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30日,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图/新华社
7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防疫、经济稳定、安全发展的要求,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着力稳定就业和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取得最好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要求宏观政策在扩大需求方面积极作为,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并特别指出“要把改革开放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其中提到,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治,实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重点推出一批“开绿灯”的投资案例。
无论是将平台经济放在改革开放的范围内进行治理安排,还是透露出将集中推出一批“开绿灯”的投资案例,无疑都为平台经济和民营企业释放出更加积极、更加明确的信号。
平台经济有望迎来价值提升的契机。
今年以来,多个政策节点传递出有利于平台经济的积极信号,以及对平台经济的支持态度。相应的市场反馈和企业预期也越来越积极和明确。
一是1月,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九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共19条,从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为经济转型发展赋能、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对平台经济发展进行规范。
3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提出,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完善既定方案,坚持稳中求进,通过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稳步推进并尽快完成大型平台公司的整改。应该设置红灯和绿灯,促进平台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治,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5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咨询会上指出,支持平台经济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支持数字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但这次政治局会议指出,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与九年初各部门出台的意见标题一致。其重点在于“可持续”二字,说明我国平台经济监管和治理的思路正在回归本源,治理的目的是促进发展的可持续性。
如何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增强其可持续性?国家发改委作为年初发布《意见》的牵头部门,提出将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积极与地方衔接,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对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的统筹协调和研究;二是加强政策保障,从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三是开展试点探索,依托各类试验探索平台,不断探索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构建适应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
与环境建设密切相关的是这次政治局会议的要求。我们应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领导干部不仅要敢做好事,更要“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国企敢做、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对于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平台经济,这句话都是相当的“助推器”。民营经济和平台经济有望迎来新一轮价值提升的机会。
▲7月21日,滴滴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诚恳接受处罚决定,坚决服从。图/新京报资料图
步入常态化监管的新轨道
7月21日,一则与平台企业相关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有限公司处以80.26亿元巨额罚款,对其两名主要负责人罚款100万元。这可以看作是近两年来中国对平台经济的专项整治将告一段落的标志性事件。
另一个可以反映专项整治进入收尾阶段的节点是,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28起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包括收购多个平台企业,表示“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正在依法加快清理存量案件,帮助企业轻装上阵,促进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这也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节点。事实上,自3月份中央金融委会议提出“稳步推进,尽快完成对大型平台公司的整改”以来,平台经济专项整治正式按下加速键,监管脉络和预期更加清晰。平台企业和互联网行业也开始走出转型发展的阵痛期。

正因如此,监管部门在处理前述28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同时,强调了推进“常态化监管”带来的积极效应,称“随着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深入,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主动自查历史交易,主动报告涉嫌未依法申报并积极配合调查”。
对于平台经济来说,完成专项整治之日,也是步入常态化监管轨道之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增创数字经济新优势”,现在数字经济治理已经进入常态化监管的新阶段。为了更好地保证高质量发展的实现,创新数字经济治理模式,构建新型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势在必行。《“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也提出,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促进线上线下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对平台经营者及其行为的监管。
与常态化监管相关的一个机制是,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函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多达20个部门组成,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其负责同志为召集人,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
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代表形态,也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环节。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意在“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中国数字经济”。其四项职责中,第一项与平台经济相关,包括“推动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统筹数字经济发展,研究协调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问题,指导实施数字经济发展重大任务,开展促进评估,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常态化监管应该是制度化监管和法律化监管。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从单边监管走向多元共治,实现协同治理。
一方面,要打破“九龙治水”的传统格局,形成监管力量之间的有机整合,上述联席会议就是其中的一个雏形;另一方面,要划分政府部门与互联网平台的权责边界,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协同。而数字技术力量在其中,也能更好地赋能常态监管和治理。
▲资料图。图/IC图
将集中一批“开绿灯”的投资案例。
在三个月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平台经济被列在“有效控制重点风险”项下,与房地产和资本市场两大风险并列。在这次会议上,平台经济被放在改革开放的范畴进行治理安排,强调“要把改革开放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这意味着目前它被赋予了更多的期待。这也使得上次提出的“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一次有了更为踏实的表述:一批“开绿灯”的投资案例密集推出。
需要指出的是,“红绿灯”的提法是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当时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点和行为规律,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其野蛮生长。
今年3月1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指出“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完善既定方案,坚持稳中求进,通过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把好红灯、绿灯关,促进平台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重申要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发展法律制度,形成框架完整、逻辑清晰、体系完备的规则体系。
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设置“红灯”和“绿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什么是“红绿灯”?
一般来说,打开“红灯”就是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设置“禁区”和“禁区”,防止资本冲击经济社会秩序。开“绿灯”,就是鼓励资本进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发展,通过公平竞争提高发展质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和引导资本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设置“红绿灯”是为了让规则更清晰,预期更稳定。
在这个过程中,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提醒的,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国家已经明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上的禁止事项是不能碰的“红灯”区域,而“绿灯”区域需要审批和行政许可。从发展趋势来看,负面清单会越来越短。从法治角度看,资本规范需要与平台企业创新有机融合。

数字经济的发展是一条不断创新的道路,平台企业作为数字经济的神经中枢,离不开支撑创新的制度环境。政治局会议提出推出一批“开绿灯”的投资案例,成为支持和引导资本和平台重构发展秩序的新开端。在案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度化,将来制度化、法律化才能做到行稳致远。这也是现代治理的应有之义,值得期待。
当前,平台经济对稳定就业、促进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比如在稳定就业层面,平台企业除了自身庞大的就业存量,还可以创造更多的增量就业空。随着相关政策的深化,平台经济将在推动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供稿人朱克立
编辑李潇潇
校对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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