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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网友发布 2022-08-05 17:48 · 头闻号创业经验

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五年内,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省级单位“黑龙江人才周”可引进人才,不设考试比例限制...生活日报记者从我省人社部门了解到,与人才、人事有关,我省有这些优惠政策。

专业人员离岗创业,五年内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经批准离岗创业的技术人员,自批准离岗之日起5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未到期的聘用期,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离岗前享有与本单位其他在职人员同等的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职务晋升的权利。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通过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业、选派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人才周”可以引进人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参加人才周活动的各省直单位招聘对象应为该校应届毕业生。招收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考试开考比例不限,同时可采取直接面试或考核的方式。

落实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定政策。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档案由我省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提交评审委员会的渠道参加评审。

人事档案不由我省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报名、相应人社部门审核、提交评审委员会的渠道参加评审。

人才年租金财政补贴。

对在我省工作且暂时无房的人才,根据不同情况和人才层次,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

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分为创业和创业两种。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

对科技成果完成和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其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也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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