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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写完《尘埃落定》,出版社让改改,他说除了错别字什么都不改

网友发布 2022-08-01 11:13 · 头闻号创业故事

阿来,原名杨永瑞,1959年出生于四川省马尔康县藏族村寨马塘。在藏语中,“马尔康”是“繁华之地”,但实际上这里人烟稀少,地处偏僻,根本看不到“繁华”的迹象。马塘在清末地理位置重要,是茶马古道上的驿站。阿来出生的时候,是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庄。

六岁来上学。第一年,你不学课文。你先在预科班学汉语,第二年再学正式课文。三年级的时候,阿来会中文了。这里的理解被阿来称为“悟”,是指从具体的经验世界过渡到抽象的思维世界,进入真正的知识体系,组织抽象的知识,理解内在的逻辑。

来了初中,住校。我的学校必须离家步行150英里,我只能每隔几周回家一次。学校食堂,家里把粮食卖给粮库,证明上写着孩子要住校,就换成粮票,要交钱买粮票。

初中毕业后,阿来没有上高中,而是回到村里当农民,每天打工。半年后,国家要建水电站,村里要招民工,阿来十六岁就报了名。先干最累的活,挖土,搬石头。后来,工地上来了一批机械。阿来让他开拖拉机,因为他受过教育。

1977年恢复高考时,阿来报了名。考试当晚,他12点就下班了。他没换衣服,就穿了开拖拉机的工作服。他吃了点东西,借了辆自行车,用了个手电筒,半夜骑了30多里山路,天亮就到了县城,不休息直接去了考场,考完试填了志愿,然后回去工作。

工作了几个月,马坎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来了。阿来学了两年。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一所小学当老师。在小学教一年后,如果中学缺老师,就调到马尔康二中教初中;初中教了一年,调到县中学教高中,持续了几年。

在他教书期间,阿来阅读了图书馆里所有与文学、历史和哲学相关的书籍。当时有个同学被分配到外地工作,就让阿来帮家里砍柴,每周干点重体力活。我同学的爸爸是杂志社的编辑,就带他去了州内的笔会。名人聚集在会议上。阿来听了半天说,一个名人文笔不好,一个名人丢人,就说,不能光说不练。试着自己写一个。

阿回来后写了一首诗。没过多久,汇款单就到了。那是50元!当时他的工资一个月只有40多块钱。女朋友拿着汇款单哭了。想想也是。刚写了一段时间就多了一个月的工资,以后就有钱了。

可惜现实很残酷,靠写作赚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阿来后来写了许多诗,但发表的越来越少。他起初很焦虑,但渐渐地就释然了。写作只是一种爱好。发表固然好,但如果不能为自己发表,也是对自己人生价值的肯定。其实这是所有创作者的必然磨炼。没有这种磨炼,他们不可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和伟大的成就。

阿来在写作中发现,语文要想真正过关,就要读古诗;不读中国古典诗词和散文,就不可能对汉语言有真正的把握和理解。汉语最好的特点都是通过这两种文体体现出来的。中国诗歌是一种意象艺术。写一杯酒,一杯茶,一根烟,不管怎么形容,说到底还是一种情绪。

汉语非常重视音韵,而不仅仅是它的意义。古文和诗歌可以大声读,甚至可以唱,注意节奏和音韵之美。所以古诗词要平,要有低声,平而响亮,响亮和低声相结合会产生一种效果,完全是听觉上的。

一个好的作家,如果他想舒服地阅读语言,首先必须流利。读者一旦进入你的文字,就和你的情绪节奏、你的呼吸节奏、你的写作节奏保持一致,所以很舒服;第二,虽然不读音,但好像声音还在,还能在脑海里听到。俗话说“余音绕梁三日”。

出了几本书之后,阿来看到了自己和当时文坛响当当的莫言、贾平凹、路遥、王安忆、苏童等等的差距。他很迷茫,很失落,他想,自己的书有什么意义?如果你写不出能和他们媲美的东西,那你自己写的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他走过大渡河和若尔盖草原,在山河中寻找生命的意义和写作的真谛。他开始读地方志,读没人写过也没人解读过的东西,需要自己找资料研究,比如土司制度。

八年过去了,他没有发表任何作品。直到1994年,他才完成了《尘埃落定》,只用了几个月就完成了。他四处投稿,却找了十几家出版社,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当时图书出版已经市场化,出版商需要能在市场上畅销的手稿。如果这些书卖不出去,他们就会赔钱。尘埃落定属于纯文学。那时候纯文学没有市场,很多写纯文学的作家转行了。

于是一些感兴趣的出版商要求他改一改,更大众化,接地气,迎合大众胃口。但他决心不改变它。他说这本书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改,那就是错别字。不,他不着急。不,算了吧。反正是我自己写的,感觉很舒服。

《尘埃落定》的开头非常经典,决定了整部小说的叙事基调,有点天启的感觉:

那是一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到窗外一群野画眉在叫。

我妈妈在一个铜盆里洗手。她把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泡在温热的牛奶里,喘息着,仿佛把它们变漂亮是很累的事。她用手指敲了敲铜盆的边缘,随着一声巨响,盆里的牛奶泛起细细的涟漪,发出嗡嗡的回声在房间里飞来飞去。

然后,她叫了一声桑杰·卓玛。

《尘埃落定》由诗歌的宣泄演变而来。从小说的章节可以看出,那种诗意流淌到了最后。

阿来生来就是诗人,后来写了一部小说。关于诗歌与小说的关系,阿城说得好:中国艺术的高雅精神在诗歌中传递。中国诗歌向来以抒情、节奏、意象为特色。在“意象”中,“意”是催眠的结果,由“意象”完成。小说有了诗的意识,才能写得不俗不俗。《红楼梦》把诗的意识带入了世俗小说,成为中国世俗小说的一个晨钟。多少后人来此一帖,只有气短,谩骂,酸溜溜。在曹雪芹的《红楼梦》之后,鲁迅是唯一一个把诗的意象写进小说的人。

除了阿城,王小波和冯唐也说过类似的话,王小波和冯唐也自称诗人。他们的小说语言也有诗意的意象。也许这就叫“英雄所见略同”。

读《尘埃落定》就像读一部长篇叙事史诗。尘埃落定的诗是现代诗的诗。阿来说,“我想通过观察和写作建立强大的个人记忆”。

比如麦琪家的二少爷,也就是那个傻子,在世界民间文学里有很多形象,汉族的,少数民族的,外国的。《尘埃落定》其实是我改造的一部民间文学。我只是一个记录者,或者一个重写者。

二少爷的“蠢”不是老子说的“智愚”、“聪明笨拙”、“失策不成功”。老子讲的是人活到一定年龄磨练出来的人生智慧,是“人的智慧”;二少爷的预言,洞察人心,是“神的智慧”。他天生就有这种智慧,就像被留在凡间的仙女,只是没有被彻底格式化,留给他一些残存的记忆。

就是在这样的设定下,阿来最终杀死了二少爷。其实二少爷没必要死。按照他的智慧,他会舒服地度过余生。可惜他是个不死之身。在他完成他该做的事情后,他应该回去。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他最终还是要回到天上去的,因为他是一块能补天的玉,不是人间的东西。

1998年,《尘埃落定》终于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首印1.5万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在那个年代,这本并不流行的纯文学小说竟然卖出了20万册,这在当时的书市上是一个传奇。

2000年,《尘埃落定》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评委们认为这部小说视角独特,“富有藏族文化意蕴”。光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的开阖。语言轻快迷人,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杰出的艺术才华。

总的来说,“神奇”这个词我不是100%能接受的。西游记的《封神演义》是魔幻的,《百年孤独》和《玉米人》是魔幻的,《尘埃落定》不是魔幻现实主义,只是民间传说。

铁凝说,阿来让她透过纷繁复杂的信息和各种观点的洪流,看到了一个中国作家用文学的方式与中国建立血肉联系、创作史诗的努力。

莫言说,阿来用他的笔把一个相对偏僻的地理位置变成了一个文学景点。如果说世界文学是百花园,阿来的创作无疑是百花园中有特色、引人注目的一个。

瑞典汉学家陈安娜说,阿来小说中“宁静”的形象给她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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