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加强我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7号)等规定,现就2022年申报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自治区小微企业2022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和业务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目前,基地有30多家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不少于300人。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基地。运营主体管理架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制度规范,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基地成立2年多了。
3.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创业导师不少于2人,引进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
4.卓越的服务表现。有完整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障措施,服务账目完整,信用良好。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价服务不得低于服务总量的20%。
5.申报示范基地应至少具备以下四项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才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和专业服务。
南部山区和贫困地区条件可适当放宽。申请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于2022年7月25日前完成网上项目申报。评审所需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在准备申报单时,将打印或复印A4纸的两面。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行距固定为28磅,一级标题为黑体3号,二级标题为楷体3号。
本通知、相关管理办法及审核时间请关注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工作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司局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所属单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时申报。
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和准备网上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县级工信部门于7月27日前网上提交评审意见,5市工信部门和宁东管委会于7月31日前网上提交评审意见,并将推荐文件和推荐表报送自治区工信厅。
联系信息:
创业和融资服务:达蒙0951-6363592

68平台技术支持:0951-961685 699328
附:1。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证项目申请表材料清单
2.2022年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总结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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