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装修的,物业费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照常收取。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与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起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1、刚拿房未装修入住,1年内可交50%的物业费,1年后不管居住与否,均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2、不打算装修直接入户的空置房,可缴纳70%的物业费。
3、房子装修好,未入住,需要交纳100%的物业费,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开发商交房不准时或房子已交房,但开发商未卖出,物业费由建设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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