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版权保护是在最后一个王朝出现印刷术之后才出现的。印刷术发明之前,文人终于出了作品。为了尽快出名,当然欢迎抄袭。毕竟当时只是以手抄本的形式传播,达不到规模。有时候,作者为了获得自己的名气和地位,会想尽办法让人们去传播。
比如西晋的左思,一开始默默无闻。为了出名,他搜索了大量的历史、地理、物产、风土人情资料。苦思冥想十年,终于写出了三都赋的好文章篇章。左思认为他的三都赋可以与东汉班固的《杜亮赋》和张衡的《梁静赋》相媲美。然而文章虽好,名声却不在那里,左思想办法找到了当时另一位著名作家张华,请他读他的三都赋。张华逐字读了三都赋,拍手叫好,并请当代名人皇甫谧向左思推荐此文。

皇甫谧看后欣然同意,并请书的作者张载和作者刘魁为三都赋做了注解。在名人的影响下,《三都赋》在京都迅速流行,有权势的士绅争相临摹。据说原来一千块钱的纸张成本突然涨到两三千块钱,然后就被一个空甩了。许多人不得不去其他地方买纸。

从“洛阳纸贵”的故事可以看出,在作者已经说清楚的情况下,文人并不关心盗版,他们对盗版还是抱着热切欢迎的态度。记住,这发生在作者说清楚的时候。如果作者没有说清楚,那就不是真迹。最早的例子见于南朝文学批评家钟嵘编纂的《诗品》。《诗品》载有诗人宝月的诗《行路难》,其中曾有:“行路难是东阳人柴括所作。宝月,当他试图在家休息时,会死去,但他会被偷走。儿子手出京城,要告这件事,就是厚贿,最有名的就是宋了。
宋·文志是唐代著名的文学家,受到唐朝政府的高度重视。他有个侄子叫刘希夷,也是诗坛上有名的才子。有一次,刘希夷写了一首很好的诗《悲鸣白头翁》。因为宋·文志很有名,刘茜就把手稿交给宋·文志修改。宋读后,对“年年花相似,岁岁人不同”这首诗爱不释手。
这时,宋有点歪动了,向他侄子要了这个环节,就是把这两首诗的版权给他。对刘希夷来说,在这种场合很难说不,所以他不得不说是。但是,对于一个学者来说,他的作品就像他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以刘灿·伊稀怎么会舍得放弃呢?没过多久,刘希夷就后悔了,他忍不住把这件事说了出来。
这下宋脸上挂不住了,“怒其既诳之问,令家奴以土囊压杀于不舍。30岁不到,人就可怜了。”那是,无法呼吸的歌声。他在家里找到一个奴隶,用一袋沙子杀死了刘希夷。据说这是当时非常流行的杀人方法。版权还不到30岁的,就被他的叔叔宋亲手杀死了。
政治家有好权,商人有好利,文人有好名,古今皆然。所以宋看到好的作品后,心理扭曲,儒家的道德教导并没有让他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反而在名利的诱惑下,做出了天理不容的事情。甚至有些人无法避免这样的事情。《史记·秦始皇本纪》结尾,司马迁几乎全盘抄袭贾谊的《秦论》,却署名为“司马迁,贾谊曰”,公然将版权划入自己名下。
人家花了很大力气写作品,结果却签了别人的名字,心里当然觉得委屈。只要大家都知道作者是自己,书商其实并不在乎盗版。然而,自从毕升发明印刷术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因为用印刷术发明书籍不再困难,市场大了,这必然和钱有关系。还有钱,人情会变味。朱是南宋著名的大学者,他的作品也很受欢迎。
当时他印刷并出售了关于孟京义的书。他想了没多久,就被浙江书商非法盗版了。朱很生气,急忙给朋友写信求助,希望当地官员帮帮忙,禁止翻印出售,并不惜打官司维权。朱有如此强烈的版权保护意识,与徽商巨贾有关。朱从事出版业,很有钱。其家产占歙县半壁江山,人称“朱半城”。在朱的影响下,朱对出版行业非常熟悉,所以他的版权保护意识相当强。据朱统计,一生的出版收入达二百多万元,折合七八十万两银子。后来朱的《朱文集》被书店垄断了200年,直到清朝。其他书店只有蔡的那份,拿不到。
中国最早的版权保护文件是朱的侄子要求政府颁布的。南宋嘉义二年,他特地请浙江路、福建路转运司发出告示说:“穷年食硫磺,自收自抄,床食俱废,乞节制,绝不患盗。”在序言后,朱穆特意加了“一经发现,有权举报,并追责人销毁地狱版交”几个字。自明末以来,学者们的版权保护意识更强了。明代陈所著《文集》的版权页上刻着“敢转载,必究”的字样。现代书籍中的“版权所有,重印必究”这句话,应该向《黄明全集》学习。
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李渔了。康熙二年,李煜从杭州迁到金陵,开设书店芥菜园,大规模从事图书生意。他亲自刻制的《芥菜子园》,堪称国画教科书,卖得很好。他的小说《无声戏》《十二楼》家喻户晓,《戴笠翁十种曲》脍炙人口,《我的不经意的爱》被后人誉为古代生活艺术大全,也很畅销。随着书的销路越来越广,销量越来越大,盗版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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