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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完善对策

网友发布 2023-07-16 07:59 · 头闻号公司管理

1.培育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产品流通主体。作为农产品流通主体,无论是生产领域的农户,还是流通领域的经营户,或者是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组织,他们走向完善和成熟的标志就是规模化、组织化和一体化。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创新应从营销主体创新开始,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改变过去营销主体单一的局面,通过多种方式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以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增强营销能力和农产品竞争力,从而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1)应该着力培养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壮大可以和原有流通主体实现资源互补,提高流通效率。

(2)可以引导农民组成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农户共同开拓市场。这样有利于农户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统一技术服务、生产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并增强抗风险能力和营销能力。

(3)应建立专业协会等辅助商,通过为农户提供物资供应、加工、贮藏、产品运销及辅助信息等服务,增强其参与市场活动的地位和能力,提高其营销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与工业品营销相比,批发市场在农产品营销中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它是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中介。其原因在于,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具有“小规模、大群体”的特点。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参与的个体组织众多,但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这就需要借助批发市场把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联结起来,达到广泛、快速、有效分销的目的。

(1)市场运作应该向企业化方向发展。今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资建设、管理均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使产权明晰,管理科学。

(2)要完善市场设施,丰富服务功能。发达国家规范化的现代批发市场大都具有各种综合服务功能,如物资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发布等。而我国批发市场的服务非常落后,要改变这种服务功能单一的局面,一方面要不断完善配套功能,建立具有储存、保鲜、质量检测等功能的设施。另~方面要加强市场信息化建设。

3.建立农产品超市连锁经营。长期以来,农贸市场一直是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最为重要的销售终端。这种传统的零售终端存在诸多问题,如质量难以保证、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农副产品的消费安全和购买便利。特别是农产品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农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对农产品质量、分级、包装、运输等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积极推进农产品的超市经营和连锁经营,以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超市、连锁店取代传统的农贸市场。

超市和连锁店相比传统农贸市场有以下优点:

①作为零售企业的农产品超市尤其是大型超市,他们直接与消费者接触,有专业的营销人员,能直接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变动。因此可以对农业生产起引导作用。同时,进入超市的农产品要符合国家的一些标准,这样也有利于对农产品质量的全面监控。另外超市可以将农产品按不同的等级分类定价,不仅满足了顾客多样化需求,也促进了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产品包装业的发展。

②大型连锁超市对商品具有大量采购、均衡供应、常年销售的显著特点。农产品超市的发展壮大必将使更多分散的农民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组织起来,使得农产品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能够合理调整,组织化程度也将大大提高。

③超市可以为顾客提供其他农产品营销渠道无法比拟的购物环境。超市的农产品会比其他渠道的农产品更注重品质,超市舒适的购物环境和统一的定价也可以让顾客避免在传统的农贸市场忍受“脏、乱、差”和“乱要价、哄抬价”,超市还可以实现~站式购全。

4.推进农产品交易方式的创新。在我国农产品交易中占主导地位的现货交易方式,存在着价格信息不公开等缺陷,积极探索新的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已经势在必行。拍卖交易是国际上规范的批发市场普遍运用的交易方式。由于拍卖交易采取强制拍卖的做法,即绝大多数农产品都要进入拍卖市场,不允许场外交易。并且,交易的主体在进入市场时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这些规定的实施可减少传统现货交易中的“暗箱”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欺诈行为,使交易更公正合理,有效保证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新型的网上电子商务贸易为传统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与传统农业贸易相比,农产品网络营销具有交易虚拟化、成本低、效率高、透明化等特点。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农产品营销,能有效避免传统农产品营销渠道的诸多缺陷,有效解决时空上的矛盾,充分发挥营销渠道的地点和时间效用,克服农产品易腐、储藏周期短、损耗大等自身特点所引起的流通问题。同时,由于信息获取成本较低,也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化解交易风险。

5.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套系统。针对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链条长、流通效率低的状况,应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提高营销渠道效率。把传统的物流途径即商品必须经由制造、批发、仓储、销售等诸多环节的多层次复杂流程到达消费者手中,简化为由生产者经配送中心到达零售终端。

如何完善物流配套体系:一是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建立一个以批发市场为枢纽,以具备一定组织化程度的农产品经营者为主体,以规范化的集贸市场和超市为末端的较为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二是大力发展以物流配送为枢纽,以连锁公司为经营主体,以超市为末端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并取代批发市场体系。

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是一种必然趋势。但鉴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在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其库存管理、运输、确定配送半径、绿色物流等问题,只有妥善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使农产品流通渠道更为畅通。

6.品牌提升策略。农产品实施品牌策略是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惟一选择和出路。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策略,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积极参与农副产品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农产品品牌营销要从品牌的定位入手,通过塑造品牌形象和品牌个性,实现差异化的品牌竞争优势,通过品牌的传播与维护,建立品牌认同与消费者忠诚,在适当时机利用成功的品牌进行延伸与扩展,使品牌价值不断增值。在品牌的建设中应注意以下策略的应用。

(1)着眼重点区域市场、打造样板市场、实施精细化营销。针对我国的农产品行业特点,我们建议着眼重点区域市场、打造样板市场、实施精细化营销。可以通过对消费人群的调查定位,针对竞争品牌制定有效的竞争策略,明确产品的卖点和品牌个性,并通过对产品线的梳理,综合运用广告、包装、活动推广等手段,为产品树立起一个富有个性的品牌形象。同时,精细化营销更明晰了行业标准、发展规划、品牌阶段目标等涉及长远发展的问题。这样,品牌营销的点就串联成了巨大的市场推广线。

(2)农产品品牌营销要把握“差异化”的产品策略。在营销学中,有一个著名的“独特销售主题”的理论,这个理论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寻找到与竞争对手有差异化的独特卖点。

(3)农产品品牌营销的策略要有创新性。农产品品牌营销的策略要有创新性,是指营销策略不必拘泥于传统的模式,可以结合市场的状况,充分挖掘产品的特性,提出有创见的营销策略。消费者购买商品有着求名的动机,因此要适应消费者求名动机的心理,不断地提升品牌。所谓品牌提升策略,就是改善和提高影响品牌的各项要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策略。提升品牌,既要求量,更要求质,求量即不断地扩大知名度;求质即不断地提高美誉度。提升品牌的途径,靠的是产品内在的质量和功效,让消费者用口碑传播品牌。

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几个关键环节 农产品品牌建设内容

农产品注册商标:

一、农产品注册商标途径

1、以个人的形式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

2、委托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通过后者申请注册省时省力,且成功率更高,因此也是大多数注册需求人的选择。

二、农产品注册商标流程

1、提交法律文件

①、以公司名义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及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要签字,个体户执照要盖章。

②、商标注册申请书(个人及个体户名义申请的,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

③、确定的商标字样或图样(电子版JPG格式)。

④、代理委托书经个人或企业签字。

⑤、对商品的类别和服务进行确认。

2、受理通知书

在保健品商标注册申请上报商标局后,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后,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费用是否交齐,如无意外,1个星期左右会有受理通知书。

进入实质审核需要约10-12个月左右的时间。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注册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审核顺利通过,则申请程序将进入初审公告阶段。

4、初审公告的异议期

初审公告后有三个月时间可以提出不同观点,这世间段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则进入核准阶段。

注册商标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经形式审查后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一个月后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5、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如果是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申请人地址寄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如果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1年半内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可以向商标局进行商标申请后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须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进行商标申请后免费查询。

7、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8、申请人如需进行商标查询,可在申请前到商标注册大厅的查询窗口办理。查询所提供的在先权利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

9、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迟延费。

由于农产品品牌能够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扩大销售量,增加农民收入,因此,日益受到农民朋友的重视。但在走访中也发现,普遍存在认识模糊、一哄而上的现象。品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精心的培育、塑造,才能使品牌开发走向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良性发展轨道。但由于受教育水平和认识能力的限制,需要给农民朋友简洁明了的指导。

 

 1提高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扩大品牌产品市场规模

 

 品牌注册只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开始,农产品品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品牌的注册、宣传、管理及保护,要耗费相当大的人财物力,付出高昂的成本,我国某些工业品品牌一年的广告费就是数亿元。农产品新品牌较多,品牌建设中又缺乏管理经验,因此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风险一点也不比工业品低。提高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可以充分利用品牌的溢出效应,降低品牌建设成本,减少风险,获得规模效益。因此,可以说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组织化是农产品品牌化的前提,没有产业化就没有品牌化。

 要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必须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实施企业、基地、农户三结合的运行机制,作为品牌战略的组织依托,解决目前的生产规模小、农产品品质差别小、营销方式落后等问题。在生产方面建立农民生产协会、专业性生产合作组织,内部实行不同程度的企业化管理与经营,应组织农民走专业化道路,以特色农业为龙头,聚集众多分散生产单元,走规模化、标准化道路。在市场方面建立有特点的品牌产品产地市场,集中销售当地的名优农产品,同时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开拓新的业务关系,促进农产品的大流通。在营销方面,将品牌与产品的包装、标签和企业的视觉形象相结合,提高其品牌形象,运用多种促销手段,扩大影响范围,提高公众对名牌优秀企业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并与客户建立良好和稳固的关系。[1]

 

 2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确保农产品质量

 

 消费者之所以花高价买品牌农产品,是因为品牌产品质量有保障,营养价值高,消费起来安全可靠,所以,农产品的品质是锻造名牌的基础。农产品的品质因生产地区和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操作规程的不同而相异。要提高产品品质,就要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使生产过程规范化、系统化,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2]

 在欧美和日本这样农业高度现代化的国家,农业生产都是以高度的标准化为基础的。日本的农产品从播种到收获、加工整理、包装上市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如农民种西瓜,用什么品种、何时下种、何时施肥、施多少肥、何时采摘,都有严格的规定。正由于标准化水平高,日本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极强,价格很高,一般相当于我国同类产品价格的10倍左右。可见,按标准进行农业生产,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农产品品质使之成长为名牌的技术基础。因此建议各地制定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为标准化生产提供科学技术保障,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许可和认证工作,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3重视品牌农产品的认证工作,提升品牌价值

 

 认证是培育农业品牌的重要手段,是树立农业品牌和打造农业精品的重要措施。通过认证活动,可以进而提升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等级。更重要的是,认证是对农产品质量的官方肯定,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公信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可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承认。大量的实践证明,实施农产品认证是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的重要途径。

 有关部门应组织协调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的协调工作。认证体系可参照现行绿色食品的评价和认证模式来建立,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模式化标准对各类农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评价、认证,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农产品许可使用专门标志,确立其优质名牌农产品的身份。为配合农产品质量评价认证体系

 的建立,要逐步取消各种形式的农产质量评比工作,杜绝以盈利为目的的虚假质量评比活动。[3]

 

 4做好品牌产品的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注册商标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也是农产品品牌化的基本要求。在我国,传统农产品一般无注册商标,最多只标明产地而已,使得许多优质产品与一般产品混杂,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产品价格、品质等无形资产价值大大受损,不利于优质农产品扩大生产经营,优质产品经营者的利益也未得到保护。我国许多传统优质农产品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背景,选择商标时要充分挖掘产品的文化内涵。对于科技含量高的现代优质产品,应在商标中体现其科技特征,树立农产品的新形象。[4]一些名特产品的生产地区和企业需要提高对商标和品牌重要性的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占领市场,必须树立“品牌经营、商标先行”的意识。同时要注意整合品牌资源,避免“一品多牌”。在同一个地区,不同的企业生产同种产品都有自己的品牌,品牌杂多,一品多牌是当前我国农产品品牌经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它阻碍了品牌的做大做强,分散了拳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不利于商标的保护和维权。

 由于名优农产品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因此,地理标志与商标同样重要。地理标志不仅是产地识别标志,更是产品质优证明,由于其有普遍的社会影响和公信力,因此附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它可以起到有效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化组织能力,促进和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提高农民收入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国很多农产品在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销售量大幅度增加,价格更是翻了几番,比如“绍兴黄酒”、“安溪铁观音”、“信阳毛尖”、“六安瓜片”等等。因此,农产品品牌采取“地理标志+商标”双重注册、双重保护,更有利于品牌做大作强。[5]

 农产品品牌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一方面需要大力扶持、积极鼓励,另一方面也需要科学的指导,遵循品牌建设规律,方能保持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段进朋,党亚峰.我国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中问题分析[J].商业时代,2007.6(34-35).

 [2] 程小美,袁新怀.以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J].现代农业科技,2007.20(229-230).

 [3] 姚铁菊.河南省农业品牌现状与发展对策[J].河南农业,2006.10(39).

 [4] 周丽永,林锐,肖艳.农产品品牌化及其策略探讨[J].农村经济,2006.7(19-20).

 [5] 李华,王照科.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本质区别[J].世界农业,2006.1(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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