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临安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告
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临政发[2008]236号)及省、杭州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5名,其中,锦城街道、玲珑街道各2名,青山湖街道、锦南街道、板桥乡、高虹镇、横畈镇、太湖源镇、於潜镇、太阳镇、昌化镇、龙岗镇、临安经济开发区各1名。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临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临安市户籍社会人员;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语言表达和书写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09年7月4日(星期六)8:30—15:00。
2、报名地点
浙江林学院(衣锦校区)教学大楼一楼。
3、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临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内容、范围详见报名当日有关公告。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的60%,加上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总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体检、考核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所属乡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临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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