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马扎子起诉威海马扎子,理由是对方侵犯了马扎子的注册商标权。有网友就此评论:明天我也去登记板凳...
近日,青岛麻扎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麻扎子老火锅店等商标侵权纠纷案一审文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原告青岛马扎子公司主张取得了马扎烤和马扎商标的通用许可使用权。
被告威海麻扎子火锅店未经许可,在其“麻扎子火锅”店铺、某集团、某点评中使用“麻扎子”字样,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威海麻扎子火锅店辩称,麻扎子是很多地区常见的座位,并不是原告的原话。其老北京铜锅涮肉与原告经营的烧烤在经营范围、装修风格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会引起公众混淆,不会侵犯涉案商标权。
原被告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争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麻扎子老火锅”、“麻扎子”等字样,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使用“麻扎子”标识和“麻扎子老火锅”字样属于商标使用;被告火锅店提供的餐饮服务构成与涉案商标核准的服务相同的服务。
此外,法院还认为,被告因麻扎子被安排在店内而将麻扎子火锅称为“麻扎子火锅”的说法没有根据。

经查询,原告公司法人常某某于2016年至2020年间,在餐饮类申请注册了多个“麻扎子烧烤”、“麻扎子”商标。目前很多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他授权的公司进行了商标维权。
有意思的是,被告火锅店老板张也申请注册了麻扎子、麻扎子火锅的商标,并指定在食堂使用;酒店;餐馆等43项服务上,该商标尚未核准注册。
企业调查信息显示,青岛马扎子公司在全国多地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被告企业均因冠名马扎被起诉。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某马扎子烧烤店被诉侵权,法院判赔1.2万元;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一家马扎子烧烤店也因使用“马扎子烧烤”字样被判赔偿1.6万元。
对此,青岛马扎子公司回应称,我们是烧烤,商标保护是我们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没有受到负面影响就随便用。商标就是商标,没有争议。

企业申请“板凳”“桌子”这种无处不在的家居用品的商标是否合理?
《商标法》规定:“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标记以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记,不得注册为商标。”
也就是说,“桌子”和“板凳”如果能够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起到标识商品/服务来源的作用,也可以注册为商标。
检索中国商标网发现,目前与“板凳”相关的商标有298个;67个与“表”相关的商标;“椅子”的相关商标有127个。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桌子”、“板凳”成功注册为商标,权利人也要注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不能妨碍他人正当使用。还要防范商标被他人质疑、撤销、作废等风险。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