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投资金额以及实际贡献
随着国家对于创业投资者们的帮扶力度越来越大,并且国家也为创业投资者们开通了比较多的创业帮扶的政策。这样很多网友们对于创业投资有了非常厚的兴趣,并且也开始了一定的创业投资计划。其中关于创业投资不少网友就向我们咨询到一些股权分配以及最终决定权的归属问题。其实对于这些问题,我觉得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的就是在创业投资初期绝对的公平,并不利于公司最终的发展,所以我们在进行股权分配的时候就必须明确这一点基本的道理。如果是三个人开始投资创业,那么我们就必须按照实际劳动量的付出以及资金投入的情况来进行股权的分配。以下是我对公司创业初期股权分配以及最终公司决定权的相关理解。
一:按投资金额分配股权
一个公司在创业初期最重要的就是投资金额,早期的投资资金往往能决定着一家公司最终是否能够取得成功。结合这一个观点分析,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能对这个公司在早期的时候进行较多资金的投入,那么他拥有公司较多的股权是比较合理的。
二:按实际贡献来算
每个人拥有的能力范围是比较有限的,而且每个人对于公司的贡献其实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因此我们在进行创业初期公司股权分配的时候,我们必须给实际贡献更大,能给公司带来更多收益的人分配更多的股权是更加合理的。
三:不可平均分配
一个公司在创业初期面临的决定选择是非常多的,如果这个时候每个人都拥有公司绝对的话语权的话,那么是非常不可取的。很多创业投资者在早期和自己朋友开创公司的时候就为了面子以及所谓的情谊,每个人都平均享有公司的股权,但是当公司遇到问题需要决定的时候,每个人的意见不合直接导致了这家公司最终被各种问题所打败。
显然6个人都希望成为公司股东,但由于分工和责任不同,权益应该也有所不同。首先应该弄清楚到底谁要做这件事?为什么?未来想做成什么样的企业?一般主导者所占的比例应该最大,因为承担的责任最大;
从目前的简单描述来看,主意是A发起,与B商议确定的,一般这两人为主,其中还应该确定主次,因为A还负责筹集资金,建议以A为主,其股份比例(出资比例)应占到70%左右比较合适;如果B出资,则按比例计算;如果没有出资,则应由A拥有100%的股份;
其它创业伙伴,CDE,因为都是做市场的,建议按能力给予股份,由于该能力高低是以市场目标来考量的,所以应该先确定公平的市场目标,凡连续三年 达到目标的可以给予股份奖励,或者用干股的方式确定收益(虚拟股份);F负责技术支持和维护,理论上来说这是完全可以外报的工作,由自己人来做是因为放心,建议用干股为好,如果技术是公司业务的核心,则应考虑在技术目标实现后给予股份,或者先开发完成作为知识产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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