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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杨鹤庆介绍立法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杨鹤庆介绍,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2次委员长会议的初步安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将于8月30日至9月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发布会上,针对近年来“野猪伤人、动物逃出动物园、买卖鹦鹉”等问题,杨鹤庆表示,这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社会关注的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对于野猪伤人毁物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保护设施等措施,防控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将野猪等危害严重的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杨鹤庆说,对于动物逃出动物园的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因野生动物伤害或者逃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实践中随意放生野生动物的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要求,在2015年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特别规定的基础上,授权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制定放生野生动物的具体管理办法。
对于买卖鹦鹉的问题,杨鹤庆表示,这其实是一个如何更好地管理外来物种的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列入有关国际公约的野生动物,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本法修改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全部。这也是此次修正案做出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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