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财产已经分配了,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份。”
“我只是个孩子。我不把财产给他,还能给谁?”

“我打算以后移民,把财产转移到国外。”

这是很多见多识广的成功人士常说的充满自信和爱心的话。事实上,是真的吗?
案例:
某企业家为了照顾前妻所生的大儿子,提前将自己的部分股权和房产转让给大儿子。我以为天下太平,一切都安排好了。但实际上,如果企业家没有很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富,没有利用遗嘱、保险、家族信托、法律委托等法律工具提前做好安排,当企业家个人风险发生时,他的前妻仍然可以带着他的大儿子,与企业家现在的妻儿争夺财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法定继承,长子为第一继承人,享有与现任妻子及其子女同等的继承份额。
也意味着企业家之前的安排相当于把财产白白给了长子。长子可以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继承更多企业家父亲的现有财产,而这是否符合企业家的提前转让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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