,还未加工融会。如果编者只是辑录史料作为一种笔记,就不会采用到宋江、李师师故事的话本,就不必做那些初步通俗化的加工,就不会有好几段语录式的话本。加以书前的目录,实即说话人的回目,标志了话本的关目,与《五代史平话》的体制完全一样。书末的尾题作“新话宣和遗事后集终”等等,都显示了讲史话本的痕迹。

前辈如孙楷第、张政烺、王利器、黄永年先生等都认为它是平话。而鲁迅因它“未加融会”而认为是“拟话本”,则恐怕是超前的估计。因为作为案头创作的话本体小说出现的时间稍晚,而且语言倒会融会得比较文从字顺一些。这时期的话本,和同时代的剧本一样,都是准备付诸场上演出的,正如元刻本没有科白的杂剧也不能称之为“拟剧本”。

《宋元平话集》

令人困惑的是《宣和遗事》的后集的确很少诗赞和说话人的套话,还是粗陈梗概的资料,所以鲁迅说它“近讲史而非口谈”,其实现存的元刻平话也都不是口谈。

现在经过了史源的他校和考证,我觉得很可能因为后集部分收录了许多被南宋朝廷禁止流传的丑闻,包括可能是粘罕捏造的某些诬蔑之辞,根本不容许登场演说,所以还没有加工修订,到了元代才有机会刻印传播。

也有可能后集部分即《遗事》的第九段,是较晚的编次者据《南渡录》插增的,没有经过口头流传,所以不像是说话人的文体和语气。话本在世代积累过程中,完全可能有这种情况。因此要对我以前的看法补充一下,有一些未经场上演说的、提纲式的底本,或者还没有全部经过场上口谈演出的,其实倒是说话艺人所编讲稿的常态,恐怕是不能称之为“拟话本”的。

大约在《宣和遗事》之后,杨维祯《送朱女士桂英演史序》中记载:

丙午春二月,余荡舟娭春过濯渡,一姝淡妆素服,貌娴雅,呼长年舣棹敛衽而前,称朱氏,名桂英,家钱塘,世为衣冠旧族,善记稗官小说,演史于三国五季,因延至舟中,为予说道君艮岳及秦太师事,座客倾耳。耸知其腹笥有文史,无烟花脂粉。[三四]

《杨维祯全集校笺》

“道君艮岳”就是《宣和遗事》里的故事,朱桂英可能也曾采用到它,至少可以说明宋徽宗的故事到元代末年还有人在演说。这位“腹笥有文史”的朱女士讲到道君艮岳故事的时候,一定也会运用到那些史传笔记,大概也不会忽略“花石纲”的严重祸害。

还应该提到,明代熊大木编辑的历史演义《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的第一卷,基本上就是据《宣和遗事》改编的,还保存了原书的许多情节和文字。

例如徽宗赵佶所作的词《眼儿媚》“玉京曾忆旧繁华”,还与《遗事》相同,而《永乐大典》本《南渡录》却把“暮列笙琶”讹为“暮列笙笆”,“花城人去今萧索”讹为“花城人去金萧索”;钦宗赵桓的词“宸传四百旧京华”,《学海类编》本《南烬纪闻》改为“家传二百旧京华”。

从年代来说,《宣和遗事》引用的还是宋人的史料,后出的书都有明清人改动的可能。而《永乐大典》本的《南渡录》年代也较早,却错字很多,有的地方还不如元刻本的《宣和遗事》接近原书,如赵桓词中“伶仃父子”就讹为“伶行父子”,倒可以用《遗事》来校正。

《宣和遗事》的元刻本是现存最早的版本,可能就是明周弘祖《古今书刻》所著录的福建书坊刻本,从字体、版式看也像是福建刻本。这个版本有残缺,黄丕烈曾据另一残本作了校补,刻入《士礼居丛书》。因此我就用黄刻本为底本,而以元刻本为校本,以免出校过繁。

《古今书刻》

另外,再通校了明金陵王洛川刻的《大宋宣和遗事》和清修绠山房刻的《新编宣和遗事》,这两种都是四卷本,但从内容看,实际上和元刻本是一个系统,只是分卷不同,曾作过一些理校和臆改,错字却更多。

此外,所知还有一种明末钱允治序刻的版本,但无从寓目[三五]。国家图书馆还藏有一个明刻“古本宣和遗事”,也是两卷,书眉加有批语。上卷有残损,下卷只缺半页。但书中修改很多,已经不能说是元刻本的同一系统了。

如卷上引邵雍的诗,原书说“此诗是康节《左衽吟》”,径改为“此诗是邵康节先生所作,名为《左衽吟》”。正文中还插加一些按语。如“蔡京进鸣銮记”一节中按语引“叶坦斋《笔衡》云”,又引“瞿存斋《诗话》云”,显为晚出。

书中避讳到“校”“检”二字,当刻于崇祯年间。所谓“古本”,实与金圣叹的《水浒传》一样同为假托。因此只用此本作参校,择要出校。据说此本与钱允治序本同一系统,有待见到钱序本后再加研究。

现存各本基本相同,因此对校的意义不大,必须运用他校法才能发现并改正一些原书文字上的错误。

例如第五页,周幽王废了申后,“申后怒”一句,元本如此,黄本照刻,王本删了“申后”两字,还是不通,只能用《史记·周本纪》他校,才知道应改作“申侯怒”。

《新刊宣和遗事》前集

又如三四页,“强后明”应作“强浚明”,“端门”应作“端礼门”,只有据《备要》进行他校后才能发现。

七六页“葭莩”前脱“顷缘”二字,应据《备要》及《挥麈录》补。

二〇七页,“两朝”应据《南渡录》作“南朝”;“两人”应据《南渡录》作“南人”;二九〇页,“曹勉”应据《中兴大事记》等改“曹勋”;二九六、二九七页,颜博文、余大均、朱宗、李擢、范宗尹、洪刍等人名,原作“颜传古”“徐大均”“朱宗之”“李权”“张定尹”“洪昌”,都据《中兴大事记》和《宋史·邓肃传》改正;二九八页,“海陬一曰虏”据《中兴大事记》和《中兴编年》定为“海陬狂虏”;三一二页据《中兴大事记》《系年要录》改“张浚”为“张俊”。

这些都是他校的结果。本书改正脱误约一百六七十处,绝大多数是以他校为依据的。

书中引出的资料,对重要的人物和事件作了一点注释和补充,意图把故事讲得更完整、更连贯一些。对于已经改编或全出虚构的故事,则尽可能找出它的原型或来源,也许有助于了解本书编者的用意,但只出校注,不改原书。

从先师浦江清先生给我指定了《宋元话本》论文题目之后,六十年来我努力以此为中心,结合宋元话本的古籍整理,做了一点工作,试图为中国白话小说的发展史积累史料,也为近代文学语言的演变史提供一些语料。

《宋元话本》

现在年迈力衰,脑梗目昏,日趋“弱弩”之末的境况,在校注李师师故事之后,又衍生了校注《宣和遗事》的意愿,实在是不自量力的举动。幸而得到了中央文史研究馆的鼓励和资助,促进了这一项目的完成。

感谢国家图书馆提供了王洛川本和修绠山房本的书影,感谢南京图书馆提供了明刻《古本宣和遗事》的书影。

应该说明,本书的责任编辑刘明同志,帮助我对《宣和遗事》的元刻本、王本、修绠山房本通校了一遍,在编校过程中又做了仔细的审读,为本书做出了很大贡献,他是我得力很多的合作者。但书中的校注和异文的取舍应由我负全责,限于个人的知识和精力,书中定有不少疏失,诚希读者批评指教。

附注:

[一]十段的分法,都据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二]《宣和遗事》,清黄丕烈《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五页上。

[三]《邵氏闻见录》,宋邵温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一版,二一四页。

[四]《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宋陈均撰,许沛藻等点校,中华书局二〇〇六年一版,卷一八,四一五页。

[五]《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九页下。

[六]《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六,六七四页。

[七]《邵氏闻见录》,卷一六,一七六页。

[八]《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五,六三一页。

[九]《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八页上。

[一〇]《续宋编年资治通鉴》,题宋李焘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元建安陈氏余庆堂刻本,齐鲁书社一九九七年一版,卷一五,一六页上。

[一一]《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一二页下。

[一二]《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一三页上。

[一三]《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八,七〇五页。

[一四]《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一三页下。

[一五]《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八,七二八页。

[一六]《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二二页上。

[一七]《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九,七五二页。

[一八]《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五三页上。

[一九]《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张其凡、白晓霞整理,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一四年版,卷二十二之一五《夷狄边备》,三七七页。

[二〇]《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五三页下。

[二一]《三国志通俗演义》,罗贯中编次,《续修四库全书丛刊》影印嘉靖本,卷九,二九页。

[二二]《三国志》,晋陈寿撰,陈乃乾校点,中华书局一九八二年第二版,九四一页。

[二三]邓子勉《〈靖康稗史〉暨〈普天同愤录〉及其编著者等考辨》,《文史》二〇〇〇年第三辑,宋确庵、耐庵撰,崔文印笺证。中华书局一九八八年一版,一七二页。)

[二五]同上书,一七六页。

[二六]同上书,二四五页。

[二七]同上书,一九〇页。

[二八]同上书,二一二页。

[二九]同上书,二二二页。

[三〇]同上书,二二一页。

[三一]同上书,一七九页。

[三二]《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后集,一七页下。

[三三]《靖康稗史笺证》,二一四页。

[三四]《东维子文集》,《四部丛刊》影印旧钞本,卷六。

[三五]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明“旌德郭卓然刻”本,据说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不确。实在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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