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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怎么样?

网友发布 2023-05-28 08:50 · 头闻号竞价资讯

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是2018-01-17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涝区住宅楼1单元5层。

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30521MA1AY4N6XR,企业法人汪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物质发电、热力生产与销售、电气安装,生物质、草木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企业管理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电气设备销售,化肥制造、销售,生物质合成材料制造、销售,生物质压块加工、销售,生物质颗粒加工、销售。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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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集贤镇金凤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集贤北大荒湘粮粮食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12-06-27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太平粮库院内。

集贤北大荒湘粮粮食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30521598219567P,企业法人王川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集贤北大荒湘粮粮食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收购:水稻、玉米、大豆、杂粮;谷物种植;粮食仓储;销售:粮食、饲料、蔬菜、鲜果品(未加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粮食烘干;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租赁。在黑龙江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80618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745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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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根据《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

第十一条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征收土地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标准补偿;

(二)征收林地按《陕西省征用占用林地及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

(三)被征收土地上零星树木参照《陕西省征用占用林地及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

(四)被征收农用地上用于农业生产的附着物按重置价扣除折旧适当补偿;被征收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根据用途、结构、使用年限等因素划分类别、等级,确定补偿单价;

(五)被征收土地上的坟墓,按新旧程度不同给予80—300元迁移费,限期迁移;逾期按无主坟处理。

增加安置补助费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

第十四条被征收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征地公告发布后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抢种的农作物、树木等,不予补偿。

第十五条征收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需要统一安置人员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征地补偿费可以分期支付。

有计划地推广征收土地补偿费由一次性补偿向分次补偿过渡的试点。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收取、管理、使用情况,由财政、审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参考资料: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

参考资料:

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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