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你们之前的法律关系是合伙关系,如果签订协议是合伙协议,根据第二问可以知道,整个合伙企业,他出了4.5亩地和40万元,你出了3.3亩,别人2.2亩,你们需要在协议中明确你们各自的出资和利润的分配方式,这两点是最重要的,协议的其他内容建议你上网搜一个合伙协议范文,参考一下。
第二问:你们的利润分配方式很特别,我可以负责任的高速你,你的合伙人绝对咨询别人了,在这个分配方式上有一个陷阱。你们一定要明确约定他前4年分得的利润是以什么名义归他所有。是分红还是他当年出资的40万元的退伙。这点非常非常重要!如果只是分红,那他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还是4.5亩地加上40万元,如果是退伙,4年之后他就仅以4.5亩地出资了。你们这个一定要约定好,两者截然不同,如果是前者,最后你们解散的时候,他可以从养殖场分得的财产要多,但是如果你们养殖场经营不善赔了,他的风险更大,因为他出资比例大,承担的债务就多。
如果我是你的代理律师,我觉得我会选择他前四年得到的钱算是退伙,这样对你的利益保护的更全面。我只能说这么多了,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再追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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