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女立功标兵
——王宇

王宇同志2000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同年9月进入天全县法院工作,2003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4年6月被任命为审判员。曾在该院石羊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交通巡回法庭、刑事法庭等部门多个岗位工作。2014年9月被任命为副庭长,现在主要从事刑事和再审工作。
这位同志自2000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着对法治事业的敬仰和热爱,一直坚守在基层法院审判一线。先后在石羊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交通巡回法庭、天全县法院刑事庭等多个岗位工作,现分管刑事、行政审判,以及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办理刑事、再审案件。
该同志在主管交通巡回法庭期间,立足岗位,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和“高艺术司法”的理念,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打开前期“逢保必奖”的尴尬局面,探索出一条调解结案率和判决率“两个提高”、涉诉信访率和执行率“两个降低”的良性循环路径。他从事并主管刑事、行政审判工作后,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为县委、政府排忧解难,提供法律服务。在审判管理上,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稳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制度的落实;在刑事审判中,对严重危害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从严控制,慎用缓刑,依法严厉打击,为维护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清正廉洁的作风。
为了做一个合格的法官,她严于律己,交友谨慎,深居简出,坚持做一个“孤独的人”。在与当事人打交道时,她把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法律和正义的底线,敢于与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黑恶势力作斗争。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她不会因为当事人的“刁难”或威胁性话语而使裁量尺度向当事人倾斜;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她也不会因为被告是领导的亲戚或者是恶势力就和他妥协。虽然亲身经历了“石羊法庭爆炸事件”,经历了民事案件当事人的纠缠和谩骂,经历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恐吓,但她从未动摇过捍卫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在对待下属时,她公私分明,做事严谨,敢于抓,敢于管,不是一个“老好人”。生活中,她有爱心,乐于助人。
立足本职求进步。
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保持对审判工作的敬佩和热爱,发扬钉钉精神,扎根审判一线,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致力于多办案件、办好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04年至今,独立承办案件900余件,无一例错案、无一例上访案件。
2011年至2012年,她在交通巡回法庭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和“高艺术司法”的理念,围绕“结案”的目标,尽可能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打开以前“凡事保必判”的尴尬局面,实现了调解结案率和息诉率的“双升”。在此期间,她个人被评为“雅安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还荣立“个人三等功”,她领导的法庭室荣立“集体三等功”。胡桂云诉李世兵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由《中国法院案例年刊》编辑整理。
2013年,她成为刑事法院院长,恰逢司法改革的春风。她感到机遇与挑战并存,于是不断加强专业学习,迅速掌握修改后的刑诉法、刑法和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并在工作中稳步推进和落实。近年来,天全县法院在推进和落实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各项司法改革制度方面,走在了全市各区县法院的前列。2014年9月,她出任副院长后,在完成众多行政事务的同时,仍坚持在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她处理的案件数量与普通法官相似。当时,她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坚持在一线办案的副院长。除了办案,她还利用休息时间撰写研究、论文和案例,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他的书面资料《天全首例刑事证人成功出庭》被人民法院发表,他的调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实证分析》和《关于如何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和建议》被雅安中院整理分发。“杨新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四川省高院公布为2017年全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期间,她先后被评为省级“案件标兵”、市级“案件工作先进个人”、“审判标兵”;她带领的刑事法院连续两年荣获“集体三等功”,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她在立足审判工作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普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工作。她先后在石羊镇中心小学、泗泾乡小学、天全县市第三完全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积极加入县妇联牵头的“妇女维权服务团”,主动到社区、村宣传法律知识,为老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县妇联、县“工委”等部门将对刑事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给予帮助和关爱。基于她的出色表现,她获得了2013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2011-2015年度雅安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雅安最美家庭
-帮助可怜的秦侠一家
秦虾有儿
在外打工多年、走遍全国后,2009年,天全县新场乡山后村的秦侠和丈夫高泽平回乡创业,种了130多亩猕猴桃。夫妻二人在种下希望的同时,从“外行”变成了今天的“致富带头人”。
忘记乡愁,返乡创业。
说起回乡创业,秦侠坦言并不是心血来潮。1999年,秦侠29岁。她和高泽平一起做起了餐饮业,主要卖早餐和中餐。她先后在西昌、雅安、天泉、新昌等地开店,有一定积蓄。“十年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外面不比家乡好。当时在政策支持下,我回了老家。”谈起返乡创业的初衷,秦侠和高泽平有着相同的想法。2009年,秦侠和高泽平决定回家乡创业。经过咨询和走访,发现后山村的自然环境适合种植猕猴桃,当地也有种植猕猴桃的成功范例。此外,政府对农民创业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打定主意后,秦侠和高泽平拿出全部积蓄60多万元创业,用心种猕猴桃。说了就做了。土地不足的话,尽量先把土地流转给村民。“一开始种植面积不够,我们就和村民协商,租他们的地。他们也可以在种植地里工作赚钱。”秦侠说,这不仅解决了种植土地的问题,还促进了村民的就业。有了130多亩种植地,夫妻二人买了苗,种下了第一批果苗。
克服困难,收获成功。
为了种出红心猕猴桃,秦侠和妻子四处奔波,寻求种植技巧。“一开始不知道门道,经常碰壁。”秦侠说,种植红心猕猴桃,管理技术要求高,苗木娇嫩,不怕雨雪,需要良好的生长环境。就这样,在雨雪天气,秦侠总是在田间照顾自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她。在秦侠夫妇的精心照料下,树苗一天天地茁壮成长。果树有时会生病。2012年,由于降雨量过多,秦侠种植的数百颗红心猕猴桃死亡,需要重新种植。“资金都投进去了,根本没有资金周转。”得知这一消息后,天全县妇联和新场乡妇联主动帮助秦侠申请了8万元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天全县妇联还联系相关部门,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上门指导猕猴桃种植技术。2014年,秦侠种植基地获得省级示范场称号。就在大家还沉浸在喜悦中的时候,种植园又经历了波折。“那一年,我们正要去摘水果,结果果树得了溃疡病。我们四处找专家治疗,也治不好。我们只能看着猕猴桃树死去。”秦侠说,那段时间她想放弃,但她认为自己已经坚持了这么久,一定不能轻易放弃。“眼看精心经营的红心猕猴桃就要崩溃了,我们四处打听,四处学习,寻找新的出路。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我了解到藤椒树不受土壤影响,市场前景很好。”秦侠和他的妻子全力以赴种植了16000棵藤椒树。就这样,夫妻俩的创业之路一步一个脚印,步子迈得很扎实,口袋也渐渐鼓了起来。去年种植净收入18万左右。秦侠的大儿子今年大四,学行政管理。“大儿子在网上卖猕猴桃。去年,80%的猕猴桃在网上销售。就在前两天,已经有顾客询问今年的水果了。”“互联网+”的思维,让秦侠家的水果畅销广、上、京等大城市。水果味道好,回头客多了。
带领邻里共同致富
自2009年以来,秦侠经常与后山村的贫困户交谈,寻求帮助,引导和鼓励他们建立摆脱贫困的信心,并帮助他们发展种植业。“我们为9户贫困户免费提供藤椒、地鳖虫、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手把手教他们掌握种植管理和保护技术。”秦侠说。“年纪大,学历低,身体不好,出去打工很难找到工作。感谢秦侠,你转让了我们的土地,让我们在农场工作。我们不出村就挣钱,每年农活收入5000元左右。”贫困户高说,是个热心肠的人,大家的贴心人,不管家里谁有困难,都要找她商量,请她帮忙想办法、出主意,还经常麻烦她。“秦侠是个好干部。她真心实意地帮助我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让我们贫困户致富脱贫,过上好日子。”说起秦侠,山后村的村民竖起了大拇指。后村有个14岁的孩子,天生聋哑,父亲智障,家里还有个老奶奶。生活很艰难。“这孩子很聪明,我就让他去地里帮忙摘茶叶。20元一斤。有时候家里没人做饭,我就让他在家吃。”在秦侠的帮助下,孩子的脸上也看到了久违的笑容。在创业的过程中,秦侠从未忘记自己的初衷——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由于秦侠多年的努力,去年新场镇雇用了20至60名季节工人,工人总数超过1200人。
四川省“巾帼文明岗”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天全县检察院有36名干警。2018年,医院党组女反贪局长廖亮被调任县监委。4名女干警相继退休,现在全院共有12名女检察干警。研究生2人,本科生10人。其中1人是班子成员,6人是中层干部。并有3名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突出的女民警成为县妇联成立的“妇女维权服务团”成员。该院12名女检察官是一支团结热爱检察事业的队伍。他们在检察战线上勤奋默默工作,顶着半边天。他们奋斗在公诉、侦查监督、人民银行、检察、司法警察的第一线。
严厉打击针对妇女的违法犯罪活动。
特别是对于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刑事案件,如强奸、强迫猥亵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我们坚持快捕快诉,形成对犯罪的威慑。
切实保护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中,侦查部门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加强对办理女性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纠正违法案件,规范办案,严格司法,依法保障妇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益。
及时的司法援助
重点帮助无人陪伴儿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针对权益受到损害、侵害,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赔偿的被害妇女及其近亲属,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其缓解因犯罪造成的生活困难,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让无助儿童和被害人妇联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延伸检察职能,当好“110”的排头兵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将未成年人保护与检察职能相结合,切实承担起未被查“110”牵头人的责任。及时致电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关工委,通报“非法校车”案件情况,制定天全县教育系统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向县教育局发出加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检察建议,督促指导中小学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整改校园内外非法运送学生等不安全因素。
开展“亲职教育”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积极探索亲职教育,希望通过家庭成员关系的修复,让父母采取有效措施管教子女,接受父母教育,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家庭打下坚实基础。家长教育组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的社会调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作案动机、认罪悔罪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就学、就业状况等,制定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家长教育方案,确保后期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创新宣传方式。
提高维权意识
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建设法治宣传新阵地,让更多关爱未成年人的力量参与其中,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做出自己的贡献。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好法治教育第一课。今年,我院检察长刘奇亲自带队,带领我院6名法制副校长、法律辅导员分别到小河小学、大坪乡中心学校等6所中小学进行法制讲座,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等。
以“检察开放日”为载体,到天全县第一初级中学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县人大代表、CPPCC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共青团等10余人参加了活动,受到师生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宣传效果。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先后组织天全、芦山、宝兴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宝兴桥西中学、芦山初级中学进行法治宣传。他们通过法制情景剧、发放宣传资料、趣味提问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保护自己,赢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关爱“五失”少年,带来的是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制定了“五失成长,检察同行”关爱活动实施方案,对未成年子女、“问题”学生、服刑违法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扶,开展法治教育、感恩教育、红军文化教育、家庭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关爱对象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走进贫困乡村,助力脱贫攻坚。到天全县仁义乡贫困村大田村、高家村,与天全县妇联、关委一起,开展“科学教育家家”“校园欺凌”主题法制宣传。打造良好的家风家教,让家庭的好习惯、好风气代代相传,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关注健康生活,构建和谐团队
倡导健康的生活,保持健康的身心是妇委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围绕健康生活主题,积极参加县妇联举办的“新时代、新征程、新女性、新风貌”环湖赛暨职场秀系列活动,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女干警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逮捕部部长文彭因其出色的工作多次受到表彰。2010年被县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市院评选为年度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干警。2018年被市院授予三等功。撰写《证人出庭作证与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发表于《四川检察》2013年第6期。2015年撰写《天全县涉林犯罪案件分析》,2016年撰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归档实施研究》,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转发。2017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归档实施研究》《四川检察》2017年第4期。邹涛专委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被市院评为集体三等功,被院评为先进集体。她办理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撰写教研文章分别获得第三届四川省“治蜀兴川”和“法治论坛”三等奖和优秀奖。2017年被雅安市命名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在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辅导员”;被市医院评为“三等功”。办案所长陈英林多次被评为县级优秀公务员并荣立三等功,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嘉奖。高志荣元帅获得省西南地区第二名。主管公诉的民警赵黎明被县妇联评为“五好家庭”、“党员示范岗”、“优秀公务员”。该院女检察官紧紧围绕天全县检察院中心工作,以提高妇女素质为根本,以发展和维权为主线,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同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展现了人民不忘根、心中有责、敢于担当的公诉人风采。
目标
资料来源:县妇联
编辑:牟玉茹
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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