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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网友发布 2022-08-05 13:22 · 头闻号创业经验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主席台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1月19日下午3: 00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司法部副部长刘英、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察局局长赵振华、市场监管总局注册局局长陈野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证明事项和营业执照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务院政策吹风会。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证明事项和营业执照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是大家非常关心的,和大家有非常高的关联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司法部副部长刘英先生为大家做一个介绍,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日发布会的还有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局局长陈晔。首先有请刘部长做介绍。

司法部副部长刘英

刘颖:

记者朋友们,下午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证明事项和营业执照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天,我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陈晔同志、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察局的赵振华同志一起,介绍一下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大力简政放权,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和认证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韩正、王勇、肖捷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批示。

全面推行涉企证明事项和营业执照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有利于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统筹“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13个省份和国务院5个部门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试点工作。2015年,经国务院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等地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这些改革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司法部会同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证明事项和营业执照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指导意见》,10月27日正式印发。

《指导意见》主要有三项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规定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以行政机关告知明确、企业和群众诚信承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的治理模式 个人责任和信用监管,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规定了七项工作措施:

第一,是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和以部门为主体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国务院其他部门要确定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

二是明确实施告知承诺制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事项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审计和改革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是确定告知承诺制度的适用对象。如果申请人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作出了虚假承诺,在信用修复之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此外,还规定了规范告知承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强信贷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等工作流程。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行通报承诺制的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度的学习培训,加强工作宣传。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督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

我先介绍这些内容,然后欢迎大家提问。谢谢你。

胡凯红:

谢谢刘英副部长。现在开始提问。

凤凰卫视记者:

请问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范围是如何确定的?谢谢你。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局局长陈晔

叶晨:

谢谢你的提问。各位下午好。刚才刘英副部长已经就企业营业执照告知事项的承办范围做了简要介绍。我想就有关情况再做一个补充。

首先,《指导意见》和相关文件中有两种决定形式。第一种决定是根据《指导意见》设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即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哪些实行告知承诺制。国务院审改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即在地方一级设定的,以及实现告知承诺制的,由设区的省或者市人民政府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这种方式是主要的决定方式。

第二,去年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的范围内,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自贸试验区以外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也可以决定对涉及企业的营业执照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措施。这意味着,只要不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相抵触,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对中央层面设定的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央广经济之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我们看到《指导意见》包括两个方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这两个方面有什么区别?谢谢你。

叶晨:

首先,与企业相关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和营业执照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其出发点是企业和群众通过行政机关自愿承诺、诚信守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但是,两者也有一些不同。我理解主要应该有两个区别:一是应用场景不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主要适用于企业和群众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的情况。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适用于企业为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活动向行政机关申请许可的情形。第二,处事方式不同。证明事项属于告知承诺制的,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应当证明的内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行政机关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实际上是用告知承诺书代替了原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申请许可所需条件,申请人作出承诺后仍需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但行政机关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需要当场作出许可决定。事实上,通过告知承诺,大大简化了审批手续,实现了快证快照。谢谢你。

胡凯红:

简报到此结束。谢谢刘英副部长和两位主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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