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者维权的路径和方式如下:
1、网站平台投诉。消费者可向网站处理纠纷的部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
2、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网购产生纠纷的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4、向快递公司投诉。在网购时,若是在寄送环节出了问题,可向快递公司投诉。
5、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消费者拨打热线后,受理员会将投诉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办理后会回复消费者。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信息和咨询服务。为了帮助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商品,各地消费者协会以刊物或设立咨询站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工商、技监、卫生、标准、计量、物价等行政部门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时,消费者协会有义务参与。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在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的问题,消费者协会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有关事项,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尽快解决。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这是消费者协会一项最重要的职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消费者的投诉往往涉及到一些技术性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事项,分清责任,消费者协会有权提请有关技术鉴定部门予以鉴定。有关鉴定部门有义务尽快做出鉴定,并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消费者与经营者相对而言属于弱者,所以有必要得到社会组织、团体的支持。如消费者的权益在受到侵害后,如投诉、申诉、调解等方法均不能如愿,消费者协会作为社会团体,按我国民诉法的有关原则,支持消费者诉讼,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和批评。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是指新闻舆论,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揭露和批评那些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单位,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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