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
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
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
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违反相关规定的,没有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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