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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法院:雨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何某海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一案

网友发布 2022-09-03 15:09 · 头闻号竞价入门

7月7日,雨湖区人民法院在湘潭看守所开庭审理何某海等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何某海、唐某等人利用何某海等人在楠竹山地区的职权和恶名,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承揽江南医院多个项目,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2016年上半年,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工矿棚户区江南六村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被告人何某海、唐得知消息后,欲通过挂靠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工程,但该工程有限公司已决定与被害人李合作参与投标但未果。被告人何某海多次邀请被告人唐某、谭某与李某芹见面,并要求李某芹不要投标该工程。被拒绝后,他提出李某芹中标后配合工程,并用语言威胁、恐吓李某芹。由于李某琴长期居住在楠竹山地区,知道何某海及其团伙成员的犯罪记录,不敢得罪。被迫同意其要求,并按照何某海和唐某的要求签订了合作协议,后唐某又将10万余元转给李某芹用于投标工程。2016年4月,李某琴中标后,被告人要求李某琴退出工程,或者何某海、唐不参与工程建设,但要从工程中获得利润200万元。李某琴迫于何某海等人在楠竹山地区的权势和恶名,最终被迫答应赔偿160万元。何某海当即让李某芹写下一张160万元的欠条。后被告人何某海纠集被告人唐某、谭某多次到被害人李公司办公室索要钱财。李被迫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分5次向唐某提供的账户转账,共计160万元。事后,何某海分得60万元左右,唐将其余部分据为己有。

2012年以来,被告人何某海伙同被告人唐某、谭某等人,经常聚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湘潭市楠竹山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违法作恶,欺行霸市,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把控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正确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由于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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