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大学生创业,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细致入微的扶持政策。
继“校园贷”、“裸贷”之后,“套路贷”又盯上了大学生。重庆一名大三学生为了创业,向一家所谓的“金融科技公司”借了3000元,半年后迅速欠下10万元债务。由于他一时无法偿还这笔巨额债务,借贷公司不断给他发信息要钱,并威胁骚扰他的家人和身边的同学,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这起校园“套路贷”案的15名犯罪嫌疑人。

几年前,一些非法借贷机构针对大学生渔翁得利,以“校园贷”的名义向大学生兜售高利贷,使一些大学生在短时间内背负沉重债务,迫使其中一些人中断学业,甚至自杀。一些女大学生在胁迫下向这些贷款机构提供隐私照片,并被网络犯罪集团控制。在舆论的强烈呼吁下,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厉打击。现在,这种害人不浅的“校园贷”已经基本被清除出校园。但从重庆的案例来看,仍然要警惕通过提供小额贷款继续向大学生勒索钱财的犯罪活动。

这个重庆大学生的动机是创业。与过去很多“校园贷”案件相比,一些大学生借钱买了一部时尚的手机等高额费用。这种借钱创业,无疑在动机上要正当得多,也符合社会提倡的方向。多方表示明确支持大学生创业,甚至可以为辍学创业的学生保留学籍。然而,大学生创业最重要的是获得资金支持,而这恰恰是当前大学生创业中的薄弱环节。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利用这个机会,穿上时髦的马甲,公然向大学生推销自己的“套路贷”,其本质就是坑害学生。
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客观原因是正规金融机构对大学生创业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专项贷款项目,受到社会和青年创业者的一致欢迎,解决了创业者的燃眉之急。
但是,单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创业不一定给创业者带来回报,而且充满风险,甚至失败远远超过成功。社会的聚光灯常常照耀着成功的企业家,也常常遮蔽着失败者。但金融机构必须考虑到,一旦创业失败,借来的资金可能成为坏账,给自己带来损失。在各类创业群体中,大学生无疑是风险相对较高的。金融机构对大学生创业缺乏热情,是市场上机构经济利益的本能反应,完全可以理解。
扶持大学生创业,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细致入微的扶持政策。比如,学校要对大学生创业给予科学的评价,帮助他们分析甚至与市场沟通,帮助有前途的项目融资,避免让他们向社会上的高利贷公司借钱。当然,对于学校来说,也要看到很多大学生太年轻,没有经验,带着热情甚至时尚去创业。他们投资的项目明显缺乏市场,这样的创业活动应该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予以严肃劝阻,而不是因为害怕被指责为不支持创业而放任自流。毕竟对于大多数大学生来说,学习仍然是他们的主要任务。
对于因商贷陷入“套路贷”陷阱的大学生,不仅学校要出面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地方政府部门也要严厉打击各类以贷款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非法组织。在重庆这个案例中,当地警方积极受理举报,保护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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