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于7月21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内容涉及公司近日披露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180,419,150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0%。对此,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拟向相关激励对象大额授予占公司总股本10%的股票期权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发展状况相匹配,设置相关行权指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草案显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0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71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9.35%。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人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的任职情况。结合问题说明公司仍计划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大额期权并给予其较高比例的行权,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及主要股东是否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潜在安排。
同时,草案显示,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2元/股。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激励对象行权资金的具体来源,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构成员工薪酬的一部分,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员工薪酬是否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否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员工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草案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费用为4558.8万元。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公司股价变动、预期行权情况等,说明相关激励费用的计算过程和主要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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