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职对象停职对象主要是企业富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要求在我省城乡创办。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开发性企业兴办的,也可以停职。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
???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合同由双方协商,其内容应包括停职期间(3年以下)、停职期间工资和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的处理、工作年数的计算和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未经批准擅自退休的,单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工,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按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动计件字[1992]第161号)办理,如原单位合并到其他单位或拆迁,按合并后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省劳动局劳动计件字
???(92)第161号文件规定办理。
???3、关于停职期间问题的处理
???1、工资待遇问题:停职期间停职期间停职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助金(包括本人的标准工资作为文件工资保留。
???2、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问题:员工停职期间,不享受原公司的各种福利待遇、劳动保险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作年数的计算问题:员工在停职期间,必须每月向原公司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作年数,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作年数。其缴纳金额(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在员工停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以上,员工停职期间或期满后返回原公司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公司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如果发生正常或事故伤亡事故,一律不是工人处理的。其抚恤金由原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
???5、员工要求在停职合同期满后继续停职的,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公司申请,批准后继续停职合同的合同期满后,如果没有办理更新手续,15天内不返回原公司的,原公司可以除名。
???6、员工在停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如果被判有罪,原公司可以退休或解雇。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法律主观:
一、挂职或参与合作可得开发收益意见提出,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人社部明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二、取得成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同时,意见提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三、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于离岗创新创业的,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还能回来吗?回来还有岗位吗?对此,意见明确,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同时,意见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四、可设创新岗位实行弹性工作时间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同时,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停薪留职的相关政策对企业用人单位以及相关的希望留职去创新创业深造的技术人员在职员工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家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也有在鼓励人们去积极创新创业发展,了解停薪留职政策对大家的帮助很大。
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3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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