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根据使用性质和要求进行的房屋建设和销售活动,包括从规划选址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由征地拆迁、规划设计、三通一平、房屋建设、预售、竣工验收、入住等环节组成。

房地产开发报建:是指房地产开发按照政府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各阶段相关手续,最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过程。包括取得项目前期批复、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重要政府批文。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流程的特点
1.房地产开发涉及一个很长的产业链。在开发过程中,需要与行业主管部门、规划设计院、材料供应商、工程承包商、销售代理商等众多外部机构进行协调。因此,一个顺畅的内部运作流程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2.由于房地产开发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流程的效率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尤为重要。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的不断发展,健全有效的流程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在房地产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和多项目运营的管理中尤为突出。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阶段范围
包括具体项目决策阶段、土地申请阶段、初步设计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预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售后服务阶段。
四。施工申请流程

1.土地申请阶段
1)财政部门提供土地招标、拍卖、拍卖的投标保证金。
2)开发中心提供该地块相关资料手续,向该地块管辖的规划部门申请用地。政府部门审批后,获得政府会议纪要。
3)根据政府会议纪要到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到国土部门核实土地权属,出具用地初步批复。
5)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到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核准并出具项目核准书。

6)发展中心选择环评单位;环评单位提供项目环评报告,发展中心到环评部门办理环保审批,取得环保审查意见。
7)设计管理部/总工办提供项目规划指标计划,开发中心到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计划和用地规划指标手续,领取用地计划方案和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8)开发中心凭用地计划到国土部门办理宗地图、土地红线设置、土地界线丈量等手续,并分别取得国土部门出具的宗地图和土地界线丈量报告。
9)人事行政部门提供营业执照和企业身份证复印件,发展中心向国土部门申请建房。土地部门同意后,财政部门根据土地部门出具的《缴纳土地价款通知书》缴纳土地价款,开发中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手续。
10)开发中心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材料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财政部门配合支付初始登记公告费,开发中心领取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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