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5名博士研究生。岗位包括水产养殖(青浦基地)、水产养殖与育种(奉贤基地)等。有意者可于即日起至9月21日16:00,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zzrsk265@vip.126.com。
工作人员招聘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5名博士研究生。岗位包括水产养殖(青浦基地)、水产养殖与育种(奉贤基地)等。有意者可于即日起至9月21日16:00,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zzrsk265@vip.126.com。详见↓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凡参加过2021年度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0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方可报名(已进入体检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
4、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点击查看并下载),连同笔试成绩系统截图(png、jpg、pdf等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相关信息页(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外省市户籍)、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zzrsk265@vip.126.com。邮件主题请写明:应聘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姓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09月21日16:00。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笔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不安排公共科目笔试,应聘人员须通过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及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由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者应注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公布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
(四)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备案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
报名邮箱:zzrsk265@vip.126.com
监督电话:021-23119602 博士研究生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户籍不限,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对口或相近(相近专业由本单位认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9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有应聘意向者应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博士招聘报名表》(点击附件招聘文件查看并下载),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zzrsk265@vip.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博士应聘 应聘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姓名。 3.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博士招聘报名表》(含电子证件照)扫描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4)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件; (5)其他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通过考核方式,由本单位组织考核,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专业工作经历(含继续教育情况)、获得科技成果和发表论文等情况;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核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面试及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前,本单位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参加面试者应注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公布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核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六)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五、****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265号 附件:招聘文件 根据宁港水产技术推广站提供的信息,实验中宁港品种鱼苗的数量为2000尾左右。 根据水产技术推广站介绍,宁港品种鱼苗是一种对环境适应力强、抗病力强、生长快等特点的优良品种。在实验中,通常会对鱼苗数量进行控制,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2000尾左右的鱼苗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环境因素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同时保证实验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此外,鱼苗数量还需要根据实验目的和实验条件进行调整。如果实验目的是研究鱼苗的生长情况,需要控制鱼苗数量,保证实验组和对照组的鱼苗数量相同;如果实验目的是研究鱼苗的适应性和耐受性,可以适当增加鱼苗数量,以提高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总之,在实验中宁港品种鱼苗的数量需要综合考虑实验目的、实验条件、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广东省珠海市农业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职责:负责政策法规、调查研究、信息简报、情况综合、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机关财务、后勤接待、车辆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等事务工作;负责人事监察、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党务、纪检、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窗口”办事工作。
种植业管理科(市种子管理办公室、农机化管理办公室、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负责种植业的布局与结构调整,落实产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建立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体系;指导农业机构化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种植业科学技术、品种改良、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对植物防疫和检疫、疫情监测、控制和疫病扑灭工作;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
畜牧兽医科(市饲料兽药管理办公室)
指导畜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畜牧业科学技术、品种改良、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负责兽医医政和种畜禽、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研究拟订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有关产业的政策法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其他部门政策法规起草中涉及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工作;指导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农产品、水产品、农业、海洋与渔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意见。
经营管理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指导农渔村双层经营体制及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协助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指导农村股份合作制工作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渔民负担和开展镇村财务公开工作以及农渔村内部各项经济利益的分配;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与监督。
科教信息科
职责:制订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和教育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筛选、呈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专项贷款;承办国家批准的立项项目的规划业务,并负责项目的实施、验收和效益追踪工作;指导协调农业科技的教育培训及农业职业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晋升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网络建设。
林业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职责: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动态监测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林木保护、建设、开发和利用,负责审批林地的征占用、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准木材经营许可证和出省运输放行证,以及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猎捕、携带、运输许可证和林业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水土流失生物治理、国土绿化和生态公益林、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管理及林业基地的建设;负责森林资源及其产品经营管理;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指导森林野生动植物类型保护区、湿地保护、森林公园规划建设、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管理;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检疫;指导组织协调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管理林业基金、事业费和专业贷款。
防火办
职责:编制和实施全市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各区镇森林防火和市界联防工作;规划和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火险区划,监测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调研和科学公关;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森林消防监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调度和扑救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资源环境科
职责:负责海洋和农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海洋与农渔业资源调查,负责全市海洋减灾工作;防止海洋资源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造成污染;会同有关部门选划和管理海洋保护自然区;负责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渔业科
职责:负责水产养殖和捕捞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水产种苗、饲料、病害防治、渔药生产(销售)管理工作;参与审批进口水产种苗的引进;指导外海渔场和远洋渔业的开发工作;组织伏季休渔制度的实施;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营销工作和渔业机械、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海洋综合管理科
职责:负责海洋与渔业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和管理;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海域使用证和养殖使用证发放工作;规划、论证、审批有关海域、海岛和海岸带的开发建设项目;指导海洋生物制品等开发应用。
扶贫办公室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法规;组织指导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珠海市对口扶贫单位的工作;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老区建设工作。
直属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广东省海监总队珠海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渔港监督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珠海分局)
(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管理和海洋监察职能,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保护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持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
(3) 组织实施渔业水域的巡逻航监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 负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管理、防污及渔船海事调查处理。监管渔业无线电台。
(5) 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职务船员考试、发证、审证、换证。
(6) 检查监督渔业准入、持证养殖、育苗、捕捞、运输,检查处理禁用的渔具、渔法和非法渔获物。
(7) 负责海域使用、海洋工程、海底电缆管理铺设、海洋倾废的执法检查。
(8) 负责海洋与水产类型自然保护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9) 依法检验渔业船舶及其产品,对渔业船舶修造厂及设计单位进行资格认可和监督。
(10)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珠海市动植物防疫监督检验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和监测工作,监督动植物疫病的预防、免疫工作;对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负责组织海洋与渔业环境常规监视及资源调查;开展对海洋灾害的调查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承担水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科学鉴定及海域使用资源、环境影响评估论证。
珠海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珠海市农渔业科技推广总站)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科研的发展规划、计划及农业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新品种、新科技的研究、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高新技术和名特优品种的研究、推广;负责组织农业科技信息及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科普教育实践活动和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珠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所
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业务指导;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宣传、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接收野生动物的救护、饲养、放生和上交工作。
珠海市农机服务管理所(珠海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负责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计划,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农业机械化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并做好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
珠海市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
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蔬菜品种和种植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及市场信息等服务;加强技术交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珠海市果树科学技术推广站
参与制订市果树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果树栽培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绿色证书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引进、示范、推广果树新品种和新技术;指导农民开展群众性科技活动。
珠海市畜牧兽医科学技术推广站
负责引进良种良法和先进技术;制定畜牧、兽医科技推广计划,普及科技知识;做好畜牧重大烈性传染病预防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畜禽养殖户做好疫病防治工作;负责畜牧产业化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
珠海市花卉科学技术推广站
制订花卉科学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花卉技术的专业培训;开展花卉技术的试验和示范;指导农民技术人员、群众性科技组织的花卉技术推广活动。
珠海市水产养殖(海水)科学技术推广站
负责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负责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水产病虫害防治、鱼药鱼料质量监测等技术服务。
珠海市水产养殖(淡水)科学技术推广站
引进、试验和示范适合当地条件的优良水产品种和先进的水产养殖技术;为水产养殖户提供科学养殖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水产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珠海市农业(水稻)科学技术推广站
负责推广水稻优良品种和科学栽培技术,推广水稻机械化生产,提倡无公害农业生产;示范、引导农户种植适销优质的稻、瓜、菜、果;培训农民科学种植;及时传递市场信息及农业政策,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隶属管理单位:
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六)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设置综合科、保护管理科、科研宣教科(访客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主要任务是:
综合科负责人事、党务、工资、财务,组织重要会议与活动,起草、审核综合性材料和对外发文,承办信访、督查、保密、档案、收发,协调日常工作;
保护管理科负责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保护管理站(点)工作,管理生态旅游、多种经营等资源可持续利用项目,协调社区事务;
科研宣教科(访客服务中心)负责规划建设、科学研究、资源监测、科普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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