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除了像主板一样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外,还特别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股票上市前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所作出的承诺的,交易所将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处分。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证监会、深交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等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宣告证监会创业板改革和注册制试点开始。
扩展资料:
证监会透露,这次改革将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在科创板的基础上,扩大注册制试点,为存量板块推行注册制积累经验;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包容性,突出板块特色。纵观改革方案,改革将把握“一条主线”和“三个统筹”。“一条主线”,即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百度百科-创业板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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