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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

网友发布 2022-07-31 01:21 · 头闻号创业故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创新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现就2022年长沙市创新创业促进就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任何人

在长沙注册的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5年的;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申报单位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在上述条件下,将优先考虑以下项目:

1.带动更多就业的创业项目;

2.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

3.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4.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参加创业培训的重点就业群体或创业项目。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大中专院校学生、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被抓渔民、被征地农民、复员军人及其家属、刑满释放人员或义务教育期满人员、残疾人等。近两年法定代表人由非就业重点群体转为就业重点群体的,一般不纳入优先扶持范围。

所需信息

申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须网上提交以下资料:

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介绍、主营业务、企业就业情况、创业就业简史等。

长沙2022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在创业培训中获得的重点就业群体相关证明材料或结业证书。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归国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明;返乡农民工需提供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村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材料;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随军家属需提供师级以上部队批文;被解除或者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和解除强制戒毒的证明;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等。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被捕捞回来的渔民不需要提供证明资料,由区县人社局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核实。

其他证明材料。

推荐配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了20个促进就业的创新创业项目。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的就业项目不超过40个。

项目评估

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160个左右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进行评审评估。

支持标准

确定为长沙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支持的,由专家评审组对项目带动就业人数、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进行综合申报。,并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资的50%给予项目最高10万元的支持。所需资金在市级创新创业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为促进申报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支持资金分两次拨付。

已享受市财政同一项目支持的,不能重复享受。本项目与长沙“小河”青年人才创业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申报时间表

打开申明

申请人应于7月31日前在长沙创业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推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网上审核。经实地考察后,据实评估,择优推荐,9月15日前由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报送。其中,申报单位向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申报的,由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推荐信,于8月15日前报送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家评审

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评审,明确了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名单和支持标准。

在线宣传

拟入选长沙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

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引导。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同时注意提炼典型事迹,挖掘精神内涵,总结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效应。有关单位在推荐典型时,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激励的积极引导作用,大力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创新创业典型,以及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等带动就业的创新创业典型。

严格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实地考察后在相关表格上签署明确意见,按时完成申报材料汇总和报送工作。

严肃工作纪律。任何为项目申报服务的公职人员,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敲诈勒索、刁难企业和个人,不得收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将被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诚信黑名单,不再享受长沙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

相关解释和说明

“开办企业”的类型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高等学校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主要实施高等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专科学校。根据湘教〔2020〕66号文件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办的初创企业,除了员工是大学生外,其他员工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

扶持资金拨付前,市人力社保局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查。申报单位完成申报后已被注销或不能正常经营的,不予拨付扶持资金。

为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2022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评审时,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总数不少于20家。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2022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请表

2.咨询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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