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站长动态首页 网站导航

刘鑫到底有没有罪

网友发布 2023-04-12 14:55 · 头闻号竞价资讯

刘鑫到底有没有罪?这是我了解事实经过后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

我的结论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此处不考虑本案由日本法院管辖)刘鑫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刘鑫没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所以刘鑫威胁江母说再不撤回文章就停止协助警察的言论大可忽略不计。那么刘鑫有没有罪呢?

其实这个问题无需赘言,无论从四要件、三阶层还是二阶层说,刘鑫都没有罪。引起网络上大面积轰炸的原因之一是,刘鑫在江歌被杀害的当下,选择了关门。那么刘鑫关门的举动,有没有错。

这应该就是一个道德与法律的问题。

从道德层面上来说,刘鑫是有错的。

但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刘鑫是没有错的,这大概也是引发网友大规模谩骂法律无能的原因。

很多时候,人们诉诸法律并不是因为信仰法律的绝对公正,而是寄希望于法律能维护自己所谓的公正。

很多未学法的朋友在跟我讨论公正的时候,都带着很强的主观因素。甚至碰见过一个出租车司机,一路上都在吐槽法律沦为有钱人的工具,律师就是金钱的奴隶。对于这种观念,说实话,我连反驳都懒得。这根本就是一个定位错误的问题。

法律扮演的是一个公正者的角色,那么什么是公正。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超过三年产生时效抗辩。杀人偿命理所应当,但众所周知的辛普森案适用非法证据排除,就算自认也因为“孤证不能定罪”。那么这些不符合大众“道德标准”的案件就是不公正的么。就像我常用的反驳——如果你是辛普森呢?

公正不是单方的,天平有两端。

我们在谈论公正的时候,就该用中立的态度,在谈论法律的时候,也该以所谓“理性第三人”的角色。你所谓的公正,是否是大众肯定的公正,是否是天平另一端也认可的公正。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重点不是道德,是“最低限度”。不道德不代表违法,我想,这是很多人需要明确的观点。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说,刘鑫是不道德的,但是刘鑫没有罪。

其次我想说的,是网络审判问题。或者说,是舆论问题。

想起一部经典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女主什么也没有做,就因为旁人的妒忌而落得凄惨的下场。这当然不公平。可是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每一个人都认为贱人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为什么?因为他们对自己据以推理的事实坚信不移,就像人们对待“李刚”、对待“彭宇”。

舆论不是法律,却有比法律更可怕的强制力。

举个例子来说,前几年甚嚣尘上的“优衣库”事件。据传女主在经人肉后不堪舆论压力跳楼(未经查证)。撇开道德因素不谈,女主甚至连《治安管理条例》都没有违反(传播视频的为其前男友),最终招致死亡的后果。

这么说把,街上遇到个露阴癖,你会冲上去把人家乱刀砍死吗?

还有就是舆论导向问题。

江歌案件的评论中,除了批判法律无能者,更多的是希望刘鑫“去死”的诅咒,更有甚者寄希望于陈世峰出狱后手刃刘鑫一家,似乎还带点正义凛然的英雄气概,仿佛这样才足以平民愤,大快人心。

说实话,谁也不是圣人。刚听到案件细节的时候有愤怒有情绪证明你是个正常人。可是正如有网友指出,我们是不是,连方向都错了。

据统计,关注此案的网友数量超过十亿,但截至昨日,包括网络签名在内,出面支持死刑请求的不到二十万(未经查证)。且不讨论签名对案件判决的影响大小,为何大多数人将矛头直指作为证人的刘鑫而非犯罪嫌疑人本人。

舆论导向问题。

似乎在大众的观念里,陈世峰本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刘鑫却过的潇洒自在。“坏人”逍遥法外激起群众的凛然正气——既然法律不能惩罚她,那么,就靠我们群众吧。于是,群起而攻之,证人姓谁名啥家住何方都一清二楚,却少有人叫的完整犯罪嫌疑人的全名。没错,就连我自己,也是百度的。

在群情激奋的当下,我们或许更该保持理智。

法治的前提有二:公众的普遍信仰;理性的法律文化。我们的法制一直在进步,那么是否,人民本身,也该进步一些了呢。

附图一张

刘鑫发布会痛哭喊冤,自称没有过错,她为何自始至终都不认错?

刘鑫支持者这次提出了三点质疑,分别是江歌母亲江秋莲女士存在侵犯刘鑫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符合情理,江秋莲女士是否存在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法官与网友的行为,江歌母亲是否存在引导他人对刘鑫及其亲属进行网暴的行为。虽然刘鑫支持者提出了这三点质疑,但在记者招待会中,并没有给出其口中所说的有力证据。

一、手握推翻一切的证据,却不被列为证人

刘鑫这起案件一直备受关注,在二审开庭前,这个自称是刘鑫支持者的女士,走到记者面前,声称自己手里有重要的证据,但是自己却被法院拒绝列为证人,并称自己会在庭审结束之后,和刘鑫一起召开记者招待会,展示自己手中的证据。这个女士随后提出了上面所说的对江秋莲女士的三点质疑,可以说她的这番言论赚足了眼球,虽然很多人都相信江歌妈妈,但还是想看看她口中的证据。

二、扭转案件的重要证据,竟从未存在

因为刘鑫这起案件的社会关注度极大,所以记者招待会直播的时候,关注的网友非常多,参加的记者也非常多。可在这位女士展示之后,记者都发现其展示的证据和这起案件并没有一点关系。关于她此前提到的,江歌妈妈隐瞒了重要信息的质疑,也没有给出相关证据。

三、看似记者招待会,实则个人作秀 

刘鑫支持者的这次记者招待会从本质上来说,是一场个人作秀。首先她拿出的证据与案件毫不相关。其次她拿出的证据不仅在场的记者不买账,就连刘鑫本人都没有听完,选择了中场离开。

刘鑫这起案件的重点并不是所谓的隐私权,而是江歌的生命权。江歌在被杀害之后,其母亲却没有得到女儿舍命相救的好朋友的一句安慰与道歉,悲愤之下,这才将刘鑫起诉到法院。相信一审法院的判决是严谨的,也期待二审的判决结果。

刘鑫在发布会上痛哭喊冤,全过程一直在解释自己没有错。然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自己的错。明明已经犯错,却始终不肯承认错误,主要就有三个原因:一是存在侥幸心理,对是非价值观判断有偏差,一直认为自己没有错;二是自尊心极强,放不下面子,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三是本身就薄情寡义的人,缺乏共情。不能将心比心地理解别人。

一、存在侥幸心理

刘鑫与自己的前男友发生感情纠纷,好友江歌奋不顾身保护好友刘鑫,然而悲剧发生,江歌失血过多死亡,在屋子里的刘鑫侥幸地活了下来。好友的逝去没有让刘鑫半点愧疚,反而认为这就是理所当然朋友该做的,理所当然地自己幸好活着,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没有错,这就是侥幸心理。

二、自尊心极强

刘鑫的感情遭遇中个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但是她的不作为还是失去了江歌,同样她也是加害者。一个人如果犯错了,承认错误是要付出代价的,然而脆弱的自尊心让犯错的人选择否定自己的错误来解决问题。对与错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面子问题,这就是自尊心在作祟。

三、薄情寡义之人

江歌替刘鑫阻挡陈世峰骚扰,最终不幸丧命,刘鑫却对“好友”的离开没有半点愧疚,并且几次回避好友母亲的追问,一直否认自己的错误,并且在逢年过节发一些刺激性语言伤害好友的母亲。天下父母心,江歌的母亲只想为女儿的死寻找真相,还女儿一个公道。就这样简单的事,作为江歌的“好友”刘鑫却没有理解还选择伤害。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希望犯错的人终将受到惩罚。

以上就是关于刘鑫到底有没有罪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反对 0
打赏 0
更多相关文章

评论

0

收藏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