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等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 案)》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农林牧渔类专业包括:农业技术类、林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水产养殖类、农林管理类等五大类专业。
主要有的专业:作物生产技术
种子生产与经营
园艺技术
林业技术
园林技术
城市园林
畜牧兽医
饲料与动物营养
兽医
动物防疫与检疫
动物医学
农业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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