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在租赁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国有资产经营场所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3个月。
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的,对辖区银行业机构新增贷款投放前10名的,每笔奖励20万元。将Xi安北林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费率由1%提升至0.5%。对辖区内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前3名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各奖励10万元。
入驻北林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国际贸易企业,可享受最高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40元/平方米/月。对通过Xi安跨境电子商务在线综合服务平台核查并纳入海关统计的企业,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网上交易额的1%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首笔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经Xi安跨境电子商务在线综合服务平台核实并纳入海关统计的,对年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际投入成本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
对我区年产品出口额300万元及以上、实际缴纳保险费2万元及以上的外贸企业,按实际缴纳保险费的35%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并实施初审和奖励。第二,继续扩大有效投资。
首次纳入统计数据库的“五上”企业,依法纳税后奖励2万元;对已纳入统计数据库的“前五名”企业,根据其营业额、产值规模、增长速度给予2-8万元奖励。
对照国家支持的领域,在中央预算和地方政府中积极规划和储备专项债务项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区域性奖励产业。对当年直接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或通过跨境并购、股权转让、资本公积金或留存收益转为注册资本等方式直接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在对直接投资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区级奖励。对跨国公司在我区设立RD中心和全球RD中心,在市级补贴200万元和500万元的基础上,分别给予区级补贴20万元和50万元。对已完成的重点项目,提前2个月完成年度招商任务并在年内入库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对在建重点项目,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并入库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全年超过120%的重点项目额外奖励3万元。对新开工的重点项目,按预定时间在年内实际开工入库,提前一个月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未列入当年开工计划,前期在建重点项目年内实现,手续完备并纳入统计数据库的,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对前期完成、在建、新开工、转入建设的上述重点项目,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项目,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重点项目奖不重复计算。2022年提前开工的社会投资产业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第三,促进消费市场的复苏
对年累计增速超过10%、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零售企业前十名,给予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年度累计正增长、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前十名,分别给予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当月新增规模以上商贸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

利用节假日独立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发放500万元吃、住、行、购、娱等消费券。面向北林区规模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鼓励大型综合商场、超市采取“文化+外贸”、“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消费促销活动,按其实际促销费用的2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进行商户二维码满减。非星级酒店可享受300元30元,大中型综合体可享受1000元100元,大型连锁超市可享受200元50元,小型便利店可享受20元5元,批发市场可享受200元20元。使用数字人民币在工行商户消费,可以享受31元30元的活动。
第四,精准发力稳定就业
利用“秦云伯乐稳定就业精准服务平台”、“北林云人才市场”等信息平台,有效开展就业援助。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中小企业年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强化稳定岗位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大型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中小企业由60%提高到90%。对2022年第一季度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无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对陕西省户籍和非陕西省户籍并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合法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担保贷款。可为合伙或合资的同一项目申请最高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由财政补贴。对在我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且所设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士兵、农民工等在毕业当年及5年内创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区级创业补贴。
动词 (verb的缩写)保障民生,守住底线
按程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落实发放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推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所有一、二级残疾人。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新建、改扩建两所学校,新增学位1270个。全力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区级智能办公系统和信息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推广“街道辐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养老设施社会化运营,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加强生活资料价格监测预警。及时研究粮食收购市场形势,指导企业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安全检查,深入推进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汛预警和物资储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政策和办法由碑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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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金林编辑|刘晨阳子
编辑|陈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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