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法官决定停止纷争,取暖,保持正义。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孙志伟

孙志伟,1984年4月出生,2008年进入法院工作。特别是2014年以来,主持刑事案件400余件,参与刑事案件审判1000余件,主持民事案件600余件,参与民事案件审判1600余件,无一件发回重审。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称号。2021年4月,荣获中央文明办评选的“中国好人榜”。
△工作中的孙志伟
永远不要放弃怀疑
“孙叔叔,我考上大学了……”2020年9月的一天,孙志伟办公桌上的座机响了,电话那头喜悦而稚嫩的声音突然将他的思绪拉回到孩子的案子上。事发前,贵州省出生的孩子是一名成绩优异的高三学生。但因为痴迷枪支,他从网上购买铅弹和零件,组装成气枪,在网上出售。一审法院判处他四年监禁。
孩子不服,上诉至开封中院,由孙志伟主持。
孙志伟提审孩子时痛哭流涕说:“法官叔叔,我知道我错了。我只是好奇,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想回学校去上大学……”
看着孩子清澈的眼睛和稚嫩的脸庞,孙志伟觉得很抱歉,问:“案发时,你的确切年龄是多少?”孩子回答:“我18岁了。”孙志伟仔细查看了卷宗,发现孩子的犯罪年龄存在疑点。
“这个疑点必须查清楚,这关系到孩子作案时是否未成年。这也是本案量刑的重要依据。”贵州离河南千里之遥,不容易查出孩子的真实年龄。孙志伟和合议庭成员踏上了去贵州的路。一路上,他们克服了路途遥远、山路崎岖、语言不通等各种障碍,来到了孩子的出生地。他们问了被告的助产士和退休多年的计生干部,然后去防疫站拿了孩子出生时的预防接种书。以上证据均证明该儿童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孩子收到判决书后掩面而泣:“感谢法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可以重返校园。我一定好好学习,努力考上大学,回报社会。”
“作为刑事法官,守住定罪量刑的大门是天职。刑事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毫无疑问不能遗漏。”孙志伟说。

△孙志伟和同事正在研究案情。
不能处理案件
“法官不能办案。在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是最基本的要求。实现案件背后的社会和谐是法官的最高追求。”谈及办案体会,孙志伟说。他曾经处理过这样一个案子。张和全是邻居。由于生活中的一些琐事,两家人从最初的争吵发展到肢体冲突,演变成故意伤害案件。被拘留后,张某多次扬言出门后要“杀死对方”。
“案情并不复杂。一审判决正常维持没人能说什么,但一纸判决书能化解两家矛盾吗?”孙志伟下定决心帮助双方彻底化解矛盾,实现邻里和谐。
我来拜访孙志伟当事人所在的村子,受害人人权说:“张总是欺负我们,因为他人多。这次他把我打成重伤,应该重判。”张家人说:“我家从来没欺负过他家,是他妈先骂的。”
“如果双方矛盾不解决,张刑满释放后很可能会有过激行为。我必须让这个矛盾随着案件的判决而终结。”孙志伟给自己施压。他没有急于结案,而是一有时间就往村里跑,深入了解两人冲突的根源。时间长了,村里人都认识他了,主动给他介绍情况,还帮忙告诉双方,当事人家属也被他的真诚感动了。
孙志伟往返案发现场10余次,走访群众40余人,联系村干部、乡干部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及家属相互理解,握手言和。
△孙志伟在普法现场。
满怀真情普法
“很多刑事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不懂法,而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大多不懂法形成纠纷。”孙志伟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总是心情沉重。
“法律是社会规则,群众知法才能守法。”工作之余,孙志伟走进社区、校园、机关、企业、农村,带着诚意来到群众中普法。每次普法活动结束,总有人对他说:“你结合案例普法,就像我们在听一个故事,感触太深了。以后希望多讲讲我办过的案子和你们的办案经验,启发更多的人学法。”
群众的认可让孙志伟深受鼓舞。平时审判工作繁忙时,他利用下班时间撰写宣传文稿,力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普及法律知识。每次普法讲座结束后,他都会公开自己的手机号和微信号,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只要不在法庭,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接听群众的电话,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各种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听到公众咨询后,我说:“我明白了,谢谢!”他感到非常欣慰。
“作为一名年轻的评委,孙志伟充满了创业激情。他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用忠诚铸就公平,用责任书写正义,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闪耀最耀眼的光芒。”开封中院院长刘洪东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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