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时哼几首歌放背景音乐是否涉嫌侵权?答案是:有可能。
继原方因在游戏主播PDD直播间唱歌索赔10万元后,7月2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发布《互联网直播使用录音制品收费标准》,明确了泛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使用背景音乐和k歌的收费标准。其中,电商直播间使用背景音乐最高收费为10000元/年/直播间。

“平台和主播分摊使用成本”,收费标准公布后删除。
随着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网络直播中音乐使用的版权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在直播间使用音乐版权如何付费?这要花多少钱?一直缺乏具体的行业标准和参考。据央视新闻报道,音集协在官网公布了网络直播录音试用付费标准。该标准于25日开始试运行。
草案明确了直播使用录音制品的义务主体和付费标准。主体是使用录音的主播和平台。付费标准是平台主导,然后平台和主播分摊使用成本。
收费标准根据直播间类型分为泛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执行不同的付费标准。在泛娱乐直播中,用作k歌+背景音乐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300元/年、83元/季、29元/月;背景音乐简单的直播间:100元/年,26元/季,10元/月;电商音乐直播工作室收费10000元/年,2777元/季,980元/月。
这个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草案显示,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录音制品进行有线、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放的,应当向录音制品制作者支付报酬”。这个收费标准是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综合考虑我国直播行业的收入、不同直播类型对录音制品的依赖等因素定制的。
同时,草案透露,目前正在与互联网平台代表协商支付标准。
然而,7月30日,《新黄河》记者再次登录音著协官网时,却找不到该稿的原文。对此,音著协相关人士表示,草案暂时“不公布”,但标准会继续执行,与平台的协商会继续推进。至于删除原因,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
未来的主播可以“想唱就唱”吗?音乐人能拿到版税吗?
在“人人都可以当主播”的时代,直播间的音乐侵权案件屡见不鲜。
前不久,拥有1923.2万粉丝的游戏主播PDD,因在直播中哼唱《再借天堂五百年》,被著作权人索赔侵权10万元。虽然PDD一再声明“不是为了商业用途,也不是想通过唱歌为自己积累财富”,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公开道歉。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
早在2019年,某音乐版权商业发行平台也起诉短视频创作者“papi酱”旗下的短视频机构“papi Tube”侵权。作为国内首例短视频机构商业音乐侵权案,该案以“papitube”赔偿著作权人及音乐人共计7000元而告终。斗鱼主播提莫峰曾因在直播中翻唱一首歌曲《爱之心》索赔42600元,最终获赔5200元,其中经济损失2000元,合理支出3200元。
面对一次又一次的警告,小红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才艺主播告诉新黄河记者:“以前在直播间翻唱一些经典歌曲,现在不敢唱了,怕收到侵权律师函。”“现在付费标准出台了,可以享受唱歌了吗?个人应该如何与平台分享?外国歌曲能唱吗?”接着,她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官网音著协“作品公示”界面上共展示205749首作品,并标注“因系统维护问题,仅恢复部分曲目,其他正在陆续恢复”。
对于作词人潘老师来说,草案的出台也是一大利好。“最基本的是可以增加一部分版权收入,虽然对于小音乐人来说不多见”。他介绍,虽然法律有赋权,但就音乐人而言,要求网络直播支付版权费是非常困难的。“这种集体管理方式可以大大降低维权成本,进一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也表示,草案的出台对音乐创作者来说是个好消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收入,保护了作品版权;涉及金额对于直播平台来说并不是巨大的压力,主要起到强化平台和主播版权意识的作用。
对于草案的出台,网上主要有“支持者”和“怀疑者”。支持者认为“这是版权意识的又一次提升,早就应该好好管管了”,也有人认为“靠剪辑鬼畜、解说影视剧赚钱的哔哩哔哩也应该整治”;质疑者更关心的是“版权费去哪了?”“音乐人自己能拿多少?”还有人问“刘玉宁在直播间唱自己的歌要付费吗?”……
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和目前的草案进展,7月29日,《新黄河》记者应音著协要求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此前已经与直播平台进行了三次费率谈判,进度一拖再拖。
很多人对音著协并不熟悉。公开资料显示,音乐收藏协会由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民政部注册。我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管理的权利类型主要包括音像节目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等。
2006年前后,音乐版权越来越受到重视。当时,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相继出台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方案。但实际操作中,KTV经营者很难获得大量权利人的授权,于是2008年音乐收藏协会应运而生。KTV经营者向音集协缴纳版权许可费,按照曲库管理使用正版作品,规避法律风险。
然而,近年来,音集协与KTV之间发生了多起纠纷。一方面,部分KTV拒绝支付版权许可费,因涉嫌侵权被音集协告上法庭;另一方面,虽然KTV公司向音集协缴纳版权许可费,但仍会收到灿星等非音集协会员单位的维权诉讼;特别是2018年,音集协宣布“要求KTV下架6000多首歌曲”后,广东多家KTV公司起诉音集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过3年多的拉锯战,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广东6家KTV公司的上诉,认为音集协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而且随着发展,目前音集协的业务不仅限于卡拉ok,还包括广播电视、商业场所、互联网平台以及教科书、音乐、电视等法律许可领域的音乐版权问题。
7月26日,音著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在一次会议上透露,一年来,音著协提出了公共场所线上直播和线下录音的收费标准,并实现了零的突破。在疫情依然严峻、多家歌舞娱乐场所关停的困难情况下,协会2021年共实现财政收入38166万元,向权利人发放和解版权使用费21176万元,会员达到469家,涉及权利人1037人。
其实早在2020年,音集协就开始对互联网平台进行授权。自当年9月起,音集协陆续与字节跳动、微视、全民视频等平台就流媒体播放器、直播、在线卡拉ok等使用形式达成合作。当时互联网平台的收入是475万元。
此外,音乐收藏协会还就音乐版权问题向Aauto Quicker平台发起维权。一是2020年11月,起诉Aauto quickless侵犯《红岩》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要求Aauto quickless停止侵权,赔偿人民币共计13万元;紧接着,2021年2月Aauto quickers上市前夕,发布公告,要求Aauto quickers删除1万个涉嫌侵权视频。虽然当时Aauto Quicker并未对此事做出回应,但当年5月,Aauto Quicker删除了12.5万个与版权相关的视频。

今年7月6日,在一场网络直播使用音乐的版权保护研讨会上,音集协副总干事郭坤再次透露,半年来,中国音集协与直播平台代表进行了三次费率谈判,平台方既没有接受权利人提出的方案,也没有提出其他方案,因此进展缓慢。因此,中国音集协在推动协商的同时,开始寻求通过新著作权法规定的诉讼和仲裁解决费率问题,以尽快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音集协已经向侵权平台取证,并已开始陆续立案。同时,积极的信号是,部分平台主动履行版权责任,在谈判中认可费率标准,主动与音集协协商并同意先行支付版权使用保障金,使用费标准敲定后再按标准支付。”
在这次会议上,郭坤还表示,如果直播间全部付费,整个直播行业估计能给版权人带来22亿元的版权收入。
每一个创作者的付出都应该得到尊重,直播间的音乐版权理应得到保护。然而,如何吃下这块“大蛋糕”,在业内人士看来,不能只靠一纸公告,还需要音集协拿出更为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服务措施。
新黄河记者:石
编辑: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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