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短视频和直播,音乐是也能刺激用户高频在线的内容消费。从消费时间来看,音乐不亚于前两者。
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线下音乐节开始复苏,《乐队的夏天》《明日之子》等综艺节目的火爆也点燃了今秋的音乐话题。

当然还有网易云音乐,经常“搞事”。今天,又有重磅消息:网易云音乐与环球音乐集团联合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在此合作框架下,网易云音乐不仅将获得环球音乐的曲库授权,双方还将在音乐产品、服务、宣传等更多创新领域共同探索更深入广泛的合作。
环球音乐是我们熟悉的三大唱片公司之首。数据分析平台Midia Research报告称,2019年整个录音音乐市场中,环球、索尼、华纳三大唱片库的数量占全球录音音乐库版权的89.1%,而公司收入占67.5%。
环球音乐拥有欧美顶级音乐人,如泰勒斯威夫特、爱莉安娜·格兰德、贾斯汀比伯等。也有华语乐坛的旗帜音乐人,如张学友、陈奕迅、谭咏麟、吴亦凡等。其中文音乐图书馆还收藏了邓丽君、张国荣、王菲、Beyond等。
整个2020年,网易云音乐在版权上动作不断,音乐版权不再仅仅是授权这么简单,而是涉及到整个价值创造的链条。以此为节点,当我们回顾过去五年中国音乐版权的发展,会发现量变的背后是质变。
01
音乐版权的三个历史过程
关于音乐,版权依然是绕不过去的坎。
正如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想象空间都被“版权”二字封住了。好在经过几次大的版权大战,规则明确了,版权本身也活了下来。
你怎么理解这个“活着”?在C端,我们都经历过从“人找音乐——音乐找人”的转变。比如网易云音乐产品的一个标杆就是让音乐发现更高效。演唱会根据你的习惯和场景,主动找你。
其实在B端,音乐版权也经历了“平台到上游采购——上游版权找平台”的转型。正是音乐版权的非排他性合作模式,激活了版权方与音乐平台之间的化学反应。
要了解版权结构的变化,就不得不提2015-2020这五年间中国音乐版权的三个拐点。
第一,2015年“最严版权令”的发布,让音乐版权环境直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西方音乐的发展不同,中国音乐产业的录音时代很短,而流媒体时代来得很快。这也导致了版权市场起步晚,盗版猖獗。
自最严版权令以来,国家版权局对音乐版权的保护力度有了很大提高:不仅通过每年的“剑网行动”打击盗版,还通过一系列政策法规,促进了音乐市场的版权保护。因为在产业格局中,并没有出现像美国这样占据主导地位的音乐版权巨头,而在推动音乐版权市场成熟的过程中,中国的流媒体平台起到了核心作用。
二是2017年开始的独家版权合作模式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以资本换流量,以独家版权筑壁垒。
成立乐视后,腾讯拿下华纳、索尼,2017年5月拿下环球音乐集团中国大陆独家版权。当时腾讯音乐将“三巨头”全部收入囊中,独家模式为腾讯音乐建立了音乐内容的壁垒。但是这种模式下各家都在争夺独家版权,跟进起来很累。
第三是版权相互授予阶段。2017年9月,国家版权局约谈各大音乐服务商,要求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音乐作品;国家版权局约谈国内外音乐公司,要求音乐授权公平合理,避免授予独家版权。

在国家版权局的推动下,2018年,国内几大主流音乐平台达成版权互赠协议,共享99%的音乐版权。
02
为什么不是独家合作模式?
正是因为之前第三个历史阶段的过渡,才有了现在更加热闹的音乐版权市场。换句话说,现在是第四阶段的开启,这一阶段的特点将是无处不在的非独家版权合作模式,更多元的版权内容发布游戏,以及更加公平有序的产业升级的音乐市场。
媒体分析,音乐不同于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往往具有数量庞大、重复率高、权利人分散、权属复杂等特点。因此,影视作品在一定时期内的独家授权方式并不完全适用于音乐作品。
如果复制独家版权模式,可能导致大量音乐作品集中在个别音乐平台,难以发行。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授权方的资金压力,而且限制了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阻碍了音乐作品所有者获得更高的利润,也导致了行业垄断的隐患,最终给音乐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在音乐工业3.0时代,音乐消费从听变成了听、唱、玩。在版权转授权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无法明确权利主体的权利,也出现了很多新的业务,比如网络k歌、短视频、直播等。,难以形成合理的版权合作模式,影响了音乐作品的充分传播。
在非独家合作模式下,首先歌曲可以得到充分的传播,这对于词曲作者和歌手来说都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
对于音乐平台来说,在保证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非排他性的合作模式让多方共同分担版权费用,合理分配优质音乐资源。同时将鼓励各平台进行产品迭代和服务进化,进行差异化竞争。
就版权人而言,他们已经意识到,同样的音乐作品,在不同的音乐平台上,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传播和互动。如果是付费数字专辑,不同平台的购买意向和购买力不同;而很多长尾音乐,包括股票版权,可能已经“过时”了,但会因为影视和综艺而重新流行起来。
而且音乐的消费市场已经被90后、90后的年轻人接管,版权是上游,必须重新思考我们可以联手什么样的平台来激发版权潜力,把歌曲挡在圈外。
从音乐人、平台到版权人,非独家模式的推广无疑将推动中国音乐产业分工的优化升级,最终实现音乐版权内容利益的最大化。
03
后版权时代,音乐界“蝴蝶振翅”
版权的“封印”被打开后,音乐平台就可以开始“振翅高飞”了。
比如对于网易云音乐来说,在接连拿下滚石、华纳版权、环球音乐的战略合作后,可以改变版权受制于人的局面。

网易云音乐在歌单、乐评、Mlog构建的音乐社区特色方面,走了一条独特的差异化发展之路。如果把网易云音乐的社区比作迪士尼乐园,音乐版权的增量就像被迪士尼收购的漫威漫画。社区本身就建立了内容、消费者、创作者的良性循环的音乐环境,现在又吸纳了更多的英雄,所以乐园的魅力自然更强。
同时,版权基础资源的丰富将使网易云音乐能够继续研究音乐产品和服务的升级,差异化优势将更加明显。这是一个“社区-版权-社区”的反馈闭环。
我们见证了伍佰的《最后的舞蹈》和查理的《达拉塌吧》被云村发酵,成为全网爆款。人和粉丝,音乐人和音乐人,粉丝和粉丝在云村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音乐流量和社交流量的叠加,也让云村成为了音乐爆款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环球音乐与网易云音乐的曲库合作已经延伸到云村全新的社区产品——MLOG,以及其他丰富多样的音乐使用场景。
这也意味着唱片公司越来越认识到音乐社区的重要性,将与平台一起参与到提供更丰富的音乐社区体验、探索音乐产品创新和构建价值体系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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