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最强悍特种部队(四个都在这里哈)
铁鹰锐士 老秦军时期,铁鹰剑士名闻天下,全军也只有堪堪百余人。司马错做上将军後,在保留铁鹰剑士简拔制的同时,创立了铁鹰锐士制。这铁鹰锐士不单剑术超凡,且要马战步战一样精通,任何兵器到手也都是一样娴熟。当世的步战士兵以魏国武卒最为精锐,天下呼之为“魏武卒”。骑战则以赵国的“胡刀骑士”与齐国的“技击骑士”并称精锐。秦国变法後的新军在收复河西的大战中横空出世,被天下惊呼为“锐士”。司马错便借这个名号创立了铁鹰锐士:下马步战以超越魏武卒为准,上马骑战以超越赵齐骑士与与匈奴胡骑为准。铁鹰锐士的简拔方法极为苛刻:首先是体魄关。吴起当年训练魏武卒手执一支长矛、身背二十支长箭与一张铁胎硬弓、同时携带三天军食,总重约五十余斤,连续疾行一百裏还能立即投入激战者,方可为武卒。司马错则在此之外又增添了全副甲胄、一口阔身短剑、一把精铁匕首与一面牛皮盾牌,总重约在八十余斤;此关通过,方能进入各种较武;步战较武要在秦国新军的步军中名列一流,骑战较武要在秦军新军的骑兵中名列一流;个人简拔过关後,还要过以各种阵式结阵而战的阵战关,过各种兵器的较武关。如此一一下来,凡能成为铁鹰锐士者,便几乎个个都是无敌勇士!秦国新军二十万,铁鹰锐士却堪堪只有一千六百人。而其中一半都在白起千人队,岂非异数?当然,这也是司马错的刻意部署。
魏武卒 “魏武卒”是吴起训练的精锐步兵。吴起当年训练魏武卒,“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 日中而趋百裏。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士兵披三重甲(内外三层防护服或者就是重甲的别称),持戈配剑,操12石之弩,负矢囊内装弩箭50枝,携三日口粮,半天能走一百裏(荀子议兵篇)。一旦成为武卒就能享受优厚待遇。吴起率领魏武卒东征西讨,南征北战,创下了“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其余均解(不分胜负)”的奇功伟绩。三十年来,吴起率领魏武卒攻下函谷关,大大小小历经六十四战,夺取了秦国黄河西岸的五百多裏土地,将秦国压缩到了华山以西的狭长地带。根据"吴子·励士"裏的记载,周安王十三年(公元前389年)的阴晋之战,吴起以五万魏军,击败了十倍于已的秦军, 创造了步足五万人,车百乘,骑三千,而破秦五十万众的中国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 所以魏武卒最鼎盛的时候应该是满员大概五万人左右。魏武卒是当世的步战士兵最为精锐和彪悍的。骑战则以赵国的“胡刀骑士”与齐国的“技击骑士”并称精锐。
胡刀骑士 汉族的人打仗,原来都是用车。将官们乘车,每辆车後跟几十名步兵。车是计算兵力和国力的单位,如所谓“千乘之国”,“万乘之国”,一乘就是一辆兵车。当时的胡人(匈奴)打仗是用骑兵。比较起来,胡人的骑兵比汉人的兵车机动、轻便得多。赵武灵王鉴于这种情况,在赵国也练骑兵,叫赵国人都学骑射,这在巩固国防上有重大的改革意义。可是要学胡人骑马,必须改穿胡人便于骑马的衣服。武灵王叫当时的贵族大臣都改穿胡人的衣服,这就叫“易胡服”而其中精锐则称为胡刀骑士。
技击骑士 战国军阵的复杂化也要求军事训练的经常化。战国时的军阵已相当复杂,有方阵、圆阵、疏阵、数阵、锥形之阵、雁行之阵、钩行之阵、玄襄之阵、火阵、水阵等各种形式。并且每一处军阵又有“圆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後之,分而合之,结而解之”等多种变化。士卒只有熟练掌握军阵阵法,才能执戈上阵,从事战斗。如果士卒缺乏训练,不掌握军阵作战的技能,是注定会吃败仗的。而齐国最重训练其中以技击骑士为最,分能力敌合则布阵,技击骑士个个弓马娴熟,能征善战。然荀子说:“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锱金。”“技击”即武艺,齐国的士卒个人技艺狠高。但齐国的技击之士,不如魏的“武卒”。魏国的武卒,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轴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裏”。而魏国的武卒还抵不住秦国的“锐士”。“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与婴儿也。”秦国勇猛顽强、天下无双的锐士,是经过更加“酷烈”的方式训练出来的。
东晋门阀的雇佣兵——北府兵 《资质通鉴》:“玄募骁勇之士,得彭城刘牢之等数人,以刘牢之为参军,常领精锐为前锋,战无不捷,时号北府兵。”东晋大门阀谢家,把北方流民、流氓、以及原驻军的精锐整合,组建了一支拱卫京师、足以对抗北方骑兵、间接听命于大门阀的军队——北府兵。谢家对于北府兵的整合,对自己的家族、东晋政治、乃至中国政局都产生狠大影响。公元383年8月,前秦符坚亲率步兵60万、骑兵27万、羽林郎3万,共90万大军从长安南下,符坚宣称:“以我百万大军,即使将马鞭扔到长江中,也足以让长江断流。”谢玄派谴刘牢之率5000北府军精锐奔袭洛涧,大破前秦军5万,杀敌15000,北府兵初战告捷。淝水决战,谢玄的8000北府骑兵趁符坚军队後撤,过淝水猛攻前秦军阵,前秦军顷刻崩溃,符坚的弟弟苻融战死,符坚本人中箭,落荒逃走。淝水一战,8000北府兵大破秦军主力,历史记载:杀散、歼灭前秦军70万人!符坚的王朝也因此崩溃。後来,北府兵收拾桓玄,直到2000北府精兵跟随刘裕杀到建康称帝,北府兵影响了中国几十年。虽然严格意义上讲“北府兵”有几个时期,但总的来说,从谢家整合开始,北府兵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精锐部队,这支部队的著名将领如刘牢之、刘裕等人也成了举足轻重的人物,哪个门阀能控制北府兵,他就控制了江南汉人政权。北府兵从谢玄整合开始,就成了大门阀的雇佣兵,东晋对它的指挥都不灵。北府兵的入选是因为他同时具备强大战斗力和对政局的强大影响。四、一代天骄的近卫军——怯薛军《元史·兵志二》:宿卫者,天子之禁兵也。方太祖时,以木华黎、赤老温、博尔忽、博尔术为四怯薛,领怯薛歹分番宿卫。时号掇裏班曲律,犹言四杰也,太祖命其世领怯薛之长。怯薛者,犹言番直宿卫也。泰合四年,成吉思汗组建怯薛军,挑选精锐,人数不多。後来又将怯薛军扩充到万余人,主要由贵族、大将等功勋子弟构成,每名普通的怯薛军士兵都有普通战将的薪俸和军衔,它的统帅更是非同小可,有四个人,他们就是元初“四杰”:木华黎、赤老温、博尔忽、博尔术,又被封为“四怯薛”。历史评价:这支怯薛军构建了蒙古帝国的统治基础!怯薛军作为成吉思汗的掌上明珠,自然不会随意使用,它的作用主要是维护成吉思汗的统治。但由于蒙古人,尤其是成吉思汗的武功实在太耀眼、太震古烁今、太令人惊叹,所以精锐部队少了蒙古精兵实在说不过去,而怯薛军毫无疑问是最具代表性的。三、明末真正的精锐——夷丁突骑明季北略》记载:(吴三桂)部下有精兵四万,辽民七八万,皆耐搏战。而夷丁突骑数千, 尤为雄悍。敌望之辄遁。吴三桂镇守山海关,手中主力为袁崇焕调教出来的“关甯军”,这个集团军是明朝军队的精华所在,也是左右中国政局的主要力量。李自成亲率大顺军主力十万进军山海关,在大顺军队猛烈的攻势下,吴三桂的防御体系逐渐崩溃,北翼城是李自成选择的突破口,眼看就要被攻破,幸亏吴三桂亲率“夷丁突骑”支援,才挡住了大顺军的攻势,即使到了最危机的时刻,吴三桂还是依靠自己的这支精兵数百人杀出重围向清军求救。在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这场大战中,吴三桂手下这支“夷丁突骑”数次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这支部队“置签二十支,书领队姓名,插靴筒中。遇信急,受制签呼某,某即领本骑随之,冲突无不利”。要知道明朝的辽东兵是集天下精锐于大成的部队,而“夷丁突骑”在早期是吴三桂的亲军,後期他做了一方大员,这支部队也壮大了狠多,关甯军的精华就在这裏。所以说:关甯军是集天下精锐的大成,夷丁突骑是集关甯军精锐的大成。它的入选是因为袁崇涣一手组建的,足以对抗满清八旗的关甯军的精华就在这裏。二、李世民的利剑——玄甲军《资治通鉴》记载:“秦王世民选精锐千馀骑,皆皁衣玄甲,分为左右队,使秦叔宝、程知节、尉迟敬德、翟长孙分将之。每战,世民亲被玄甲帅之为前锋,乘机进击,所向无不摧破,敌人畏之。”李世民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颠峰,他开国的一大利剑就是“玄甲军”。唐夏虎牢之战,李世民率领数千唐军与十几万夏军对峙,其中就包括3500名“玄甲军李世民曾用1000玄甲精兵大破王世充,斩俘6000余人。在决定天下归属的虎牢关之战中,窦建德率领精锐主力十余万人前来支援王世充,李世民仅用3500名玄甲精兵为前锋增援虎牢关,结果大破窦建德十余万众,窦建德仅率数百骑逃遁,随後,洛阳的王世充也被消灭。天下的局势完全转向了对唐军有利的一面。有唐一代,武功强盛一时,“天可汗”的称号绝非浪得虚名,李世民依靠他天才的军事能力开创了一个时代,而玄甲军则是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利剑!白居易赞道:“太宗十八举义兵,白旄黄钺定两京。 擒充戮窦四海清,二十有四功业成。”它的入选是因为唐朝是当时世界最强的,而玄甲军唐朝最强的军队。
燕云十八骑 相传,燕云十八骑是由罗成父亲靖边候罗艺领导的骑兵部队,是罗艺的杀手王牌。燕云十八骑总共由十八个人组成,他们身著寒衣,腰佩弯刀,脸带面罩,头蒙黑巾,只露双眼,外身还披著黑色长披风,脚踏胡人马靴,马靴配有匕首,众人背负大弓,每人负箭十八只,同时都配有清一色的圆月弯刀。燕云十八骑一般都是在大漠活动,狠少会进入中原内。燕云十八骑神出鬼没,并且个个都带著面罩,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们的真面目。 燕云十八骑是一只非常恐怖的杀手部队,每次燕云十八骑出现时,都将给蛮族带来一次惨绝人寰的大杀戮。相传有外族侵入时,燕云十八一次就杀掉外族侵略者几千人,令得外族侵略者长年不敢再犯一步。燕云十八骑以号角为令,只听命于其主人,靖边候罗艺死後,由罗成将其解散。 靠山王杨林曾经对燕云十八骑这样的评价:快如风,烈如火,所到之处,寸草不留。强弓弯刀,善骑善射,以一敌百,未尝一败。 当年察哈合进攻大隋朝,罗艺率燕云十八骑,伏击察哈合,一夜便杀三千余人,燕云十八骑穷追不舍,结果两万余人全部覆没,从此以後,辽部远走戈壁,再也没有跨进边界半步。
背崽军 不败传说——岳家背嵬军《云麓漫钞》记载:“韩、岳兵尤精,常时于军中角其勇健者,别置亲随军,谓之背嵬,一入背嵬,诸军统制而下,与之亢礼,犒赏异常,勇健无比,凡有坚敌,遣背嵬军,无有不破者。”南宋中兴四将,岳飞的岳家军是最为强大的,而他手下的“背嵬军”则是精锐中的精锐,毫不夸张的讲,这支部队代表了“岳家军”的精华所在。“背嵬军”名称的理解颇多:一说嵬本指酒瓶,将帅的酒瓶必亲信拿,故喻为亲信。一说是皮牌。还有一说是大将帐前的骁勇人。又说这是番语,岳飞只是借用了这个词。岳珂《鄂国金佗编》卷二十二《淮西辨》云:“背嵬之士,先臣之亲军也”,又说“颖昌、朱仙,皆以是军取胜”。岳飞的岳家军鼎盛时期约有十万人,可分为:前军、後军、左军、右军、中军、游奕军、踏白军、选锋军、胜捷军、破敌军、水军和背嵬军等十二军。其中背嵬军骑兵8000,步兵亦有数千。在绍十年与金军在颍昌、郾城的一系列战斗中,背嵬军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郾城一战,岳飞的背嵬军先以步兵大破金军精锐“拐子马”,再以极少的精锐骑兵猛冲敌阵,终于大败兀术的精骑15000人,兀术叹道:“自海上起兵,皆以此胜,今已矣!”岳飞的奏折称:“杀死贼兵满野”。兀术不甘心失败,集结三万骑兵再攻颖昌,岳云以背嵬军骑兵八百挺前决战,再次大破兀术的金军精骑,直杀得“人为血人、马为血马”,大部队随後跟进,“杀兀术婿夏金吾、副统军粘罕索孛堇,兀术遁去”。在朱仙镇,500背嵬精兵更是大破十余万金军。难怪金人发出“撼山易,憾岳家军难”的感慨。当时宋军的战斗力已经大幅度提升,与金军作战并不吃亏,而岳飞的背嵬军更是开创“步兵在平原击溃金人精锐骑兵”的经典战例。“辫子军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神话被背嵬军不只一次的打破,或许应该把这句话换换主语:“背嵬军不满万,不满万亦不敌”!袁甫的《蒙斋集》赞背嵬军道:背嵬军马战无俦,压尽当年几列候,先辈有闻多散佚,後生谁识发潜幽。
春秋战国时期以法治国的是谁
一、没有政治与经济配套变革,不可能巩固与发展变革成果
前384年(楚悼王十九年),吴起由于受魏相公叔和贵族王错的陷害排挤,被迫弃魏奔楚。因为楚悼王“素闻起贤”,[3]他一到楚,立即任为宛(今河南南阳市)守,一年之后,提升为令尹,主持变法。变法的重点打击旧贵族,扶植新兴地主阶级势力。他认为楚国“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4]这一分析是完全正确的,找到了楚国贫弱的根本原因,在楚悼王的支持下,他针对旧贵族的特权,采取了一些革新措施,“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禄秩”[5]即封君凡传到第三代就收回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爵,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6]精减机构,裁减冗官冗员,节省这些开支以供养和训练士兵;“令贵人往实广益之地”,[7]把旧贵族迁徙到人少地多的地方去,从事农业劳动。这样做的结果,废除了旧贵族势力特权,充实了国库,加强了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军事实力。同时,在整顿吏治以及法制建设方面也采取了一些革新措施。但吴起对与政治体制变革相配套的经济体制变革触及不深,他虽然看到“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8]并把旧贵族和民众集中到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去开垦荒地,从事农业生产,但没从根本上革除旧贵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即《井田》制,因而没有削弱旧贵族的经济实力。另外,他没有把奴隶制变为封建制,新兴地主阶级看不到可得利益,对变革持消极态度;他没有把集体奴隶变为个体农民,奴隶对他的政治变革也冷淡。由于吴起没有从经济基础上削弱以至革除旧贵族势力,就失去了主张变革的封建地主阶级与民众的支持,严重地潜伏着变革失败的危机。
相反,商殃变法,不象吴起从上至下,而是由下至上;不是把旧贵族扫地出门,而是从立法开始,立法尽管最终是为了削弱以至取消旧贵族特权,但守法者并不属于打击之列,比较吴起变革来要灵活得多。更为重要的,他不仅完成了立法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变革,而且完成了经济体制方面的变革,这是楚国吴起变革所无法比拟的。前361年(秦孝公元年),商殃入秦,通过宠臣景监见到秦孝公,经多次求见,逐渐使秦孝公相信他的才识。到前359年(秦孝公二年),秦孝公任命他为左庶长,第一次实行三条新法。他变法的中心思想是“重刑厚赏”,[9]在秦献公“为户籍相伍”[10]的基础上,制定了“连坐法”;同时又颁布了奖励军功、奖励发展生产的法令。前350年(秦孝公九年),商殃由左庶长提升为大良造,在秦孝公的支持下,第二次颁布了废井田,奖励垦荒的法令;废井田,即开裂“井田”的封疆阡陌。[11]原“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而“封疆阡陌”又是“井田”制的主要结构。商殃下令废除(封疆阡陌),打破了旧贵族圈占田地的特权,荒地可以任意开垦,归为私有,任意买卖。国家提出破除“井田”的疆界,从法律上允许土地买卖,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发展。允许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也符合新的生产力的要求。通过先后两次推行新法,商殃为秦从政治、经济体制方面的变革开了先河。
吴起和商殃变法,都重视立法和政治体制方面的变革,各自追求的政治目标基本上达到了。不过商殃开裂“井田”的“封疆阡陌”,由奴隶制变为封建制,这是商殃变法之所以能够延续下去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吴起对经济领域里的变革很薄弱,没有扩大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一旦变革者楚悼王死去,变革即告失败。商殃虽然也免不了车裂之害,只是说明新兴地主阶级与旧贵族势力之间斗争的残酷性,但旧贵族却再也不能恢复旧有的“井田”制,不可在经济上扼制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也即是无力阻止由商殃开始的政治、经济的变革。所以以经济改革为基础的商殃变法并不因商殃的遇难而终止。
二、没有理论指导,也谈不上变革的延续性
从吴起在魏、楚二国的变革实践看,看不到他有一整套理论指导改革,他的法家身份是靠推行法治而得名,却未闻有法家之类的著述,只是在“内修文德,外治武备”[12]的军事思想指导下,在魏、楚二国的上层建筑里进行了一些政治变革。变革的目的是为了“强兵”,以图霸业。他作为兵家,传世的兵书有《吴子》(有人认为是伪书,此不从。)后世有“孙吴兵法”之称。不过吴起明确地把“内修文德,外治武备”联系起来,即把政治和军事相统一进行论述,这在当时是一大创举。吴起讲“内修文德”的“德”,是指加强和巩固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他与魏武侯游西河时一段对话就证实了这一点。魏武侯高兴地对吴起说:“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13]这时吴起列举三苗氏、彭蠡、夏桀、殷纣据险而不修德,被禹、汤、武王所灭的事实就说明:“在德不在险。”无疑他讲的“德”是指巩固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极端重要性。如何巩固封建地主阶级政权?《吴子》也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其中讲道、义、礼、仁。这就是吴起的德治思想。但诸侯争霸,仅仅讲德,不讲经济实力是不行的。而商殃的思想,师古引刘向《别录》说:“疑李悝及商君所托”,说明李悝、商殃皆主张以重农开发全国经济的策略。商殃不但是法家,而且是兵家,《汉书》兵家类著录有《公孙殃七十二篇》。因此,商殃与其说是法家人物,莫如说兼有法家、兵家、农家三重性的特色人物。商殃在秦国的变法,实是“法、兵、农”作为变法的理论基础和政治纲领。这一纲领阐明:以农养兵,以兵保法(包括兵战),以法治国三位一体的路线。商殃提出并建立较为系统的理论,往后又形成商殃学派,著有《商君书》,指导秦国变法,直到李斯相始皇兼并六国,一统天下。由此观之,没有变革理论,是关系到“国富兵强”的的实现,以及变革能否延续下去的极为重要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理论与实践是相统一的,它来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早在战国时期的吴起、商殃的所从事的变革理论与实践也不例外。吴起在楚变革是从“强兵”、图霸业出发的,先后取得了南平北越,北吞陈蔡、打败三晋(韩、赵、魏),西攻强秦的胜利。商殃在秦变法,“兵革大强,诸侯畏惧”,[14]汉代著名法家桑弘羊指出秦国由于商殃变法,国家富强,成为兼并六国的基础。汉代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充也说:“商殃相孝公,为秦开帝业”[15]。商殃在秦的巨大功绩,在于他归纳总结变法的理论传于后世,这是商殃人亡法兴的又一重要原因之一。相比之下,吴起在楚变革,人亡政废,其原因也源如此。
三、变革必须取得新兴阶级的支持
吴起和商殃虽身居要职,但他们推行变法和所从事的变法事业,没有最高统治者的支持,他们是寸步难行的。因为最高统治者是诸侯国的象征,更何况处在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变革时代,若没有诸侯王的支持,他们变法的政治主张是难以实现的。吴起和商殃的变革实践,从正反面说明了这一点。楚悼王即位前后,面临着内忧外患,国力非常贫弱,楚悼王任用吴起的变革并不是历史的巧合,而是历史的必然,充分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愿望。前402年(楚声王六年)楚国发生了“盗杀声王”[16]事件,新兴地主阶级拥立楚悼王。楚悼王总结其父被杀的教训,综观当时社会发展的潮流,在政权性质上起了变化,任用吴起变法,足以证明楚悼王建立起来的政权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在任用吴起之前,诸侯王争霸,接连遭到中原各统治者的进攻,楚无力抵抗外来侵袭。前400年(楚悼王二年),魏、赵、韩举兵攻楚,攻至乘丘(今山东巨野西南)而还。前391年(楚悼王十一年),魏、赵、韩又攻楚,再败楚军大梁、榆关,楚丧失大片土地。这时,楚悼王的统治岌岌可危,面临着时代的抉择。他清楚地知道,要摆脱楚国贫弱的困难局面,唯一的办法是变革。楚悼王早知吴起在魏创立的变革政绩,吴起一到楚,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推行变法。不难看出,吴起到楚何以得到楚悼王的重用与支持,其原因莫不如此。前381年楚悼王病逝,旧贵族射杀吴起,可见肃王废止变革,改变其父的意愿,站到奴隶主贵族一边去了,往后八代诸王,因是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使国家一直衰败下去,直到被秦灭亡了事。
秦国诸王对变革所持的态度,与楚悼王之后的诸王态度完全不同。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以后,针对秦国的政治弊端,连续进行了废止杀人殉葬制度,制定户籍制度、推广县制等三方面的变革。由此秦转弱为强,封建地主阶级开始在秦登上了政治舞台。其子秦孝公“继先君之业”,“变法以治”,[17]于前361年即位很快发布了招贤令,起用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人才。招贤令一下,商殃带着李悝写的《法经》到了秦国,得到秦孝公的重用。商殃变法,实质上是地主阶级的政治革命,从根本上瓦解了奴隶制,沉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这场斗争是非常激烈的,必然遭到旧贵族势力的反抗。以太子傅公孙虔、公孙贾为首的旧贵族势力,唆使年幼的太子驷故意犯法。商殃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18]。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刑其傅公孙虔、黥(面刺文)其师公孙贾。后公孙虔犯法,处以“劓刑”(割鼻),[19]商殃变法,“积怨”很深,旧贵族势力寻机杀害他。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旧贵族诬告商殃图谋造反,要逮捕商殃。商起兵反抗,兵败被俘,“车裂”处死。商殃虽然被杀了,但是他所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势力已是不可战胜的,所以他推行的法制长时间被秦国所奉行,包括秦惠王。从秦孝公至秦始皇共经历六代,没有一个诸王不坚持法制的,这是商殃虽死,“秦法未败”[20]的极其重要的原因。所以,郭沫若同志在评价商殃时说:“他的身世虽然是个悲剧的结局,但他的事业是成功了。”[21]而吴起由于他所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在楚国还不足以战胜旧贵族势力,所以他的悲剧也就是楚国变法失败的历史悲剧。
列举出春秋战国时期主要的改革或变法。一定要详细。好的加50分
法家,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一个以法治为核心的思想学派这个学派否定了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认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史记•商君列传》)他们在政治实践中,奖励耕战,毁弃诗书,彻底与传统文化决裂,主张以法治国
这种流派主要盛行於战国时的韩、魏、赵三国,而早期的法家学派人物亦来自这三国,如商鞅来自魏国、申不害来自韩国、慎到来自赵国等法家中有三个学派: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这些学派思想由韩国人韩非子集以大成,构成法家思想的终极核心
法家这种学说乃一种纯功利主义的思想体系,内容核心主要是针对君主如何加强统治在战国时代那种「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的殊死竞争的情况下,法家这种思想在斗争中确是相当实用,如秦统一六国就是明证,而儒家那种固守传统的温和政治主张就未免显得有些「愚远而阔於事情」了(《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西汉後期,法家思想被「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儒家所吸收,并开始以儒法并用「儒表法裏」的理论治理国家,独立的法家学派逐渐被排斥掉
有人认为法家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意识形态
代表人物
春秋时
管仲
子产
战国时
韩非
商鞅
李斯
申不害
吴起
李悝
代表著作
《商君书》
《韩非子》
管仲(—前645年),名夷吾,字敬仲,史称管子,出生于颍上(今安徽颍上县),春秋时代的政治家,哲学家《史记·管晏列传》、《管子》、《左传》记载他的生活传记,《论语》(宪问第十四)也有关於孔子对他的评论,北宋蘇洵的《管仲传》也有一些分析
年轻时家境贫困,鲍叔牙发现管仲有才能,交为好友,经常和管仲往来,管仲常占小便宜,鲍叔牙并不引以为意,反而处处为他设想,一直都善待管仲(蔚为美谈,史称「管鲍之交」)后来,管仲辅佐齐国公子纠,鲍叔牙辅佐其弟公子小白
前686年,齐襄公逝世,他的侄子公孙无知篡位
前685年春天,齐国大夫雍廪杀了公孙无知,公子小白即位,立为齐桓公,鲁国却支持其兄公子纠,因此齐国和鲁国之间发生战争,管仲射箭中了齐桓公的带钩,齐桓公装死,骗过了管仲後来齐国战胜,鲍叔牙向鲁庄公要求处决公子纠,并把管仲交给齐国
在鲍叔牙强烈推荐下,齐桓公不计前嫌,拜管仲为相,甚至尊为「仲父」管仲在齐国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倡「尊王攘夷」,终于帮助齐桓公成就了霸业
孔子曾言:「为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司马光说:“管仲镂簋朱紘,山楶藻梲,孔子鄙其小器”(〈训俭示康〉)
子产(~前522年),复姓公孙,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郑称公孙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被清朝的王源推许为“春秋第一人”
据记载,子产出生于郑国的贵族家庭,他的父亲子国是郑穆公的儿子子产少时就很聪明,有很成熟的政治见解郑简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郑人立子产为卿执政二十三年郑定公八年(公元前522年),子产卒《贾氏说林》载:
子产死,家无余财,子不能葬,国人哀亡丈夫舍玞佩,妇人舍珠玉以赙之,金银珍宝不可胜计其子不受,自负土葬于邢山
孔子听说后,曰:“古之遗爱也”现有墓,位于河南省新郑市西南17公里陉山顶上,墓冢高约5米、周长约50米据《新郑县志》载:“子产墓累石为方坟,东有庙”1987年3月4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为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子产对当时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是:“国小而逼,族大宠多”子产从政后,在郑国进行了内政改革,整理田制,整顿贵族田地和农户编制,承认土地私有,按田亩征税等等接着,他又用200多斤铁铸造了一只鼎,把新制定的刑书铸在鼎上,放置于王宫门口,让百姓都知道新刑法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刑鼎子产推行法治,宽猛相济,安抚百姓,抑制强宗,保持国内政局长期稳定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意见对外进行了一系列外交活动,维护了郑国的利益,使郑国免遭兵革之祸子产“知人善用,择其能者而使之”,为政数十年,政绩显赫《左传》:
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长期不令而治
子产的思想接近于孔子以前的儒家思想子产具有人本主义的思想,强调人事,但也不否认鬼神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在子产看来,人道先于天道,天道可以存而不论,人道则不能不察
慎到(约前395--约前315) 赵国人战国时道家、法家思想家
早年学黄老道术,曾以齐国稷下讲学而负盛名,受上大夫之禄齐湣王十七年(前284)离齐至韩,为韩大夫《庄子·天下》把他与田骈同归一派,后成为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主张“尚法”和“重势”由“弃知去己”观点,提出“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慎子·君子》)的法家政治主张,强调“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同时重视“势治”,以为“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蹳贤者”(《韩非子·难势》),权势者应“抱法处势”,“无为而治天下”《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谓其著有十二论《汉书·艺文志》著录《慎子》42篇,列法家 ,现存残本仅7篇
韩非为韩国的公子,与李斯一同拜荀子门下学习
在韩非生长的年代,韩国为战国七雄当中最弱小的国家,但由於他患有口吃的毛病,所以多次上书韩王陈述他的思想,而不为所用之後《韩非子》一书流传到秦国,书中《孤愤》、《五蠹》内容被秦王嬴政所赞叹,甚至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便以战争为要胁,逼韩非出使秦国
韩非到秦国後,受到秦王政的欣赏,准备重用他,但招李斯忌妒,对秦王进谗言,陷害韩非入狱,最後在狱中服毒自尽
韩非总结了商鞅、申不害、李悝的思想,主张君主应该用法、术、势结合起来治理国家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後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後封於商,後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後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後,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後升大良造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後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卬将军,魏割西河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於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鑊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於鄙」、「不贪商、於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驷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後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於郑国黾池,死後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於彤,灭商君之族
李斯(~前208年),楚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人,是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在诸子百家中,李斯是荀子的学生,後和韩非都成为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
秦王政四年(前237年)爆发韩国水工郑国为间谍案,在宗室大臣的鼓噪下,秦王下令驱逐一切客籍官员,李斯因此上〈谏逐客书〉於秦王,说明有容乃大的重要性,他认为「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齎盗粮者也」於是秦王政下令取消逐客令,重用李斯,并加强对各国进攻韩国恐惧,韩王派韩非至秦求和,秦王将韩非扣留在秦国,秦王政十四年(前227年),他害死自已的同学韩非他协助秦始皇一统天下,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全国币制始皇三十四年(前207年),李斯建议销毁民间所藏《诗》、《书》等百家之学,又坑杀儒生,史所谓「焚书坑儒」
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7月秦始皇死於沙丘平台(今河北广宗),李斯密不发丧,和赵高合谋矫诏扶立嬴胡亥即位,并赐死嬴扶蘇秦二世元年(前209年)7月,陈胜、吴广起义爆发不久赵高诬陷李斯想割地称王,又诬陷李斯子三川郡守李由与乱军私通,李斯上书申冤,却被赵高扣下,并投入监狱後来李斯不堪酷刑,终於被迫认罪,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腰斩於咸阳,临死前对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父子对泣,夷灭三族
李斯主张以小篆为标准书体对汉字的规范化起了很大的作用传为由李斯书写的刻石有《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和《峄山刻石》、《会稽刻石》等
申不害(~前337年),河南荥阳人「史记」在「老子韩非列传」後面写他是「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脩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彊,无侵韩者」
申不害也是早期的法家史记有「著书两篇,号曰申子」的话,汉书有「申子六篇」的话,但全都亡轶了法家中有三派: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
「韩非子」有一段话,说到这点: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国」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於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於官府,赏罚必於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人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於上,臣无法则乱於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吴起(前440年—前381年),中国古代军事家和政治家
吴起,战国时卫国左氏(今山东定陶县西)人,曾经拜鲁国曾子为师,学习儒术敢于改革,善于用兵
早年得鲁国国君赏识,及后齐鲁交战,吴起因在鲁国娶了一位齐国宗室女子为妻,鲁国人对即将担任统帅的吴起表示怀疑,吴起为博得鲁国信任,竟将自己妻子杀死鲁国虽然保住了,但是吴起以杀妻来求得将位,这种行径为鲁人所恶,因而最终还是被鲁国的国君所辞弃
之后吴起到魏国,被魏文侯和李悝重用,任西河守,推行李悝的变法后来又去楚国为宰相,同样推行变法,想要废掉疏远的公族、蓄养战士,但是做事过于急切严厉,被许多皇族所恨
楚悼王死后,楚国贵族即向吴起展开围攻,必杀之而后快吴起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便来一招借刀杀人,同归于尽他逃跑至太庙,躲藏在楚悼王的尸体下吴起虽然仍被乱箭射死,但也有不少箭射到楚悼王的尸体上楚悼王的儿子即位后立即命人以楚悼王尸体上的箭捉拿在放箭的人,并以大不敬之罪诛灭了七十多家贵族,也算替吴起自己报了仇
吴起的变法时间较短,基础不深,继任者楚肃王又对吴起的变法并不感兴趣,吴起在楚国的变法收效甚微吴起是与孙子齐名的伟大军事家,他治兵有术,在战略战术上留下许多佳话;但母丧不临、杀妻求将,在品德上沾上重大污点,向为儒家学派所诬这种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性格,虽然使他治兵有术名扬天下,却也注定了悲剧的宿命
李悝(约前455年—前395年),中国战国时代著名思想家,主持魏国变法,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故一般认为他是法家的始祖
李悝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进行“尽地力之教”,其具体内容已不可知,但主要为鼓励农民精耕细作,推广成功的耕作经验,提高产量并且实行“善平籴”的政策,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奴隶主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按照功劳和能力提拔官吏,如任命吴起为西河守,用西门豹治邺经过变法,魏国国力增强,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
他还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六篇《法经》,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法经》到秦国去现仅存篇目,内容已失传
吴起镇的基本概况
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和秦国的商鞅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赵简子的改革,邹忌的改革,孙膑的改革,申不害的韩国变法。
李悝变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提出了“选贤任能,赏罚分明”的国策,主张改变旧的世卿世禄制。对于那些国家没有贡献,完全依靠父祖辈的爵禄享有特权的人,剥夺其官职和俸禄,把这些官职和俸禄授予那些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因此改善了吏治,同时也大大削弱了旧贵族的特权。
第二,编制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法典——《法经》,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局等方面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提出了“尽地力”的农业政策,革除旧有的阡陌封疆,鼓励自由开垦土地,提倡在一块土地上杂种各种粮食作物,要求农户在住宅周围栽树种桑,充分利用空闲地扩大农户农副业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事实上破坏了井田制。
第四,实行“平籴法”。在年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食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用这种方法限止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
第五,任用吴起改革军制,精选武士。创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武卒”,使得“秦兵不敢东向”。
吴起变法
详细内容
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楚悼王付吴起以国政,言听计从。“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吴起可算是一个无畏的改革家。
商鞅变法
时代背景
秦国在战国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山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山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栎阳。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 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
①形成两大对立的阶级。春秋以来,由于铁器和牛耕的推广使用,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一些奴隶主将新开垦的田地变成私产出租,这样出现了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
②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废除旧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确立封建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各国相继掀起了变法运动。
③各国争霸的需要。当时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在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各国竞相进行了富国强兵的改革。
④为了增强秦国实力,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于是商鞅被重用。
变法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废井田 开阡陌(为田开阡陌而封疆)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依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重农抑商 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商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 1农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 2国家通过稳定的土地税保证财政收入。 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 4工商业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从而造成种种社会问题。 5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经营土地有保障。
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的基础。
变法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奖励军功 实行军功爵制 编制什伍组织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的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也不得铺张。 制定军功爵制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军功爵制发展为后来著名的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使得军工地主势力发展起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维护新兴地主势力,使得秦国军事力量发展起来,从“夷狄遇之”到“虎狼之国”。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除世卿世禄制 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改革户籍制度 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地点处。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定秦律 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符合法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秦国的统治。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社会风俗
商鞅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等。
编辑本段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废除了旧的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是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为以后兼并六国、统一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变法的过程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吴起变法
详细内容
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楚悼王付吴起以国政,言听计从。“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吴起可算是一个无畏的改革家。
意义
吴起变法,旨在富国强兵。变法的内容是消灭世卿世禄制,任用贤能,因此这又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吴起变法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吴起“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皆甚苦之” ,楚之贵族皆欲害吴起。楚国官员皆楚王室宗支,决不许异姓插足。吴起作为一个外诸侯国的异姓人,跻身于楚上层贵族之间,依靠楚悼王的信任,打击大贵族特权和利益,所遇到的阻力之大,反对之烈,是可以想见的。 新法行之期年,楚悼王死去。在楚悼王的灵堂上,楚国贵戚大臣作乱而共攻吴起。吴起跑到楚悼王的尸体下躲藏,贵族射杀了吴起,也射中了王尸。楚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群臣射王尸者,尽当其罪,因而被夷宗者 70 余家。但变法也因楚悼王和吴起的死而受到挫折。 吴起的变法使楚国国力强盛,曾与魏国“战于州西,西出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大河。” 楚自庄王以后,又一次打到黄河岸边,使中原国家刮目相看。吴起又以战略家的眼光,向南扩展疆域,“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 。江南归入楚国势力范围。
评价
吴起变法虽然失败,但变法却在楚国贵族政治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吴起变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在楚国的政治生活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如《韩非子·喻老》云:“楚邦之法,禄臣再世而收地”;《淮南子·人间训》云:“楚国之俗,功臣二世而绝禄。”这些现象与吴起变法中的“封君三世收其爵禄”的条文相合,应该说是吴起变法以后出现的。吴起变法促进了楚国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
赵简子的改革
赵鞅受到了士鞅的打压,但是他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青春就这样荒度,他开始关注民生,关注社会 经济上,赵简子革新亩制,调整赋税。春秋末年,适当扩大亩制有利于农业和地主经济的发展。为此,六卿都突破了“百步为亩”的旧经界,但范氏、中行氏和智氏的亩制不及韩、赵、魏的亩制大,韩魏的亩制又不及赵的亩制大。赵氏亩制“以百廿步为宽,以二百四十步为长”。而赵氏赋税却最轻,范氏、中行氏、韩魏“伍税之”,赵氏“公无税焉”。孙武分析了晋国六家改革后,认为赵氏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因此“晋国归焉”。 在政治上,赵简子礼贤下士,选贤任能。他重用董安于、尹铎、傅便、邮无恤、史黯、窦犨等人,同卫庄公、扁鹊、姑布子卿等名土的关系也极为融洽。赵简子虚心纳谏,表彰敢于指出他错误的臣下。赵简子派尹铎治理晋阳,事先告诉他一定要拆除中行寅等人所筑的壁垒。尹铎到任却加固增修原有的壁垒。赵简子到晋阳,看到壁垒,一定要杀掉尹铎才入城。经人进谏,指出增修壁垒的必要,赵简子反而“以免难之赏赏尹铎”。赵简子的家臣周会好直谏,周舍死后,赵简子每每听朝,常面露不悦,大夫请罪,赵简子说:“诸大夫朝,徒闻唯唯,不闻周舍之鄂鄂,是以忧也……”简子由此能附赵邑而怀晋人。 军事上,赵简子奖励军功,以功释奴。公元前493年,赵简子率军迎战增援范氏、中行氏的郑国军队,誓师时宣布,“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这个命令的颁布,大大鼓舞了晋军的士气,对取得战争的胜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赵简子努力推行新兴封建制度的努力:在经济上,推行当时对老百姓最为有利的田亩征税制;在政治上,推行郡县制,对战场上有战功者的奖励不是采用分封采邑的故旧办法,而是实行郡县。改革使赵氏家族的经济势力得到增强,政治威望得到提高,逐步扭转过去赵氏处于劣势的不利状况。
邹改忌的改革
齐国任用邹忌进行改革,和韩国任用申不害进行改革、秦国任用商鞅变法,几乎是同时的。 公元前三五七年齐威王即位。不久,邹忌就“以鼓琴见威王”,用“鼓琴”的节奏来说明“治国家而弭(安定)人民”的道理。他认为,君好比琴上的大弦,弹起来 “浊以春温”;相好比琴上的小弦,弹起来“廉折以清”;政令好比弹起来“攫之深而舍(释)之愉(舒)”。弹得“大小相益”,“复而不乱”,琴音就协调好听,“治国家而弭人民”是同样的道理。齐威王很赏识他,三个月后就授给相印。 邹忌推行法家政策 从齐威王的父亲田桓公开始,齐国在国都临淄西边稷门外的稷下地方,设立学宫,招徕各派学者前来著书立说,议论政治,称为“稷下先生”,也称为博士。稷下先生中有个叫淳于髡的,是家奴性质的赘婿出身,是个进步的思想家,曾经两次当面指责儒家孟轲,认为鲁缪公重用儒家而弄得国家削弱,说明儒家“无益于国”,像儒家那样“为其事而无其功者”,就算不得“贤者”(《孟子·告子下篇》)。这时淳于髡用“微言”进说邹忌,使得邹忌决定了下列的策略: 对于国君,“请谨毋离前”,“请谨事左右”;
对于人民,“请自附于万民”; 对于臣下,“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请谨修法律而督奸吏”(《史记·田世家》) 这些主张顺从国君行事,主张选择“君子”担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杂,主张修订法律而监督清除奸吏,都是法家的政策。 邹忌很重视推荐人才,齐威王也很重用这些人才,把他们都看作“宝”。有一次齐威王和魏惠王一起在郊外打猎,魏惠王夸耀自己有“径寸之珠”十枚,可以“照车前后各十二乘”,所以是“宝”;而齐威王则认为他的“宝”不同,几个得力的大臣才是他的“宝”,例如守南城的檀子,守高唐(今山东高唐东)的盼子,守徐州(即平舒,今河北大城东)的黔夫,“使备盗贼”的种首,都是他的“宝”,“将以照千里”(《史记·田世家》)。 这时齐国的人才很多,孙膑也由于田忌的推荐而担任军师。这都是邹忌推行法家“谨择君子”政策的结果。针对齐国“百官荒乱”的局面,淳于髡曾以隐语(谜语)进说齐威王,他问齐威王:“国中有大鸟,止于王庭,三年不蜚(飞)又不鸣,王知此鸟何也?”威王回答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随即召集全国地方官七十二人,“赏一人,诛一人”(《史记·滑稽列传》)。 因为即墨大夫治理即墨(今山东平度东南),“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而并不事奉国君左右以求誉,齐威王赏给他万家的食邑。又因为阿(今山东阳谷东北阿城)大夫治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而用币事奉国君左右以求誉,齐威王把阿大夫连同左右称誉他的人都烹死了。据说,从此“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史记·田世家》)。这又是邹忌推行法家“谨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的具体实施。 同时,由于邹忌的进说,齐威王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据说,令刚下时,群臣前来进谏的门庭若市;几个月之后,还有时有人进谏;一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战国策。齐策一》)。这里不免夸大其词,但是,这样提倡臣下进谏,对君主政权的政治改革确是有帮助的。齐威王和邹忌进行政治改革,接受臣下意见,注意选拔人才,除去不称职的奸吏,奖励得力的将领和官吏,其目的是在巩固统治秩序的同时,谋求国家的富强,这自然也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因而经过一番改革,齐国在政治、经济上都有了新气象。
孙膑的改革,加强了齐国的武备,提高了战斗力。
申不害的韩国变法
两周时期的郑州-申不害变法图强
申不害变法图强
申不害,原为郑国京(今河南荥阳东南)人,战国中期法家著名代表人物。
公元前375年郑国被韩国灭亡,京地纳入韩国版图。韩国的版图扩大了不少,但是韩国与其他大国相比,无论从国土面积,还是从国力上讲,都不能算是强国。此时,各国的变法运动风起云涌,不变法就有落后和被别人吃掉的危险。在已经进行的变法中,魏国的李悝变法是比较成功的一个榜样。李悝是法家人物,所以,韩昭侯也想用一个法家人物主持变法。他选中了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申不害。公元前355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实行变法。
申不害除了与其他法家人物一样讲法治外,主要强调君主的统治之“术”,即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认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们是否名副其实,工作是否称职,言行是否一致,对君主是否忠诚,再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提拔和清除。“术”的提出,对于当时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课制度,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申不害特别指出君主要暗中用“术”,不让臣子知道,这实际上成了一种权术。这种权术保证了君主的权威,不至于旁落。但是,过分强调“术”,没有相应法治制约,那么臣下也可以运用权术来应付君主,所以,申不害教韩昭侯用术的结果,使相当一部分大臣也变得老奸巨猾起来。
但总体上来说,申不害的改革是很有成绩的。《史记》上说:申不害在韩国变法十几年,国家太平,兵力强盛,没有人敢侵略韩国。而且,韩国还在扩张上取得不小成绩。公元前353年攻东周,取陵观、刑丘(今河南温县东北)、高都(今河南洛阳南)、利(不详),公元前346年韩国又与魏国联合出兵,攻取了楚国的上蔡(今河
南上蔡西南)。看来,申不害的学说尽管被韩非指出有许多不足,但他主持的韩国变法,确实是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
所以,在韩国历史上,申不害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政治改革家。
申不害变法内容
申不害主张以法治国,实行进一步改革,并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术”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术行道”,“内修政教”的“术”治方略。
申不害在韩国变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在韩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开刀。果断收回其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这不但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与此同时,大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随后,他又向韩昭侯建议整肃军兵,并主动请命,自任韩国上将军,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使韩国的战斗力大为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为富国强兵,还十分重视土地问题。他说:“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土,食之本也。(《太平御览》引)又说:“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申子"大体编》)因而他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同时,他还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战国策"韩策一》)的说法。
申不害相韩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韩国虽然处于强国的包围之中,却能相安无事,成为与齐、楚、燕、赵、魏、秦并列的战国七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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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镇辖18个行政村,105个村民小组,6个居委会,总人口28783人。境内山地资源丰富,有丰富的石料石油和机砖等自然资源。镇内有大型市场4个,功能齐备;电力充足,邮政通信网络健全;饮食、住宿等服务相互配套,是投资、旅游、经商的理想之地。
该镇有吴起县“白菜心”之称,川地(含水地)面积大,具有发展农业生产的优越自然条件。吴起镇地处洛河两岸,七条大川(宁赛川、二道川、乱石头川、头道川、三道川、杨青川、颗颗川)之口,最高山岭海拔16635米,最低河谷地带海拔1247米。地势均向洛河倾斜,谷宽梁长。
全镇耕地面积32万亩,其中川台、坝地为14万亩(水浇地780亩),有效灌溉面积08万亩,为全县粮食、蔬菜生产的主要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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