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0万元资助创新团队,每人500万元奖励A类高层次人才,50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创业项目...记者5月9日获悉,为加快人才强市建设,沈阳出台《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沈计划加快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多部门迅速出台“硬核”政策措施“真金白银”吸引高端教育。
【沈阳市科技局:技术团队破解“卡脖子”技术,最高资助2000万元】

沈阳市科技局党组书记李颖说,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才驱动。此次《人才振兴规划》的政策制定,充分凸显了科技人才在人才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让具有创新意愿和能力的科技人才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
突出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的培养。
在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能够破解企业“卡脖子”技术的创新团队,最高资助2000万元,团队最高奖励500万元;对产业发展起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学家领衔的“项目+团队”,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项目资助。这是“兴才计划”中含金量最高的政策。
在扶持科技创业人才方面,重点提高科技企业成长率和科技成果地方转化率。每年引进和支持25个左右的人才团队在沈阳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创办科技企业。视项目落地和执行情况,团队初创阶段可给予1000万元启动资金,发展阶段累计最高奖励可达2000万元。在支持引进海外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与我市企业合作的外国专家团队,根据团队业绩贡献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按照年薪的一定比例,对引进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60万元的补贴。
在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方面,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岁以下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项目经费和10万元奖励。这些政策条款形成了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海外引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体系。同时,更加注重“项目+团队”的移植。
突出科技成果转化
促进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科技人才能力和价值的体现。“沈星蔡颖计划”首次设立了中试平台的支持政策,以期通过中试平台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成熟和转化。政策提出,对建设投资、中试服务成本、中试项目数量质量、中试成果转化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中试平台择优奖励最高500万元,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此外,“沈星蔡颖计划”保留了人才政策3.0版本中对促进成果转化有较好反响的相关政策条款。比如,对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按照技术合同费用5%的比例给予科技成果后期完成补贴,每人每年最高50万元;对企业与高校签订技术合同有贡献的技术转移机构,视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情况,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的资助;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的绩效评价效果,给予该机构最高30万元的奖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服务之星”技术经纪人,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突出创新平台建设
创新平台是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重要阵地。全市现有创新平台1285个,汇聚科技人才7万余人,其中国家材料科学研究中心等6个国家级创新平台汇聚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2000余人。此次“引智计划”将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力争以一流的平台吸引优秀人才。政策提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对新批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500万元支持。引进重大创新资源,根据市场化评估和投资规模,给予1000-3000万元落地支持,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新型RD机构,在人才培养、服务企业创新、成果地方转化、创业企业孵化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对达标者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增强科技孵化平台功能,对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创新驱动示范园区,按照入驻载体企业年度贡献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沈阳市人社局:实施“四大工程”,制定人才政策大礼包】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志红表示,去年以来,根据沈阳市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人才新政3.0,采取多项措施培育人才。全年新增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名,奖励资助中青年科技人才24名、单位14个,评选出“大工匠”10名、“优秀技术能手”10名。全市高层次人才储备库已达10051人;共向4319名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1254.45万元,首次向7413名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发放生活补贴1.98亿元。今年,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重点实施市委、市政府“人才沈阳提升计划”,全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队伍,并将具体实施以下“四大工程”。
国内外高科技人才聚集项目
围绕沈阳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适应沈阳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及其他A类高层次人才,每人奖励500万元,科研奖励100万元,“一人一议”解决首次购房问题;二是每年支持5名左右为沈阳做出突出贡献的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250万元奖励、110万元项目资金、150万元购房补贴;三是每年支持50名左右来深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70万元科研经费和100万元住房补贴。同时,实施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根据人才做出的实际贡献,对在沈阳工作、上一自然年度依法纳税、年薪达到3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按贡献程度给予奖励。原则上,他们将获得3年的资助。
工业人才支持项目
要根据沈阳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要求,精准搜索技术和人才,不断编制沈阳市所需人才目录,做到“按图索骥”。一是根据沈阳市20个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采取“多途径”、“点对点”、“一企一策”等方式,精准编制“龙头”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二是综合考虑沈阳区域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编制具有区域特色的区域产业急需人才清单;三是根据沈阳市事业单位对各类急需人才的需求,综合考虑重点行业特点,编制具有行业特色的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目录;四是根据目录,对企业实际需求引进的人才,根据其能力素质、紧缺指标、薪酬水平、贡献程度,三年内给予总额60万至30万元的奖励。同时,每年扶持50名左右的优秀工程师,每人最高奖励30万元。
青年后备人才储备项目
重点吸引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围绕购房、居住、创业、就业等实际问题,提供“一揽子”补贴政策。一是按照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术人员2万元的标准,落实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二、毕业后首次在沈阳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1200元、博士2500元的标准,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三是对毕业5年内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在沈阳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贴,期限2年。四是为来沈阳求职的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在人才站停留最长10天的服务。五是开发8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毕业三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2800元,并为其办理五险一金。
技能培训项目
围绕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大量高技能人才留在深圳。一是对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最高发放36个月。二是对新引进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非沈阳户籍人员,在沈阳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通过全国评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三是对评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和“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给予50-100万元的补助。四是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的员工,分别给予3500元、5000元的培训经费。对完成新学徒培训并取得中高级证书的,企业分别按照每人5000元和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五是市级一等奖竞赛各职业前3名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二级赛各专业前三名获奖者分别奖励10000元、6000元、3000元。六。对当年向沈阳市纳税企业输送100名以上毕业生,并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业院校,按照每名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杨志红说,在“四大工程”的基础上,沈阳将进一步扩大三种权限:一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突破本单位岗位限制,按其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第二,企业人才识别权。在原有10家“链主”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的基础上,继续支持70家企业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第三,高层次人才的工资分配权。事业单位聘用的紧缺急需、行业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沈阳市工信局:培育创新型创业者,三年给予每人15万元专项扶持】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表示,在沈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的指导下,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人才政策是“重点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家,三年内给予每人共计15万元的专项扶持。”为落实人才政策,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沈阳市创新型企业家认定实施细则》,按细则落实创新型企业家政策。同时,2021年创新创业者政策修订,“修订版”政策调整升级。
放宽企业家个人申报条件-
新政策只要求企业家的资质,即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法人两年以上,并担任技术副总经理三年以上的企业家均可申请。取消了原政策对企业家个人学历、经历、企业股权的要求。
创业企业条件-
新政策明确了企业家企业的主要经营领域,要重点做好“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大文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20个产业链的重点产业领域;明确企业管理和RD情况,要求企业管理呈上升趋势,满足应纳税额或销售收入逐年增加、RD资金逐年增加、同期RD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逐年增加等相关条件。
调整方法-
根据新政策,经认定后,企业家的企业第二年将获得每年5万元的奖励资金,三年共15万元。不再以企业贷款贴息、认定后由其创办或牵头的培训费和交通费补贴等形式支持创业者。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金融支持人才创业,推出“人才贷款”“人才投资”】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局长吴介绍,为加大对人才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让更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获得资金帮扶,沈阳在其《新时代深化人才兴市加快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了“人才贷款”和“人才投资”。
“强化金融支持,完善人才贷款,强化人才投入”是在2021年沈阳市财政局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沈阳市金融支持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提出的。
所谓“人才贷款”,是指人才创业项目和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当他们符合金融机构的信贷条件时,可以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简称“人才贷款”。
所谓“人才投资”,是指在沈阳注册并经营的,对种子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同时持有24个月的创业投资机构,简称“人才投资”。
[链接]“人才贷款”和“人才投资”的申请主体和申请流程
关于“人才贷款”:借款人可以选择向以个人或企业为主体的金融机构申请“人才贷款”业务。获得“人才贷款”资金的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核心技术团队负责人须符合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创新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发展要求。经认定后,拥有“人才贷款”资金的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项目可作为申请人申请贴息补助。补贴按照一年市场报价利率最高80%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为36个月。
关于“人才投资”:在深圳注册并运营2年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在创业投资机构及其管理人取得中基协备案登记且实收资本到位的情况下,在深圳成立5年内,为种子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提供300万元以上的直接融资服务。持有期满24个月后,创业投资机构的管理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激励补贴。补贴按实际货币投入的10%计算,每家机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沈阳市科协:引导创新资源聚集,最高300万元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
沈阳市科协党组书记吴志锋介绍,沈阳将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国内外院士、专家、国家院所、国内外创新资源向高校、企事业单位集聚,深入开展项目研发、技术研究、咨询论证、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国际学术交流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专家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长效机制。对与国内外院士、专家、国家院所、创新资源签订入驻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的企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站后,以沈阳市人民政府名义给予奖励。院士工作站建设周期5年,总支持经费最高300万元;社会服务站建设周期为5年,每年扶持资金最高30万元;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建设周期为3年,每年扶持资金最高10万元。

帮助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者或承办单位可申请财政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活动总支出的50%,每项活动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永久落户沈阳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如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深造,支持国际科技组织专家参与国际科技组织行政事务,对所需费用给予最高2万元的资助。
为推动创新创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沈阳市将深化海智工作,织密海智工作网,做好海智双创平台,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和优质资源推动创新创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承办中国沈阳海智创新创业大赛境内外比赛、双创主题论坛、项目对接会、科技成果展示、创业培训等活动,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给予财政补贴;促进优质双创成果转化,获奖项目比赛结束后在沈阳注册企业,最高可获得30万元创业孵化补贴。
此外,沈阳还将推进沈阳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包括能够为引进人才、项目、企业提供孵化加速、技术市场、咨询培训、知识产权、风险投资、国际合作等综合服务的产业园区、科技园区、海外科研机构、海外科技团体、协会和科技服务机构。周期确定为三年,按照基础工作经费、项目落地经费、奖励经费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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