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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新郑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法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和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市地方标准管理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综上所述新郑市监督管理局承担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全市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综合科职责:
1、负责中心人事、劳动工资、劳动纪律、资产、财务、文书、印章、档案、保密、统计工作。
2、负责单位内外联系,处理来信来访与接待工作。
3、负责中心重大事项的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组织,中心重要活动、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
4、督办中心重要工作及各科室相关手续的办理。
5、负责中心交易场所和交易设施的协调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卫生保洁、安全保护和中心窗口服务区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各类收费管理。
8、完成上级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网络信息科职责:
1、负责中心宣传信息的编发工作。
2、负责中心机房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网络管理工作,保障全中心业务软件和硬件正常运转。
4、针对业务需求及时更新本中心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建设,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和硬件网络建设。
5、认真做好同步监控录像工作,档案资料及时归档。
6、负责中心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工作。
7、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服务工作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府采购科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2、代理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代理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受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业务。
3、协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受采购人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4、负责对重点采购项目组织验收。
5、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资格审查和管理。
6、负责对定点供应商的招标和日常管理。
7、负责政府采购数据统计和采购效益评估。
8、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及业务培训,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进行考察。
9、建立、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开展电子采购工作。
10、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11、受委托代理乡镇、办事处、港区管委会政府采购业务。
工程交易科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发包、承包交易的进场招标申请登记、投标报名等工作。
2、负责统一发布工程项目招标信息、中标公示等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过程的现场跟踪服务。
4、负责工程项目发包承包交易的相关数据整理、资料收集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保证交易的规范性、合法性。
6、负责工程施工分包市场服务工作。
7、负责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的使用以及对有关专家的考核工作。
8、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交易中有关政策、手续等问题的咨询以及相关投诉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职责:
1、受理产权交易、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采矿权出让申请并负责对交易材料的审核等具体工作。
2、为产权交易、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交易各方提供公开交易场所及交易相关的咨询、策划、组织等中介服务,降低产权交易成本。
3、负责产权交易、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采矿权出让信息的发布、公示和成交公告。
4、组织实施和监督产权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接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采矿权出让人的委托,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
5、出具有效的交易转让文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保证交易的规范性、合法性。
6、负责评标综合专家库的使用。
7、完成其他有关土地及产权交易中的服务性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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