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庸写的众多作品中,鹿山公爵可以算是最高峰了。金庸的武侠作品不断在荧幕和舞台上展现,产生了各种版本的影视作品、动漫、游戏。但以鹿山公爵为噱头的公司,已经侵害或可能侵害鹿山公爵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今天要介绍的商标故事,和鹿山公爵有关。
2002年,金庸在《鹿山公爵》中与民和公司签订了版权许可协议,约定该公司享有相关权利。



2018年,何明公司发现东莞市鹿鼎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申请了“鹿鼎记”商标。何明社认为,鹿鼎记公司的注册商标完全抄袭了鹿山公爵作品的名称,损害了金庸先生对其优秀作品的预商业化权利。因此,何明公司于同年11月向商标局申请宣告鹿鼎记公司的几个“鹿鼎记”商标无效。
企业APP资料显示,鹿鼎记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餐饮服务管理,生产加工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进出口货物。
因“鹿鼎记”商标的注册损害了何明公司著名作品的在先权益,国家专利局裁定涉案商标无效。鹿鼎记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