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邢 萌
近年来,A股股票质押市场持续向好,“无股不押”现象大幅改观,市场风险总体可控。
8月8日晚,振江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下降,质押风险进一步降低。
同花顺iF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2311家上市公司累计质押4017亿股股票,占A股总股本的4.94%,同比下降0.72个百分点。其中,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质押比例超80%)为250家,同比减少8.09%。
“一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股票质押业务的监管力度,防范化解股票质押风险,金融机构规范开展业务,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场内外质押风险控制趋于稳定,市场呈现向好态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培杰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记者观察到,今年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呈现出两大显著特点:近八成为中小市值公司(市值低于100亿元),且近八成为去年同期的“熟面孔”。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在250家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中,有197家市值低于100亿元,占比79%;有194家在去年同期上榜高比例质押公司名单,占比78%。
香港国际新经济研究院执行董事付饶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对资金需求较大,但大多难以满足再融资要求,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控股股东通过质押股票融资可以实现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既可以获得资金,也不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对于高比例质押名单中出现“熟面孔”,高培杰表示,一方面,说明这些公司可能本身资金短缺,融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若过度依赖股票质押融资,往往需要不断以“借新还旧”的方式滚动质押,来维持公司资金稳定,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困。
股权质押融资是把“双刃剑”,合理融资能激活上市公司存量资金,满足融资需求,促进经营发展。然而,过高的质押比例往往暗藏控制权转移等风险,在市场下行时会加速释放。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表示,股票质押融资,是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给债权金融机构融资的一种正常行为。对于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股权优先受偿债权,具体方式是债权人有权将该质押股权拍卖、变卖。
高培杰认为,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最大的风险是可能失去控制权。在个股行情下跌时,股票质押可能会引发强制平仓,如果控股股东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补救,有可能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对于如何更好地规范股票质押行为,高培杰建议,首先,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场内外股票质押的行业监管,控制增量、降低存量,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其次,强化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市场化的引导作用,缓解公司融资压力,确保股票质押市场态势稳定,风险整体可控;最后,上市公司应当增强公司治理能力,提升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股票质押风险预警防控能力,避免质押过程中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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