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兰州晨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全面实施中国特色新型学徒制企业培训,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从而保证企业技能岗位的所有新员工都有机会接受高质量的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企业技能岗位的所有员工都有机会接受转岗储备技能培训,从而达到“的目标。 预计到2023年,将培训1.5万名新企业学徒。
本次培训工作的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主要包括: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聘和转岗技能岗位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企业可探索将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术工人、企业毕业年度与企业签订1年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技工院校学生纳入企业新学徒;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训对象。学徒制培训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培训与考核“双结合”,企业培训基地与学院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与学院导师“双导师”。大型企业可以依托自己的企业培训中心,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的培训。鼓励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可以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
学徒制培训面向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期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可结合实际需要、学徒职业发展、提升技能意愿,通过举办培训班、强化班,采取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一课一方案”开展学徒制培训。学制和课程学分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协商,在培养计划中明确,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评定。中小企业培训师少的,由当地工商联及其所属商会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集中一批中小企业人员与培训机构合作,根据培训职业开展培训。鼓励企业建立“学徒-优秀员工-高技能人才”的新型学徒制培训梯度计划,实现以岗位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培养目标的整体学习。
根据方案规定,年度培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100学时,顶岗实习不少于200学时。学徒完成规定学分的,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颁发培训证书,有资质的鉴定或评估机构进行技能评价,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账户资金或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在5000元以上,补贴年限按实际培训年限计算。
据悉,学徒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企业应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政府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给予补贴。承担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学徒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学徒的在职培训、业务培训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同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发挥中华技能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劳模、大国工匠等技能人才优势,充分利用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培养阵地,鼓励“名师带徒”、“师徒结对”,激发师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设立学徒奖学金和学徒津贴。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