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航道人才行动计划”,帮助地方人才发展,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热爱人才、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经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开展航道县首届“三大十佳人才”评选活动。
通道自治县首届“十大名医”评选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养高素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优秀专业人才对提升卫生服务水平的引领作用,增强医生职业认同感,营造尊医重才的人才生态,根据通道县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通道十大名医”评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和领导
遴选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十大名医”评选的具体工作,卫生健康局医政股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二。选择范围、原则和限额
选择范围
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一线执业医师。
基本原理
1、坚持培养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善于推动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基本原则。结合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突出成绩,优中选优,物尽其用,保证质量,争取更好的质量。
分配或允许的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选出10名有代表性的名医。
1.注意覆盖全县医疗系统所有学科。
2.选拔一定比例在群众中口碑好、医术过硬、深受患者喜爱的基层医生和临床一线工作人员。
3.本学科具有代表性的名医,学术水平高,科研成果丰富。
三。选择条件
假定
聘用在职注册执业医师;县级医疗机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临床一线工作15年以上。
1.政治可靠性。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医德高尚。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学术研究严谨,依法行医,廉洁行医,无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在行医过程中,无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纠纷,无医德医风投诉。
3.医术过硬。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较好地解决本学科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熟悉本学科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诊疗技术水平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受到患者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4.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全年诊治患者在本单位、全县处于领先水平。从主要学术氛围好、人才结构合理、团队精神强、本单位重点发展学科,以及在复杂疑难疾病治疗、重大疾病防治、中医药传承发展和妇幼保健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创新能力强、学术造诣高的卫生技术人才中选拔。
优先条件
1.符合省级121创新人才、225工程人才培养对象、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带头人等基本条件。
2.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医学会副主任委员,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在国家、省、市、县承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或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
4.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5.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的医师。
6.获得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特殊津贴奖励的人员,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奖获得者,或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7.通过验收或在建的市级以上医疗卫生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带头人。
8.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正规专业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著作和文章。
9.国家级或省级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指导老师。
不能宣布的情况
1.违纪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查处。
2.工作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者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3.违反医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调查。
4.学术造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四。选择程序
提出要推荐的对象。按照属地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遴选、自下而上推荐、分步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原则上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人事关系和执业登记机构不是同一单位的,主执业机构可以是推荐单位。
逐步审查建议。推荐单位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
审计检查。县卫计局对各单位提交的推荐候选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通过公网投票作为参考,按照1:1.5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并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及时发布考察通知,提出考察合格后拟扶持人选名单,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传。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扶持人选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人才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公示。
表扬。正式候选人被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通道县“十大名医”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首届“十大名医”扶持期为3年,3年内每年奖励5000元,共奖励15000元。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核,真正推荐出医德高尚、医德良好、医术能够代表所在行业领先水平的医生。
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无异议的评选推荐材料公示至县卫健局医政股,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的材料:
1.渠道名医推荐评审表一式三份。
2.渠道名医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2)。
3.推荐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电子照片。
4.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署的综合推荐材料1份。综合推荐材料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临床诊疗水平和成果。
5.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相关证书及业绩贡献材料原件包括: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单位应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确认章。
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并追究责任。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取消荣誉称号和待遇:
1 .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严重违反医生职业道德和医德的;
3.不履行名医职责,年审不合格的;
4.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的应该取消名医荣誉称号。
附:1。渠道名医推荐审批表
2、渠道医生推荐候选人汇总
依恋。文档
通道自治县首届“十佳名师名校长”评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县教育会议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优秀人才生态,根据《海峡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决定于2020年开展全县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和领导
选拔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筹。县教育局负责“十佳名师名校长”评选的具体工作,教育局人事股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第二,地点的选择
2020年,通道县将有7名名师,3名校长。名师推荐对象是一线专任教师,名校长推荐对象是校长。
三。选择条件
推荐条件。学校应严格按照附件5《通道县名师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推荐。
选择索引。各校根据选拔条件确定自己的申报人选,根据学校初评情况进行申报,申报人数不超过本县指标数。
四。推荐的选择程序
1.发动宣传。各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同时通过会议、单位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动员有条件的教师参与评选。
2.学校推荐的。学校进行初选,公示无异议对象5个工作日,向县教育局推荐,上交花名册和推荐表。

3.审计检查。县教育局会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通过公网投票作为参考,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成立检查组进行检查,并征求县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合格后,将拟扶持人选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宣传。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受表彰名单。审核通过后,名单和主要事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5.表扬。正式候选人被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通道县“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首届“十大名师名校长”扶持期为3年,3年内每年奖励5000元,共奖励15000元,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等。原则上都是推荐,尽量兼顾科目。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省级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优先。各个学校推荐的时候,一定要保证质量。要从师德、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考察,选出最优秀、最合适的人选。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各单位提交的材料清单
1.1 .评选推荐工作总结。总结评选过程、推荐结果、公示等。
2.学校提交的《通道县名师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
3.个人资料。包括:①通道县名师名校长审批表3份;②个人事迹材料5份;③名师申请人须提交课堂教学实录类视频u盘1份,名校长申请人须提交学校管理经验书面材料1份;(4) 1装订选料。个人参赛资料只能装在一个档案袋里。
通道县名师名校长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通道县名师名推荐对象汇总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他材料提交纸质版。
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全县名师、名校长的推荐和汇总;县教育局财务股负责落实本次评选所需经费;县教育局监察室负责审查推荐人员是否违反党纪政纪;县委组织部人才室、县人社局专业技术股参与指导相关工作。
联系信息
县教育局联系人:杨金春电话:17774569699
附:1.2020通道县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2.2020年通道县校长遴选指标体系
3.通道县名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4.通道县名师名校长审批表
5.通道县名师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
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
依恋。文档
通道自治县首届“十大乡村之星”评选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渠道人才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表彰在扶贫一线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更好地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努力引导优秀乡土人才和基层专门人才在渠道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扎根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我们决定在全县开展“十大乡村之星”评选活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和领导
遴选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十大农村之星”评选的具体工作,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二、选择对象
本次“十大乡村之星”评选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优秀乡土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在选拔过程中,要从多方面、多角度考虑,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真正选拔出在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突出作用的优秀乡土人才。
1.“新型职业农民”应是以农业为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在县域内从事农业养殖、生产、加工、储运、营销和管理,并能带动周边农民致富的创新创业型优秀农民。
2.“优秀农业科技人才”的评选对象为在涉农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3.“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的评选对象是在本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为科技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人才。
三。地点的选择和推荐
1.评选名额:新型职业农民6名,优秀农业科技人才2名,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2名。
2.推荐名额:每类评选对象每乡镇推荐1人,相关县级单位股室推荐1人为“优秀农业科技人才”。
四。选择条件
1.新型职业农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投身农业,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创业项目以开拓创新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寻找创业途径,符合当前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要求。产业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创业就业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种植方面:水稻面积200多亩,水果、中药材面积200多亩,茶叶、油茶面积200多亩。养殖:要有养殖规模,包括猪2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鱼100亩以上,羊100只以上,其他品种2000只以上;农产品加工税收5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产值300万元以上,农业电商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且在该领域工作3年以上。
在扶贫、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2.优秀农业科技人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投身农业,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诠释了以人为本、务实清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当代农业人的崇高品质和优良作风。
热爱农业科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投身于我县农业科技发展,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开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具有高级技术能力,3年内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奖或论文奖,且3年内必须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在扶贫、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3.农业企业优秀科技人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投身农业,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企业从事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3年以上的员工热爱本职工作,主要专注于科研一线的研发。
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才或农产品品牌创建荣誉称号的企业管理人才或获得名优商品、专利的人才。
在扶贫、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4、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违纪由相关部门查处。
法院归类为失信者。
拖欠农民工工资。
学术造假和抄袭。
动词 (verb的缩写)推荐的选择方法和程序
1.宣传发动:通过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等媒体,逐级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参与评选。
2.组织申报:通过分级发动、分步推荐、自查等推荐方式,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自己的人选,报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3.组织考试选拔:县农业农村局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和事迹审查。通过初审者,由专家通过公众网络投票、组织考察、组委会评审等方式评选,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十大乡村之星”候选人名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征求县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合格后,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审批公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表彰名单。审核通过后,名单和主要事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5.表彰和公示:对入选“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优秀农业科技人才”、“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的,授予荣誉称号和荣誉证书。首届“十大乡村之星”扶持期为3年,3年内每年给予5000元奖励,共奖励15000元。并以文件、网络、表彰会等方式表彰宣传三类优秀人才。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县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创新产业、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开展争创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深入挖掘,切实做好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优秀农业科技人才、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和推荐工作。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按时提交材料。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人才名单应于12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报送至“十大乡村之星”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候选人推荐审核表;房契材料;3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征求意见;以及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的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取消荣誉称号和待遇:
1 .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履行职责,年审不合格的;
4.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应当取消荣誉称号的。
联系人:吴超贤电话:18674587271邮箱:761162610

附:1。“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推荐表及评价表
2、“优秀农业科技人才”推荐评价表
3、“优秀农业企业科技人才”推荐评价表
4.2020年通道县“十大乡村之星”部门咨询表
依恋。文档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