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抵扣勾选:1、首先登录到企业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2、选择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勾选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3、选择开票日期后,点击查询查询到发票信息后,勾选提交弹出勾选认证信息。4、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成功将出现提示。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也就是可以直接保存电子档报销入账归档;如果以纸质打印件归档的,应当同时保存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个人的增值税发票抬头不写姓名,那这个发票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信息不完整,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只有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一提到可作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很多纳税人往往只想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还有很多票据凭证是可以来抵扣增值税的。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需要注意: 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能填写一辆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栏,销售方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填写。如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如消费者为个人则应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号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 道路、桥、闸通行费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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