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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网友发布 2022-08-01 05:04 · 头闻号创业故事

近日,福建省妇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指导服务水平、拓展就业创业渠道、以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就业四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

通知的内容是什么?

有哪些具体措施值得关注?

和敏姐一起往下看。

一是提高指导服务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引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全人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持续开展“双百三级三创新”活动,引导女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创业观。

2.促进人岗精准对接。

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挖掘一批适合女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广泛集聚市场化社会就业创业资源,灵活举办女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积极动员女高校毕业生参加“24365校园招聘”、“百校千企千岗”、“亿人网上招聘”等招聘活动,为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精准服务。

3.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组织成功创业女性走进高校,为高校女毕业生答疑解惑。打造一批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黄金课程,提升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发挥就业创业导师作用,为女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素质测评、招聘对接、项目对接等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4.深化校企合作。

督促各地各高校把实习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深化校企合作,建设具有女性特色的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协会、女商会、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动员企业积极开发适合女高校毕业生的岗位,积极招收女大学生就业见习并优先就业。

第二,拓宽就业和创业渠道

5.充分利用就业政策。

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积极应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空缺岗位。空,主动报名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欠发达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参与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岗位。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官”专项研究生扩招、招收普通专科退役毕业生免试、学费补偿、优惠入学、科研辅助人员社会保险、户籍档案等政策。引导女大学生做好硕士、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的考试和备案工作。

6.鼓励返乡就业创业。

鼓励女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大局,助力新农村建设,充实基层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技术等紧缺领域人才队伍。鼓励女高校毕业生回乡参与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新媒体运营等领域。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贴息、场地安排、技能培训、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对在省内乡镇以下创办创业实体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女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房租、水、电、气等费用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市场化社会化方式,引导女高校毕业生在社区从事健康养老、社区矫正、社区防控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7.扩大新兴领域就业空

积极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经济体就业机会,扩大新兴领域就业机会空,引导高校女毕业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和鼓励高校女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和灵活就业扶持政策,将灵活就业纳入公共服务就业服务范围,鼓励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8.吸引台湾学生来福建工作

落实台湾省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平等享受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大惠台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两岸高等教育融合发展暨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中心”建设,为台湾省女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发挥闽台交流联谊优势,符合条件的台湾省女高校毕业生参加闽台乡村建设创建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可申请“闽台姐妹一起家”奖励,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9.推动参与双创大赛。

组织动员女大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加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翅膀创新大赛、中国青年创新大赛、全国技工院校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女子手工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全国创业创新大赛金奖、银奖、铜奖,并在福建发展6个月以上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促进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取得成效。省妇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单位联合举办海峡两岸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女高校毕业生打造了一个交流、展示、服务的平台,有助于链接更多的就业创业资源。

10.加大风险投资支持。

对自主创业的女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积极引导其报考小微企业,鼓励银行按小微企业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合格个人贷款总额的10%。对按规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促进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各地要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对接,充分发挥技术信息平台功能,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名单,为女高校毕业生提供准确、专业、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加强与商业金融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女高校毕业生提供“侨福贷”、“女性创业贷”等金融服务。

11.加强企业家的培养。

将创业主体延伸到校园,鼓励和引导女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扶持计划,在校期间开展“尝试创业”实践活动。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等载体建设,完善服务措施,提供孵化、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增强创业带动就业的乘数效应。

12.放大示范带动效应。

遴选一批女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和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形成福建“三创”经验模式。鼓励地方高校培育妇女就业创业典型案例,组织评选优秀案例和成果,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进创业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

第四,做好就业保障工作。

13.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强化招聘信息审核,全面排查清理就业歧视。开通12338、12333等热线渠道,及时核查处理反映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对涉嫌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其限期纠正就业性别歧视。

14.加大职业技能培训。

落实培训补贴、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等政策,鼓励引导女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在线技能培训,参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领域新型职业培训项目。

15.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加强离校未就业女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为有求职意愿的未就业女青年提供失业登记,及时纳入失业管理服务。为就业困难女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落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就业援助服务补贴政策。加强就业红娘队伍建设,深化帮扶专项行动,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帮扶。

来源/敏姐

编辑/陈家瑛

校对/张若冰

编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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