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云禅湖
围捕“水中怪鱼”的“悬疑系列”
现在揭开谜底
一个月后排干湖水。
“怪鱼”终于抓到了。
两条鳄鱼鳗鱼,一公一母。
记者从河南省汝州市公园管理方获悉,市民在云禅湖水域发现的疑似鳄鱼皮的“怪鱼”已于26日晚被抓。据了解,有两条“怪鱼”,被确认为外来物种扬子鳄鳗鱼。公园管理方已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安排对湖区进行专业消毒。
捕捉场景曝光
此前,汝州排湖围捕“怪鱼”,引发关注。相关直播画面显示,超过3000万网民在线观看。
在撒网和诱捕失败后,采取了排干湖水的方法。7月中旬,“怪鱼”的出现引起了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公园管理方及时组织力量对怪鱼进行围捕。“起初,我们组织人们用大规模的网捕鱼。后来我们请了专业的打捞队,用声纳定位搜索。但是,鳄鳗可能受到了干扰,潜伏起来了。”公园运维管理负责人李莉告诉记者。后来园方购买了大型围网用于诱饵和诱捕,但仍然一无所获。最后,湖水被排干了。「作为营办商,我们已充分考虑水位下降对水生态的影响。园区五个小湖依地形而建,水系相通,不会造成水资源浪费。”李莉介绍。
外来物种短吻鳄鳗:缺乏天敌,它甚至会攻击人类。鳄鳗是一种肉食性鱼类,天性十分凶猛。它会捕食中国本土物种,尤其是水域中的鱼类。鱼类在水中作为食物食用的藻类会大面积泛滥,这些水生植物会形成水域单一物种的优势,可能导致水体缺氧,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灾难。
另外,这种外来物种缺少天敌,水域中的鱼会被吃掉。如果食物短缺,鳄鳗甚至会攻击人类,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专家:李长侃,生物学教授,郑州自然历史博物馆馆长,疑似弃养宠物,说中国没有扬子鳄鳗鱼,都是从美国引进的观赏鱼。湖里的“大怪物”很可能是一只流浪宠物。因为鳄鳗吃得多,长得快,用不了多久就能长到一米多。有的饲养主觉得养不起,就选择野外放生,说放生其实就是抛弃。
擅自放生或丢弃外来物种,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有关专家希望广大群众不要未经批准引进、放生或丢弃外来物种。提醒广大群众,未经批准放生或丢弃外来物种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农业农村部要求禁止放流或遗弃包括黄鳝在内的主要外来物种。
记者还注意到,青岛海洋馆曾推出专题详细介绍这一外来物种。3000万人看“抽湖抓怪鱼”,不应该只是看热闹,放一条“怪鱼”。有些人可能认为这是一件小事,甚至是一件好事。众所周知,一些外来物种一方面高度适应新的生长环境,另一方面在新的环境中又没有天敌,容易疯狂繁殖,进而挤压和剥夺其他本地物种的生存空和生存机会,造成灾难性的生态后果。“怪鱼”鳄鳗就是这样一种外来入侵物种。为了消除生态系统可能面临的严重灾害,汝州有多难?云禅湖最有可能藏鳄鱼鳗鱼的地方有七八米深,在一个U型管道里,光线差,氧气不足,淤泥,水草等。,围捕工作面临很大困难。为此,当地政府不得不花一个月的时间排干云禅湖,以防下雨。而且汝州不是唯一遇到这个棘手问题的地方。据介绍,早在2019年2月,广州白云湖西湖就发现了鳄鳗。经过当地4天的奋战和4万余条鱼的排查,终于发现了两条扬子鳄鳗鱼,消除了生态隐患。毕竟,代价高昂的“亡羊补牢”是不得不做的无奈之举。显然,更重要、更积极的做法是绑好栅栏,防止“死羊”的出现。试想,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这一次云产湖被抽干,下一次呢?再排一遍?禅湖还是个小湖。如果在大型湖泊,如洞庭湖、太湖、西湖,甚至长江、黄河中发现了鳄鳗怎么办?这种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权威调查结果显示,历年来,我国广东、广西、福建、河南、四川、江苏等省均有扬子鳄的野生分布记录。不仅仅是鳄鱼鳗鱼是危险的。据专家介绍,中国已发现660多种入侵生物,其中许多可能造成生态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物种安全知识和法律进行宣传、普及和推广。汝州云禅湖围捕“水中怪鱼”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视频直播吸引了3000多万人在线观看。这是一个很好的普及物种安全知识和普法的机会。我国《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放流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放流、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捉、取回放流、丢弃的外来物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居民或消费者来说,如果饲养了外来物种,但确实无力饲养或不愿饲养,应送有关部门处理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允许随意放生或丢弃在野外。从源头入手,加强从引种到贸易的监管,帮助更多的人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得到警示,知道外来物种可能造成的巨大危害和违反相关法律的严重法律后果,从而自觉遵守法律,自觉承担保护物种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物种安全的生态环境,更好地杜绝“排湖围鱼”这种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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